医疗医药、生物科技与大健康产业 · 香港法团字号透视

香港「注册药房类」企业名录大全 · 商业字号查重与资质尽调报告

法定受限字词 (前置审批) 收录现存 100 家法团
86HC 法规命名与准入规范要点
依据香港法例第138章《药剂业及毒药条例》,只有获得特区卫生署签发“获授权毒药销售商”(ASP)执照的商号,方有合法权利在店铺招牌与名称中使用“药房”或英文“Dispensary”。
法定依据与前置准入要求
适用法例:Cap. 138《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1条 & 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条例》(第622A章)
管制等级: 受限字词 (须注册处处长前置审批)
商业尽调与防伪穿透要点
在线核查卫生署药物办公室官方ASP药房白名单,确认店铺展示的白底红十字标志及驻店注册药剂师法定执业排班信息。
香港法定监管机构联动

该字号核心受规管业务直接对标香港官方监管机构名册。

查阅香港官方持牌机构白名单 (DH-PHARMACY)
企业状态筛选: 全部企业 仍注册 已解散
显示第 61 ~ 80 家
香港企业法定名称公司编号成立日期法定状态尽调行动
文豐大藥房有限公司
A Plus Dispensary Limited
2839156 2019-06-10 已告解散查阅档案
煥新藥店有限公司
Refreshing Pharmacy Limited
2838207 2019-06-06 已告解散查阅档案
百匯藥房有限公司
BEST PHARMACY LIMITED
2339807 2016-02-12 已告解散查阅档案
嘉嘉藥妝有限公司
K & K PHARMACY (HK) LIMITED
2813295 2019-04-09 已告解散查阅档案
嘉嘉藥房有限公司
K&K Pharmacy Limited
2806446 2019-03-21 已告解散查阅档案
亞米高集團有限公司
Amigo Pharmacy Limited
2795005 2019-02-12 已告解散查阅档案
英安達大藥房有限公司
YINGANDA PHARMACY LIMITED
2782143 2018-12-28 已告解散查阅档案
富康(香港)大藥妝有限公司
Beverly (H.K.) Cosmetics Dispensary Limited
2776433 2018-12-12 已告解散查阅档案
香港中懷堂藥業集團有限公司
HONGKONG ZHONGHUAITANG PHARMACY GROUP LIMITED
2773186 2018-12-04 已告解散查阅档案
深心中西藥房有限公司
SAM CARE PHARMACY LIMITED
2753868 2018-10-11 已告解散查阅档案
榮華中西藥房(川龍)有限公司
Wing Wah Dispensary (Chuen Lung) Limited
2750469 2018-09-28 已告解散查阅档案
香港宏景軒藥妝有限公司
HongKong Macroscenery Pharmacy Com., Limited
2720779 2018-07-11 已告解散查阅档案
華仁大藥房有限公司
WAH YAN DISPENSARY LIMITED
2718528 2018-07-06 已告解散查阅档案
中國藍色海洋藥庫創新投資有限公司
China Blue Ocean Pharmacy Innovation Investment Limited
2716348 2018-06-29 已告解散查阅档案
中國藍色海洋藥庫基地有限公司
China Blue Ocean Pharmacy Base Limited
2716362 2018-06-29 已告解散查阅档案
健怡藥房有限公司
KIN YEE DISPENSARY COMPANY LIMITED
2712895 2018-06-22 已告解散查阅档案
進安堂大藥房有限公司
Chun On Tong Dispensary Limited
2707356 2018-06-08 已告解散查阅档案
寶萊大藥房(第一分店)有限公司
BRIGHTON PHARMACY (SHOP 1) LIMITED
2699172 2018-05-24 已告解散查阅档案
東昇西藥房有限公司
TUNG SHING (W.K.) PHARMACY LIMITED
2341190 2016-02-19 已告解散查阅档案
專業動物藥房有限公司
Vet-Pro Animal Pharmacy Limited
2680502 2018-04-13 已告解散查阅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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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香港注册药房类法定档案调阅与官方核证副本加急服务

Q1: 在香港注册名称含有「注册药房类」的公司,有哪些法定准入要求或前置审批?
A: 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条例》(第622章)及《公司名称字词规例》(第622A章),依据香港法例第138章《药剂业及毒药条例》,只有获得特区卫生署签发“获授权毒药销售商”(ASP)执照的商号,方有合法权利在店铺招牌与名称中使用“药房”或英文“Dispensary”。
Q2: 商业合作或投资入股前,应如何对「注册药房类」字号企业进行防伪尽调?
A: 在线核查卫生署药物办公室官方ASP药房白名单,确认店铺展示的白底红十字标志及驻店注册药剂师法定执业排班信息。 同时,强烈建议调阅该企业向香港公司注册处交付的最新官方存档文件(如最新周年申报表)以及法定核证副本进行资质核查。
Q3: 如果「注册药房类」企业状态显示为“已解散”,是否仍具备商业资信追溯价值?
A: 具备极高的司法防伪与历史信用追溯价值。已解散公司若存在历史诉讼未结、债务纠纷或商标抢注争议,其存续时期的历史董事变更记录、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与官方解散清盘卷宗仍可在 86hc 平台穿透调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