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医药、生物科技与大健康产业 · 香港法团字号透视
香港「注册药房类」企业名录大全 · 商业字号查重与资质尽调报告
法定受限字词 (前置审批)
收录现存 100 家法团
86HC 法规命名与准入规范要点
依据香港法例第138章《药剂业及毒药条例》,只有获得特区卫生署签发“获授权毒药销售商”(ASP)执照的商号,方有合法权利在店铺招牌与名称中使用“药房”或英文“Dispensary”。
法定依据与前置准入要求
适用法例:Cap. 138《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1条 & 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条例》(第622A章)
管制等级:
受限字词 (须注册处处长前置审批)
商业尽调与防伪穿透要点
在线核查卫生署药物办公室官方ASP药房白名单,确认店铺展示的白底红十字标志及驻店注册药剂师法定执业排班信息。
香港法定监管机构联动
该字号核心受规管业务直接对标香港官方监管机构名册。
查阅香港官方持牌机构白名单 (DH-PHARMACY)三、 香港注册药房类法定档案调阅与官方核证副本加急服务
Q1: 在香港注册名称含有「注册药房类」的公司,有哪些法定准入要求或前置审批?
A: 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条例》(第622章)及《公司名称字词规例》(第622A章),依据香港法例第138章《药剂业及毒药条例》,只有获得特区卫生署签发“获授权毒药销售商”(ASP)执照的商号,方有合法权利在店铺招牌与名称中使用“药房”或英文“Dispensary”。
Q2: 商业合作或投资入股前,应如何对「注册药房类」字号企业进行防伪尽调?
A: 在线核查卫生署药物办公室官方ASP药房白名单,确认店铺展示的白底红十字标志及驻店注册药剂师法定执业排班信息。 同时,强烈建议调阅该企业向香港公司注册处交付的最新官方存档文件(如最新周年申报表)以及法定核证副本进行资质核查。
Q3: 如果「注册药房类」企业状态显示为“已解散”,是否仍具备商业资信追溯价值?
A: 具备极高的司法防伪与历史信用追溯价值。已解散公司若存在历史诉讼未结、债务纠纷或商标抢注争议,其存续时期的历史董事变更记录、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与官方解散清盘卷宗仍可在 86hc 平台穿透调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