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006431)
TC006431)依据香港成文法例编撰,旨在协助企业老板、财务主管与行政人员准确履行香港法定合规义务。
在协助企业办理新加坡银行(如星展 DBS、华侨 OCBC 新加坡、大华 UOB)、瑞士私行、欧美跨国金融机构开户,或作为投标方参与国际工程采购与跨境融资交割时,企业财务主管、法务专员与董事会秘书经常收到一份按 BVI(英属维尔京群岛)或开曼群岛习惯开列的英文尽调清单,要求香港公司提交两份核心文件:① Certificate of Good Standing(良好存续证明书);② 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董事及股东在职/职权证明书)。
许多企业员工登录香港公司注册处(Companies Registry, CR)网上查册中心搜索这两个英文词组,却发现系统里根本没有一模一样的选项!在香港普通法与《公司条例》(第622章)体系下,哪一份官方文件才是香港法定的“Certificate of Good Standing”?香港公司的“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又该由谁签发才会被海外银行合规部认可?本文将为您逐一厘清。
一、概念拆解:为什么海外银行向香港公司索要“Good Standing”和“Incumbency”时,行政人员在注册处找不到同名文件?
离岸群岛(BVI / 开曼)与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在公司登记公开性上的底层制度差异
之所以会出现“海外银行索要的文件名与香港官方文件名不一致”,根源在于BVI / 开曼等离岸群岛与香港在公司注册管理制度上的差异:
- 在 BVI / 开曼群岛:公司的股东名册和董事名册在传统上属于非公开备存档案,外部公众无法直接在政府网站查到谁是股东和董事。因此,银行必须要求 BVI 注册局签发《良好存续证明》(Certificate of Good Standing,证明按时交纳政府牌照费未除名),并由当地持牌注册代理人(Registered Agent)签发《董事及股东职权证明书》(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证明现任董事、股东及股本是谁)。
-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实行高度透明的法定公开登记册制度(Public Register)。在香港成文法下:
- 对应国际上 "Certificate of Good Standing(良好存续证明)" 的唯一官方文件,在香港公司注册处的法定标准名称叫做《持续注册证明书》(Certificate of Continuing Registration);
- 对应国际上 "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董事及股东职权证明书)",香港公司注册处并不直接签发名为 Incumbency 的单张证书,而是通过官方《公司资料报告》(Company Particulars Report)+ 经核证的最新《周年申报表》(Form NAR1 / NNC1),或者由香港执业会计师(CPA)、香港执业律师(Solicitor)或国际公证人(Notary Public)查册后在事务所抬头纸上签发的《董事及股东职权证明书》(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来实现同等法律功能!
二、香港法定存续证明:《持续注册证明书》(Certificate of Continuing Registration)官费(HK$155)与证面内容全解
依据《公司条例》第 864 条由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直接签发,证明法团处于“仍注册(Live)”合法地位
当海外银行、外国政府投资审批部门或跨国客户要求香港公司提供 "Certificate of Good Standing"(存续证明 / 良好存续证明) 时,企业只需向香港公司注册处申领《持续注册证明书》(Certificate of Continuing Registration)即可 100% 满足要求:
- 法定签发依据与费用: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 864 条,由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Registrar of Companies)直接签发。通过注册处电子查册服务在线申请的法定规费为 HK$155 / 份(若通过纸质表格临柜递交则为 HK$170 / 份),通常 1–2 个工作日即可获发带有处长授权签名的正式证明书。
- 《持续注册证明书》证面记载哪些核心法律事实?该证明书采用中英文标准格式,由公司注册处处长正式证明:
- 该香港公司的法定中英文全称及公司编号(CR No.);
- 该公司于某年某月某日依据《公司条例》在香港正式注册成立为有限公司(Limited Company)(如期间曾更名,还会完整列出历次更名历史及更名日期);
- 核心存续结论:证明截至该证明书签发当日,“该公司仍在公司登记册上注册(the company remains registered on the Companies Register)”(即处于合法存续之 Live / 仍注册 状态,未被解散或剔除注册)。
三、香港版《董事及股东职权证明书》(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公司资料报告(HK$22)vs CPA/律师专业证明信
为什么单凭一张《持续注册证明书》还不够?如何向银行证明“谁是现任董事、谁持有股份、谁有权签字”?
细心的财务与法务人员会发现:香港公司注册处签发的《持续注册证明书》(Certificate of Continuing Registration)只证明“公司还活着(仍注册)”,证面上完全没有印制任何董事姓名、股东姓名、注册地址或股本金额!因此,当海外银行需要核实现任管理层与股权架构(即索要 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时,实务中有两套标准解决方案:
- 方案 A(香港政府官方组合包):《公司资料报告》(HK$22)+ 最新《周年申报表》(NAR1)/《法团成立表格》(NNC1)处长核证副本
向香港公司注册处调取官方生成的《公司资料报告》(Company Particulars Report,官费 HK$22)——该报告汇总了公司成立日期、现况、注册办事处地址、已发行股本、现任董事名单、公司秘书及押记状况;再搭配最新存盘的 Form NAR1(或首年公司的 Form NNC1)及近期董事变更表格 ND2A 的处长核证副本,即可完整呈现官方登记册上的全部现任人员与股权信息。 - 方案 B(国际银行最青睐的一站式方案):由香港执业会计师(CPA)、香港律师或公证人签发英文《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
对于习惯审阅单张汇总证明书的瑞士、新加坡、美国或欧洲银行合规官,最顺畅的做法是委托香港执业会计师(CPA Practising)或香港执业律师(Solicitor),在实时查册核对注册处档案及公司内部《成员登记册》(Register of Members)、《重要控制人登记册》(SCR)后,使用事务所官方抬头纸(Letterhead)出具一份正式英文《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董事及股东职权证明书)》,在一封信内清晰列明:① 公司全称、CR No. 与 BRN;② 注册地址与成立日期;③ 已发行股本及每位现任股东姓名与持股比例;④ 全体现任董事及公司秘书姓名与证件号;⑤ 确认公司无清盘呈请记录。
四、两大核心证明书全景对比矩阵:签发机构、法定费用、涵盖信息与海外银行 KYC 认可度
一张表分清《持续注册证明书》(Good Standing)与《董事职权证明书》(Incumbency)的职责边界
下表汇总了香港公司在跨境银行开户与投融资尽调中,两份核心证明书的对比:
| 对比维度 | 1. 《持续注册证明书》 Certificate of Continuing Registration (即香港版 Certificate of Good Standing) | 2. 《董事及股东职权证明书》 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 (专业机构证明信 / 官方查册组合包) |
|---|---|---|
| 签发主体 | 香港特区政府公司注册处处长(Registrar of Companies)官方直接签发。 | 香港执业会计师(CPA)、香港执业律师、国际公证人或持牌公司秘书基于官方查册记录签发(或用注册处《公司资料报告》+ NAR1 核证本替代)。 |
| 官方规费 / 成本 | 政府法定官费:网上申请 HK$155 / 份;纸质申请 HK$170 / 份。 | 官方《公司资料报告》官费 HK$22;若由香港 CPA 或律师撰写并签发正式抬头纸 Incumbency 证明信,按专业核证工时收费。 |
| 证面包含的核心信息 | • 公司法定中英文名称及历次曾用名 • 公司编号(CR No.)及成立日期 • 法定地位:截至签发日仍在公司登记册上注册(Live) (注:不含董事、股东及股本明细) | • 公司名称、CR No.、BRN、成立日期及注册地址 • 法定已发行股本与实缴股本总额 • 全体现任股东姓名/名称及持股数量与百分比 • 全体现任董事、公司秘书及获授权签字人名单 |
| 能否直接送高等法院办海牙认证(Apostille)? | 可以直接送高院加签!因带有公司注册处处长授权签名,直接交高等法院 LG115 室(官费 HK$125)即可办妥海牙认证。 | 若需办海牙认证(Apostille),须由香港国际公证人(Notary Public)签发或公证后,再送交香港高等法院加签。 |
五、底层查册防伪:为什么出具 Incumbency 证明前,必须交叉核验最新 NNC1 / NAR1 / ND2A / NSC1 存盘条形码?
结合真实香港法团注册处存盘记录,解析会计师与银行尽调官如何穿透核验“周年申报表之后”的最新变动
香港执业会计师(CPA)或律师在为企业起草并签署《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时,最核心的专业工作不是照抄上一份周年申报表,而是全面检索该公司在最近一份《周年申报表》(Form NAR1)之后,是否向公司注册处递交过《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通知书》(Form ND2A)、《股份配发申报表》(Form NSC1)或《更改注册办事处地址通知书》(Form NR1),并核对公司内部备存的《成员登记册》(Register of Members,因年中二级市场股权转让体现在打厘印的转让文书与股东名册上,要到下一年度 NAR1 才会在注册处公开显示)!
以下结合 86HC 数据库同步的 3 家真实香港法团存盘档案(附真实 11 位 ICRIS 条形码),演示出具存续与职权证明时的法定底稿溯源链条:
| 香港法团名称与法定编号 | 支撑 Good Standing / Incumbency 之法定底稿 | 真实存盘日期与 ICRIS 条形码 | 职权证明(Incumbency)底稿核验要点 |
|---|---|---|---|
| 浦江香港有限公司 Pujiang Hong Kong Limited CR No.: 3715428 | BRN: 79720233 | 《公司注册证书》(CI) 《法团成立表格》(Form NNC1) | 2026-01-30 (40025610371) 2026-01-30 (23002564213) | 首年新设公司 Incumbency 底稿:成立未满 1 年的公司直接以 CI(条形码 40025610371) 与 Form NNC1(条形码 23002564213) 作为核定创始股东持股比例与首任董事职权的法定依据。 |
| 云汇(香港)有限公司 Airwallex (Hong Kong) Limited CR No.: 2341692 | BRN: 65827229 | 《周年申报表》(Form NAR1) 《股份配发申报表》(Form NSC1) | 2026-01-13 (70005515351) 2026-01-23 (23002555648) | 追踪 NAR1 之后的最新增资配股(Form NSC1):该公司于 2026-01-13 存盘 NAR1(70005515351) 后,又于 2026-01-23 递交了 Form NSC1(条形码 23002555648)。出具 Incumbency 时必须把最新 NSC1 配发的股份计入最新总股本! |
| 台日电梯(香港)有限公司 TAIZOOM ELEVATOR COMPANY (H.K.) LIMITED CR No.: 1021746 | BRN: 36416366 | 《周年申报表》(Form NAR1) 《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通知书》(Form ND2A) | 2026-01-22 (22802928026) 2026-01-22 (22802928027) | 追踪最新董事与公司秘书任免(Form ND2A):会计师必须同时核验 NAR1(22802928026) 与 Form ND2A(条形码 22802928027),确保 Incumbency 上的现任董事与公司秘书名单无任何滞后。 |
六、香港持续注册证明书与职权证明常见 FAQ(有欠交周年申报表能开出 Good Standing 吗?有效期多久?)
官方成文法例与权威文献索引 (Official Statutory Sources)
- 香港电子版法例(HKeL):《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379至436条(财务报表、董事会报告及核数师报告)及附表3。
- 香港电子版法例(HKeL):《税务条例》(香港法例第112章)第14条、第16条、第51条及第51C条(利得税计征、可扣税支出及7年业务纪录保存规定)。
- 香港公司注册处(CR):法定表格申报指引与官方存盘卷宗规范(涵盖表格 NNC1、NAR1、ND2A、ND2B、NSC1、ND4)。
- 香港特别行政区税务局(IRD):《税务局释义及执行指引》(DIPNs)及官方报税表填报指南。
- 《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第588章)及香港会计师公会(HKICPA)《中小企财务报告架构及财务报告准则》(SME-FRF & SME-FR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