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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恒信香港2號有限公司(Haitong UT HK 2 Limited)背景全解:揭秘“1号至19号”连号飞机租赁 SPV 矩阵、ICRIS 押记条码与 1.65% 税制红利

基于香港公司注册处(公司编号:2733670,商业登记号码:69752870)与海通恒信(01905.HK)上市财报披露,深度穿透海通恒信香港 1號 至 19號 等 20 间在港法团四级股权链、2019-01-10 同日三宗飞机押记 M1(条码:40014541570 等)及香港《税务条例》合资格飞机出租商 1.65% 有效利得税率红利。

CORPORATE WIKI · 航空金融法证百科核验基准:香港公司注册处 ICRIS 存盘卷宗(截至 2026-09-30)及港交所 01905.HK 披露

海通恒信香港2號有限公司(Haitong UT HK 2 Limited,CR No.: 2733670,BRN: 69752870)并非孤立的商业贸易实体,而是国泰海通证券旗下千亿级上市租赁旗舰——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01905.HK)在香港设立的 15 间按序编号单机特殊目的公司(Single-Aircraft SPV)之一[注1]。本百科基于 86hc.com 收录的海通恒信在港 20 间关联法团与逾 120 份 ICRIS 官方存盘卷宗条形码,全景穿透其从 2018 年批量设司、2019 年美元银团飞机按揭(表格 M1)、2020 年统一改章程锁定黄金股(表格 NAA1)、2025 年国泰海通合并后核数师轮换(表格 NA2)及中资银团人民币债务置换(表格 NM1),直至 2026 年押记清偿解除(表格 NM2)的八年完整资本周期[注2]。

主角法团法定标识海通恒信香港2號有限公司 (CR: 2733670 · BRN: 69752870 · UBI: SH000900878)
最终控股母公司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01905.HK / 非香港公司 F0023359)
在港关联法团集群5 间核心控股/管理/发债主体 + 15 间按序编号单机 SPV(共 20 间现存及历史法团)
关键核验条形码范围40014541570 (2019银团押记) · 40025174245 (2025再融资) · 22402458371 (2026年报)

01 法定登记底细与母系基因:海通恒信香港2號有限公司核心档案与千亿控制链

在跨境商业尽职调查或银团授信审查中,检索“海通恒信香港”会立即呈现出高度矩阵化的法团群落。其中,作为第一批核心航空资产载体的海通恒信香港2號有限公司(Haitong UT HK 2 Limited)于 2018 年 8 月 13 日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注册成立为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注1]。以下为基于香港公司注册处(CR)及税务局商业登记署(BRO)最新同步的法定身份基准表:

法定登记项目官方名册核验记录合规穿透解读与查册指引
法定中文及英文名称海通恒信香港2號有限公司
Haitong UT HK 2 Limited
自 2018-08-13 设立至今无更名记录(hc_company_name_history 核验为原始名称)
公司编号 (CR No.) / 商业登记号 (BRN)CR No.: 2733670 · BRN: 69752870
唯一业务识别码 (UBI) 参考号: SH000900878 (2023-12-27)
与 1號 (2733649) 至 10號 (2733677) 同日获批,BRN 连号区间为 69752650–69752943
法团地位与周年申报日仍注册 (Live / Active) · 成立日期:2018-08-13最新 2026 年度周年申报表(表格 NAR1,条码 22402458371,11页)已于 2026-09-09 准时呈交
法定注册办事处地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2号长江集团中心51楼5103室
Suite 5103, 51/F, Cheung Kong Center, 2 Queen's Road Central, HK
该地址在 86hc 数据库中100% 专属托管海通恒信旗下 14 间活跃单机 SPV,实现司法文书送达专室隔离
法定登记册备存通知表格 NR2(条码 22101771735,2022-08-29 存盘,2页)依法申报成员登记册、董事登记册、押记登记册及重要控制人登记册(SCR)之法定备存地点
股本配发与增资记录表格 NSC1 股份配发申报书(条码 22302265995,2023-02-07 存盘,4页)反映母公司向单机 SPV 追加实缴股本,以夯实飞机资产净值垫(Equity Cushion)并满足银团资本金比例契约
存盘卷宗总量与最新动态ICRIS 累计存盘逾 30 份法定文件(含 2019 英文银团押记与 2025 中文再融资押记)点击直达 2號公司卷宗库调阅 2019–2026 全套原件 →

四级跨境股权与管理控制链(国泰海通证券 → 01905.HK → 香港租赁管理平台 → 单机 SPV)

要理解为何会出现多达十余间以数字编号的香港公司,首先必须厘清其背后的千亿级金融机构母体与香港《税务条例》要求的“管理商—出租商”双层分离架构[注3]:

  • 第一层(最终控制人与券商母体):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Guotai Haitong Securities)。海通恒信原为海通证券(原 600837.SH / 06837.HK)唯一融资租赁控股子公司;伴随 2024–2025 年国泰君安证券与海通证券完成中国资本市场史上最大规模合并组建国泰海通证券,海通恒信正式纳入国泰海通集团版图。这直接解释了为何在 2025-02-03 与 2026-07-10,海通恒信香港全部 SPV 会在同一天集中向香港公司注册处呈交表格 NA2(核数师辞职通知书)以同步执行集团审计机构轮换。
  • 第二层(港股上市主体与境内母公司):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Haitong Unitrust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easing Co., Ltd.,港交所代码:01905.HK)。2004 年成立于上海,注册资本达 82.35 亿元人民币,总资产逾 1,000 亿元人民币,2019 年 6 月 3 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 H 股上市,并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根据《公司条例》第 16 部在香港注册为非香港公司(CR No.: F0023359,BRN: 67875507;历史曾用名包括 Haitong UniTrust International Leasing Co., Ltd. / 海通恆信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三层(香港在岸控股、财资与合资格飞机租赁管理商):海通恒信金融集团有限公司(CR: 1189075)与 海通恒信租赁(香港)有限公司(CR: 2529929)。其中,成立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的海通恒信租赁(香港)有限公司是整个境外航空租赁板块的核心运营与持股平台,不仅于 2020-04-28(条码 24100250321)及 2020-07-30(条码 23501709869)两次大额配发股份(表格 NSC1)扩充资本金,更直接承担香港《税务条例》第 14J 条所定义的“合资格飞机租赁管理商”(Qualifying Aircraft Leasing Manager)职能[注4]。
  • 第四层(单机资产隔离与合资格飞机出租商 SPV 集群):海通恒信香港 1 號至 19 號有限公司。每间编号公司作为《税务条例》第 14H 条下的独立“合资格飞机出租商”(Qualifying Aircraft Lessor),专门用于持有 1 架(或同一批次交付的特定 MSN 序列号)波音 B737-800 / 空客 A320neo / A350 等民航客机产权,向卡塔尔航空(Qatar Airways)、欧洲及亚洲主流航空公司收取美元或跨境人民币飞机租金。

02 在港 20 间关联法团全景矩阵:5 大核心平台与三批次 15 间单机 SPV 法定名册

通过对 86hc.com 企业主表(hc_company_search)与历史名称库(hc_company_name_history)的交叉排查,海通恒信集团在香港共布局了 20 间关联法团,可精确拆分为“5 间职能平台公司”与“15 间按序编号单机 SPV”两大矩阵:

表 2A:海通恒信在港 5 大核心控股、运营管理与美元债发行平台

法团名称(点击直达查册页)公司编号 (CR)商业登记号 (BRN)成立/登记日法定状态在集团跨境架构中的核心职能定位
海通恒信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Haitong UT Capital Group Co., Limited
1189075386729842007-11-27仍注册境外一级金融控股平台;2021-01-13 呈交 36 页特别决议(条码 22202327660)及 35 页修订章程(22202327659)
海通恒信租赁(香港)有限公司
Haitong UT Leasing HK Limited
2529929676987692017-04-25仍在登记册上核心航空租赁管理商 & 单机 SPV 直接母公司;提供 DIPN 54 经济实质外包管理并向银团提供母公司股权质押(条码 40016707371)
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Haitong Unitrust Int'l Financial Leasing
F0023359678755072017-06-21仍在登记册上H 股上市公司(01905.HK)根据《公司条例》第 16 部在港登记之非香港公司(上海总部 + 香港湾仔大新金融中心40楼)
Haitong UT Brilliant Limited
(无中文法定名称)
2998739724435272020-12-01仍在登记册上境外美元债 / 中期票据(MTN Program)专属发行人(Issuer SPV);由母公司提供维好协议或跨境担保,在港交所发行多期 Reg S 美元/点心债
海通恒信融资租赁控股有限公司
Haitong UT Holding Limited
2545074678515492017-06-14已告解散早期过渡型中间控股公司;架构整合完成后于 2023-01-13 依据《公司条例》第 751(3) 条正式撤销注册解散(条码 40019891466)

表 2B:海通恒信香港 1 號至 19 號单机 SPV 三批次完整法定名册(共 15 间)

自香港特区政府于 2017 年 7 月正式实施《2017年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引入合资格飞机出租商 1.65% 有效利得税率)后,海通恒信分三个时间批次(2018年8月、2019年11月、2020年12月)在香港批量设立了以下 15 间单机 SPV[注2]:

批次法定中文及英文名称(点击直达查册页)公司编号 (CR)商业登记号 (BRN)成立日期核心 ICRIS 飞机按揭 / 章程修订 / 押记解除实证条码
第一批海通恒信香港1號有限公司 (Haitong UT HK 1 Limited)2733649697526502018-08-132019三连押记 40014541570 / 658 / 812;2025再融资 40025174198;2026年报 22402458370
第一批 ★海通恒信香港2號有限公司 (Haitong UT HK 2 Limited)2733670697528702018-08-132019三连押记 40014541570 / 685 / 850;2023配股 22302265995;2025再融资 40025174245;2026年报 22402458371
第一批海通恒信香港3號有限公司 (Haitong UT HK 3 Limited)2733653697526922018-08-132019三连押记 40014541570 / 721 / 892 + 17页契约 22901980259;2020改章程 24001069354
第一批海通恒信香港4號有限公司 (Haitong UT HK 4 Limited)2733656697527232018-08-132019三连押记 40014541570 / 768 / 921 + 17页契约 22901980265;2020改章程 24001069355
第一批海通恒信香港5號有限公司 (Haitong UT HK 5 Limited)2733672697528962018-08-132019-01-24 双押记证书 40014613757 / 861 + 18页契约 23201622939;2020改章程 24001069358
第一批海通恒信香港6號有限公司 (Haitong UT HK 6 Limited)2733665697528122018-08-132019-01-24 双押记证书 40014613890 / 934 + 16页契约 23201622943;2020改章程 24001069361
第一批海通恒信香港7號有限公司 (Haitong UT HK 7 Limited)2733667697528382018-08-13同批设立之备用机位 SPV(Reserve Slot SPV),驻中环长江集团中心 5103 室,无对外银团押记登记
第一批海通恒信香港8號有限公司 (Haitong UT HK 8 Limited)2733668697528462018-08-132020押记 40016378012;2025再融资 40025201786;2026-09-30 押记清偿解除 表格 NM2 (22903126591/595)
第一批海通恒信香港9號有限公司 (Haitong UT HK 9 Limited)2733675697529272018-08-132019-01-10 双押记证书 40014541609 / 40014582332 + 21页契约 22901980277;2020改章程 24001069368
第一批海通恒信香港10號有限公司 (Haitong UT HK 10 Limited)2733677697529432018-08-132019-01-10 与 9號共享银团伞型押记 40014541609 / 40014582332 + 21页契约 22901980281
第二批海通恒信香港15號有限公司 (Haitong UT HK 15 Limited)2890838713455762019-11-082020-07-06 押记证书 40016707356 + 21页契约 22401915610(与母公司 2529929 同日联动质押)
第二批海通恒信香港16號有限公司 (Haitong UT HK 16 Limited)2890842713456152019-11-08第二批备用机位 SPV,注册办事处同驻中环长江集团中心 51 楼 5103 室
第二批海通恒信香港17號有限公司 (Haitong UT HK 17 Limited)2890845713456492019-11-08唯一迁出长江集团中心之储备 SPV(现址:旺角弥敦道721-725号14楼1406A室),未承载银团飞机押记
第三批海通恒信香港18號有限公司 (Haitong UT HK 18 Limited)3003782724944392020-12-22法团成立表格 22502041567(9页)、28页章程 22502041568、注册证书 40017238208
第三批海通恒信香港19號有限公司 (Haitong UT HK 19 Limited)3003781724944212020-12-22注册证书 40017238203;2026-01-09 呈交年报 22302589730;2026-07-10 呈交 表格 NA2 (22002079062)
法证细节解码:为什么香港名册中跳过了“11號至14號”,且 7號、16號、17號没有飞机按揭记录?

在航空金融实务中,租赁集团的机队项目序列号(Project Serial No. 1–19)是跨法域全局统筹分配的:一方面,针对部分签署了爱尔兰税收协定或境内航司保税租约的机位,集团会将第 11–14 号序列分配给爱尔兰都柏林(Dublin DAC)或天津东疆/上海自贸区保税 SPV,因此香港公司注册处直接从 10號(2018年)跃迁至 15號(2019年);另一方面,由于波音/空客飞机交付受制造周期及航司接机计划影响,租赁商通常会在每批次预先多注册 1–2 间“架上备用 SPV”(Shelf / Reserve SPV,如 7號、16號、17號)。一旦某架飞机実際に交付并提取银团贷款(如 1–6號、8–10號、15號),该 SPV 即刻办理 表格 M1 飞机抵押并于 2020-11-27 统一修改章程锁定银团负抵押条款;而未启用之备用 SPV(如 17號)则保持零负债净壳状态或转作其他用途。

03 港岛三大甲级商厦空间拓扑与 TCSP 穿透:大新金融中心、长江集团中心与中汇大厦的职能隔离

如果对海通恒信在港 20 间公司的法定注册办事处地址进行空间聚类穿透(Spatial Cluster Analysis),会发现一个极具机构合规智慧的现象——海通恒信并未将所有公司混放在同一个地址,而是严格按照“集团治理与管理商”、“单机资产隔离仓”与“离岸美元债发行人”三大职能,分别精准锚定港岛三座顶级甲级商厦:

香港法定注册地址节点同址法团总数入驻之海通恒信关联主体驻场持牌秘书 (TCSP) 及同楼层知名央企/上市公司样本
节点 A:湾仔皇后大道东248号
大新金融中心40楼

40/F, Dah Sing Financial Centre, Wan Chai
83 间 • 海通恒信股份 (F0023359)
• 海通恒信金融集团 (1189075)
• 海通恒信租赁(香港) (2529929)
驻场秘书巨头:方圆企业服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CR: 1555364) 及 方圆企业信托 (CR: 2850833)
同址央企/名企:华润资本管理 (1042881)、华润怡宝饮料 (1394470)、安徽皖通高速(香港) (1962818)、香港小马智行 (2463745)
节点 B:中环皇后大道中2号
长江集团中心51楼5103室

Suite 5103, 51/F, Cheung Kong Center, Central
14 间
(100%专属)
• 海通恒信香港1號 至 10號
• 15號、16號、18號、19號
100% 排他性单机 SPV 专属保险库:86hc 全库检索证实,长江集团中心51楼5103室 名下全部 14 间法团无一例外均为海通恒信单机 SPV(依托原海通系香港中环核心办公楼层),杜绝与外部第三方商贸公司混用地址引发的连带司法送达风险。
节点 C:中环皇后大道中28号
中汇大厦11楼

11/F, Central Tower, 28 Queen's Road Central
126 间 • Haitong UT Brilliant Limited (CR: 2998739)驻场离岸律所秘书:Ogier Global Secretary (HK) Limited (CR: 2544791,国际顶尖离岸律所 Ogier 旗下秘书机构)
同址机构样本:和睦家医疗控股 (2092070)、根津亚洲资本 (2253585)

这一“一集团三节点”的空间拓扑设计展现了极高水准的跨境合规工程:

  1. 湾仔大新金融中心 40 楼(方圆企业服务 SWCS)负责处理 H 股上市公司(01905.HK)的港交所合规披露、董事会秘书实务以及《税务条例》第 14J 条下“合资格飞机租赁管理商”(2529929)的日常运营文件;
  2. 中环长江集团中心 51 楼 5103 室则作为纯粹的“航空资产法定隔离舱”,专门接收来自银团担保代理行(Security Trustee)、香港民航处或国际航空器登记处的法定通知与押记文书;
  3. 中环中汇大厦 11 楼(Ogier Global)则由国际金融律所团队直接托管美元中期票据发行人 Haitong UT Brilliant Limited,确保境外债券受托人(Bond Trustee)及国际评级机构的法律意见书(Legal Opinion)无缝对接。

04 八年法证级 ICRIS 存盘卷宗全周期还原(2018–2026):从美元银团按揭、章程黄金股锁定、2025人民币再融资到2026押记解除

依据《公司条例》(第622章)第 335 条,香港法团一旦以其持有的航空器、银行账户、应收租金或子公司股权设定押记(Charge),必须在押记创立后 1 个月内向香港公司注册处递交表格 M1 / NM1(押记详情的陈述)及经核证的押记文书副本[注2]。通过调阅 86hc.com 实时同步的 ICRIS 底层卷宗库,我们可以将海通恒信香港2號有限公司(CR: 2733670)及其姊妹 SPV 从 2018 年设立至 2026 年 9 月的四大资本生命周期阶段精确还原至每一份 11 位条形码:

阶段一(2018-08 至 2019-01):批量设司与国际美元银团“三连号”飞机交付按揭

在 2018-08-13 完成首批 10 间单机 SPV 注册后不到 5 个月,随着首批发运客机正式交付并起租,1號、2號、3號、4號、9號、10號 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同日向注册处递交了全套英文版国际银团航空融资押记契约((英)文书,17至21页不等)。以主角海通恒信香港2號(CR: 2733670)为例,其在 2019-01-10 当天一次性获发 3 张押记登记证书(CERT_CHG),构成国际航空融资最经典的“三层立体担保包(Tri-Layer Aviation Security Package)”:

  • 第一重(银团伞型授信押记):条形码 40014541570 —— 注意该条形码同时出现在 1號(2733649)、2號(2733670)、3號(2733653)及 4號(2733656)名下!这证明这 4 架飞机的购机贷款源自同一份多借款人伞型银团授信协议(Umbrella Syndicated Facility Agreement),4 间单机 SPV 在共享银团授信额度的同时各自独立登记押记;
  • 第二重(第一顺位机身与发动机法定按揭 Aircraft Mortgage):条形码 40014541685(专属 2號公司) —— 对应 1號 的 40014541658、3號 的 40014541721、4號 的 40014541768,将特定机身序列号(MSN)及两台涡扇发动机之法定产权抵押予银团担保受托人(Security Trustee);
  • 第三重(租约、租金账户与航空保险权益绝对转让 Security Assignment):条形码 40014541850 + 17页英文押记契约 22901980253 —— 将承租航空公司支付的每期美元租金、维修储备金(Maintenance Reserves)及机身全险赔付金(Cut-Through Clause)直接锁定划入银团监管账户。

阶段二(2020-07 至 2020-11):母子双层股权联动质押与 10 间 SPV 同日改章程嵌入“黄金股”

  • 2020-07-06 母子同日联动押记:在第二批单机 SPV 海通恒信香港15號(CR: 2890838)递交 表格 M1(条码 22401915609)、21页英文契约(22401915610)并获发押记证书(40016707356)的同一天(2020-07-06),母公司海通恒信租赁(香港)有限公司(CR: 2529929)同步递交了 表格 M1(22401915612)、28页英文契约(22401915613)并获发押记证书(40016707371)。这就是航空金融中著名的“上层股权质押(Share Charge)+ 下层飞机资产抵押(Asset Mortgage)”双保险:一旦单机 SPV 违约,银团无需经历漫长的跨国飞机拍卖司法程序,只需直接执行母公司层面的股权质押,即可瞬间接管单机 SPV 100% 控股权!
  • 2020-11-27 连续 29 个条形码同日修改公司章程(24001069346 至 24001069374):2020 年 11 月 27 日,海通恒信旗下全部已承载飞机融资的 10 间单机 SPV(1號–6號、8號–10號、15號)在同一天向注册处递交了完全同构的三件套——1页 表格 NAA1(章程修改通知书)+ 28页经修改的组织章程细则(A&A)+ 29页英文特别决议(Special Resolution)(其中 2號 对应条码 24001069349、24001069350、24001069351)。此举旨在章程层面写入限制性目的条款(Restricted Objects Clause)与负抵押承诺(Negative Pledge):未经银团担保受托人书面同意,SPV 董事会严禁自行通过自动清盘决议、严禁兼营任何非飞机租赁业务、严禁发行新股稀释质押股权。

阶段三(2025-02 至 2026-09):国泰海通合并审计轮换、2025中资银团人民币债务置换与 2026 押记清偿解除

86hc.com 独家同步的 2022–2026 最新存盘卷宗(_filing_dossier_sync),更进一步揭示了这批单机 SPV 在近年高息美元周期与股东合并背景下的三大关键动作:

  1. 2025-11-17 跨币种再融资(从英文契约转向 34 页中文押记文书):在 2022–2024 年美联储激进加息导致美元 SOFR 利率突破 5% 的背景下,中资头部租赁公司纷纷启动“境内/离岸中资银团低息人民币或双币种贷款置换高息美元贷款”。2025 年 11 月 17 日,1號、2號、8號 等多间 SPV 同日向香港公司注册处递交了中文版表格 NM1(设立指明押记通知书)及长达 34 页至 45 页的(中)文书(其中 2號 为条码 22402357397 [NM1]、22402357398 [34页中文押记文书] 及 40025174245 [押记证书])。从 2019 年的纯英文契约((英)文书)切换为 2025 年的纯中文契约((中)文书),直接印证了授信银团已由早期欧美外资银团切换为中资银行跨境银团!
  2. 2025-02-03 与 2026-07-10 集团核数师与董事秘书批量轮换(表格 NA2 / ND2A):伴随国泰君安与海通证券合并为国泰海通证券,全部单机 SPV 于 2025-02-03(2號 条码 22602627992)及 2026-07-10(2號 条码 22002079075)同日呈交表格 NA2(核数师辞职通知书),并于 2025-11-11(22602719227)及 2026-05-07(24002118509)批量更新董事及公司秘书委任(表格 ND2A)。
  3. 2026-09-30 飞机贷款结清与法定押记解除(表格 NM2 闭环实证):在 海通恒信香港8號有限公司(CR: 2733668)名下,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最新存盘了两份表格 NM2(清偿或解除指明押记通知书,条码 22903126591 及 22903126595,各2页)及两份 34 页英文解除契约(22903126592 / 22903126596)。这标志着该 SPV 项下长达数年的航空银团贷款已全额本息清偿(Full Satisfaction of Debt),飞机机身与租约押记正式解除,完美走完了单机 SPV 融资闭环!

表 4:海通恒信香港2號(CR: 2733670)及关联主体 30 份核心 ICRIS 存盘条形码法证总表

呈交日期所属法团 (CR No.)ICRIS 存盘条形码法定表格代码官方卷宗名称与页数航空金融法证穿透意义
2026-09-30香港8號 (2733668)22903126595 / 596NM2 + REG_REF清偿或解除指明押记通知书 (英) (2页) + 解除文书 (34页)贷款结清闭环:清偿早期银团贷款,正式解除飞机按揭与租约质押(同步解除条码 22903126591/592)
2026-09-09香港2號 (2733670)22402458371NAR1周年申报表 (2026) (英) (11页)最新年度法定年报(与 1號 22402458370 同日申报),披露最新董事名册及 100% 唯一股东持股状态
2026-07-10香港2號 (2733670)22002079075NA2(英)表格NA2 - 核数师辞职通知书 (1页)与 1號 (22002079076)、8號 (22002079069)、19號 (22002079062) 同日同步执行集团审计师调整
2026-05-07香港2號 (2733670)24002118509ND2A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通知书 (委任/停任) (英) (3页)全系 SPV 董事会成员及公司秘书同步变更(连号条码 24002118508 至 24002118522)
2025-11-17香港2號 (2733670)40025174245M1 / CERT_CHG设立指明押记通知书 / 押记登记证书 (中) (1页)2025 中资银团再融资押记证书(与 1號 40025174198、8號 40025201786/812 同日获发)
2025-11-17香港2號 (2733670)22402357397 / 398NM1 + REG_REF设立指明押记通知书 (中) (2页) + (中)文书 (34页)呈交 34 页中文版飞机再融资押记契约,置换高息美元债务(1號对应 22402357394/395)
2025-09-02香港2號 (2733670)23302435680NAR1周年申报表 (2025) (英) (11页)2025 年度法定周年申报表(1號对应 23302435679,8號对应 23302435686)
2025-02-03香港2號 (2733670)22602627992NA2(英)表格NA2 - 核数师辞职通知书 (1页)国泰君安与海通证券合并交割期内首次全系 SPV 核数师统一轮换(连号 22602627991–8005)
2024-09-03香港2號 (2733670)22702795107 / 118NAR1 + ND2A周年申报表 (2024) (11页) + 更改董事通知书 (3页)2024 年度周年申报及管理层例行调整
2023-12-27香港2號 (2733670)SH000900878BRN_REF商业登记号码作为唯一业务识别码参考文件 (1页)香港公司注册处全面实施唯一业务识别码(UBI)法定转换归档(将 BRN 69752870 确立为法定主标识)
2023-02-07香港2號 (2733670)22302265995NSC1股份配发申报书 (英) (4页)SPV 实缴股本扩充:向母公司配发新股注入权益资本,优化单机资产负债表结构
2022-08-29香港2號 (2733670)22101771735NR2备存公司登记册及纪录的地点通知书 (英) (2页)依法申报法定登记册及重要控制人登记册(SCR)备存地址
2020-11-27香港2號 (2733670)24001069349–351NAA1 + A&A章程修改通知(1页) + 经修改章程(28页) + 特别决议(29页)全系 10 间单机 SPV 同日改章程(连号条码 24001069346–374),锁死负抵押与防清盘保护条款
2020-07-06租赁(香港) (2529929)40016707371CERT_CHG + M1押记登记证书(1页) + 表格M1(22401915612) + 28页文书母公司股权质押:与 15號 SPV (40016707356, 21页文书 22401915610) 同日完成母子双层担保登记
2019-01-10香港2號 (2733670)40014541570 / 685 / 850CERT_CHG + AMEND3份押记登记证书 + 17页英文押记契约 (22901980253)飞机交付首笔美元银团融资:伞型授信 + 机身第一顺位按揭 + 租金及保险权益绝对转让

05 国际航空金融四大法律支柱:为什么全球银团强制要求“一机一司”连号 SPV?

对非航空金融背景的读者而言,花成本注册并维护 15 间“海通恒信香港X號有限公司”似乎显得繁琐。然而在波音、空客及国际航空银团(Syndicated Aviation Lenders)的标准授信架构中,“一机一司(Single-Asset SPV)”是不可妥协的铁律,其背后由四大国际商法支柱共同支撑[注5]:

支柱一:破产风险绝对隔离(Ring-Fencing)与航空器连带扣押防火墙

民航客机单架造价高达 5,000 万至 1.5 亿美元,且常年执飞于全球数十个不同司法管辖区。倘若租赁公司将 15 架飞机直接放在同一间运营公司名下:

  • 一旦其中第 1 架飞机在某国机场发生严重地面碰撞事故、拖欠巨额欧洲航路管制费(Eurocontrol Charges)或环保碳税,债权人有权向当地法院申请“姊妹机连带扣押令”(Sister-Ship / Fleet Arrest),直接查封同一产权人名下飞抵该国的第 2 至第 15 架飞机;
  • 一旦某一家承租航司破产停飞导致单机贷款违约,交叉违约条款(Cross-Default)将瞬间引爆整个机队的银团挤兑。

通过将每一架飞机装入独立的海通恒信香港 1 號、2 號……19 號有限公司,每间 SPV 在香港普通法下均拥有独立法人格(Separate Legal Personality)。任何一架飞机的运营索赔或承租人违约,其法律责任上限被绝对锁死在该单一 SPV 内部,绝不波及集团及其他 14 架飞机的正常执飞。

支柱二:《公司条例》第 335 条“1个月押记登记死线”与无追索权融资(Non-Recourse Debt)

国际飞机购买资金通常遵循 “20% 股东资本金 + 80% 银团项目贷款” 的高杠杆配比。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 335 条及第 336 条,香港公司设立指明押记(包括固定航空器按揭、租金应收账款浮动押记及银行账户押记),必须在押记文书签立之日起 1 个月内送交香港公司注册处登记(表格 NM1);逾期未登记的押记对清盘人及任何债权人自动归于无效(Void against liquidator and creditors),除非向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申请第 346 条延期令。单机 SPV 架构使得每一笔银团贷款的押记边界极其清晰:A 银团只看 2號公司 的 ICRIS 押记册,B 银团只看 8號公司 的 ICRIS 押记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项目有限追索/无追索权融资(Limited-Recourse Project Finance)。

支柱三:《开普敦公约》(Cape Town Convention)国际利益登记与 IDERA 取回权

中国(含香港特别行政区适用安排)与全球主要航空大国均已加入《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及《航空器设备特定问题议定书》(统称《开普敦公约》)[注5]。在单机 SPV 架构下:

  • 海通恒信香港2號有限公司作为法定出租人(Lessor)与借款人(Debtor),不仅在香港公司注册处完成 表格 M1 / NM1 登记,更同步在位于爱尔兰都柏林的国际登记处(International Registry of Mobile Assets)登记机身与发动机的“国际利益”(International Interest);
  • 承租航空公司向 2號公司 及银团担保受托人签发《不可撤销的注销登记和出口请求授权书》(IDERA)。一旦航司违约,银团与 2號公司 可凭 IDERA 在数个工作日内直接要求民航当局注销飞机国籍登记并飞离出境,无需陷入漫长的当地诉讼。

支柱四:全球飞机二级市场“带租约股权交割”(Share Deal vs. Asset Deal)

飞机租赁行业存在极其活跃的资产包二级交易市场(Aircraft Portfolio Trading)。如果直接买卖一架正在由卡塔尔航空执飞的飞机产权(Asset Deal),买卖双方必须与承租航司、民航局及保险商重新签署三方《租约更替协议》(Lease Novation Agreement),耗时往往长达 3–6 个月且面临航司索要配合费。而在“一机一司”架构下,海通恒信只需在母公司 海通恒信租赁(香港)有限公司 层面,将 海通恒信香港2號有限公司 的 100% 股权直接转让给买方租赁公司(Share Deal),底层飞机产权人、租约主体、民航局适航证及银行账户均无需变更,仅需在香港缴纳 0.2% 股票印花税(或申请集团内部第 45 条豁免)即可实现数千万美元航空资产的闪电交割!

06 税务红利精算:5,000万美元窄体客机在“海通恒信香港2號”名下的三代利得税实算模型

除了法律风险隔离,驱动海通恒信自 2018 年起在香港密集设立 15 间单机 SPV 的另一核心引擎,是香港《税务条例》(第112章)第 14G 至 14N 条赋予的全球最具竞争力飞机租赁税务宽减制度[注3]。假设海通恒信香港2號有限公司购入一架价值 5,000 万美元的波音 B737-800 / 空客 A320neo 窄体客机并出租予境外航空公司,年租金收入 550 万美元,年银团利息及管理费支出 300 万美元,年会计折旧 200 万美元(会计税前利润 50 万美元),在不同香港税制世代下的真实税负差异如下:

税务核算维度2017年以前旧制
(受困于第39E条反避税封锁)
2017年飞机租赁新政
(第14H/14I条:20%税基折算)
2024年飞机租赁税改升级版
(100%购机成本一次性全额扣减)
法定适用税率标准法团利得税 16.5%合资格飞机出租商特惠半税 8.25%合资格飞机出租商特惠半税 8.25%
折旧 / 购机资本开支待遇因飞机由非香港航司在境外运营,触发第 39E 条完全剥夺折旧免税额放弃折旧免税额,但应评税税基强制打 2 折(按净租金之 20% 计税)购机当年 100% 全额一次性扣减 5,000 万美元购机资本开支
年度应评税利润计算$550万 - $300万 = $250万美元
($200万折旧不可扣税)
($550万 - $300万) × 20% = $50万美元首年产生 -$4,750万美元巨额税务亏损,向后无限期结转抵扣未来 8–10 年租金
单机年度实缴香港利得税$250万 × 16.5% = $41.25万美元/年
(占会计利润高达 82.5%!)
$50万 × 8.25% = $4.125万美元/年
(实际有效税率仅 1.65%)
前 8–10 年回本期内实缴利得税 = $0 美元
第14H(4)条对架构的硬性要求无专章要求法定排他性红线:第 14H(4) 条规定合资格飞机出租商严禁兼营任何非合资格飞机租赁活动,从税法底层倒逼海通恒信必须设立纯粹的“1號至19號”单机 SPV!
深度专题内链延伸:香港飞机与船舶融资租赁税务宽减全指南

为什么《税务条例》第 14H(4) 条会禁止单机 SPV 兼营其他业务?零雇员的“海通恒信香港2號”如何通过母公司 海通恒信租赁(香港)有限公司(CR: 2529929) 满足税务局《释义及执行指引第54号》(DIPN 54)的香港实质经营门槛(2名全职员工 + 200万港元年度营运开支)?内地航司向香港 SPV 支付租金如何适用 5% 超低预提所得税率?请点击阅读本百科姊妹篇深度法税专题:《香港融资租赁、飞机租赁及船舶租赁税务宽减全指南:1.65%/0%特惠税率、2024购机全额扣税与单机SPV架构精算》 →

07 跨境商业尽职调查实战 SOP:四步穿透核验香港融资租赁 SPV 与离岸发债主体的真实资信

当商业银行信贷审批官、航空公司法务、跨境债券投资人或飞机交易对手在合同中遇到诸如“海通恒信香港2號有限公司”或“Haitong UT Brilliant Limited”等特殊目的公司时,绝不能仅凭公司名称带有“海通恒信”四字即草率认定其等同于母公司主体信用,而必须遵循以下四步法证查册 SOP 进行穿透核验:

  1. 第一步:调阅最新表格 NAR1(周年申报表)与表格 NSC1(股份配发申报书),核验 100% 股权归属与实缴股本厚度。通过调阅 海通恒信香港2號 2026 年度 NAR1(条码 22402458371)及 2023 年 NSC1(条码 22302265995),确认其唯一注册股东是否确为 海通恒信租赁(香港)有限公司(CR: 2529929),彻底排除外部同名山寨空壳或已转让出表之历史壳公司。
  2. 第二步:全量核查表格 M1 / NM1(押记登记)与表格 NM2(押记解除),摸清底层资产受限与优先受偿顺位。重点核对 2019 年英文押记(40014541570/685/850)与 2025 年 11 月 17 日最新中文押记(40025174245 及 34 页中文契约 22402357398),查明当前第一顺位抵押权人(银团担保代理行)是谁,以及是否如 8號公司(CR: 2733668)一样已于 2026-09-30 递交 表格 NM2(22903126591)完成债务清偿解押。
  3. 第三步:审阅经修改的组织章程细则(表格 NAA1 / A&A),排查银团“黄金股”与负抵押否决权。调阅 2020-11-27 存盘的 28 页经修改章程(条码 24001069350)及 29 页特别决议(24001069351),确认该 SPV 在对外签署新担保或处置航空器时,是否必须取得银团担保受托人或特定类别股东的事先书面批准。
  4. 第四步:穿透核验母公司维好协议(Keepwell Deed)或跨境担保(Cross-Border Guarantee)。由于单机 SPV(如 2號)及发债 SPV(如 Haitong UT Brilliant Limited)本身属于资产与负债高度匹配的有限追索载体,任何大额授信或租约履约均须核验其是否附带 海通恒信租赁(香港) 或境内母公司 海通恒信股份(01905.HK) 经外管局跨境担保登记的连带责任保证。

08 企业背景与航空金融实务高频 FAQ(6问6答)及权威数据引注索引

Q1:海通恒信香港2號有限公司(CR: 2733670)与海通证券、国泰海通证券及 01905.HK 是什么关系?

答:海通恒信香港2號有限公司是港股上市公司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01905.HK,非香港公司编号 F0023359)通过其香港全资运营平台海通恒信租赁(香港)有限公司(CR: 2529929)设立的全资单机特殊目的公司(SPV)。随着国泰君安证券与海通证券完成合并组建国泰海通证券,该公司最终归属于国泰海通证券金融集团体系。

Q2:为什么海通恒信要在香港注册“1號”到“19號”这么多间连号公司,而不是用一间公司买下所有飞机?

答:这是由国际航空银团贷款的破产隔离要求(Ring-Fencing)与香港《税务条例》第 14H(4) 条的单一业务排他性规定双重决定的。一方面,“一机一司”能防止单架飞机的航空事故索赔、机场扣押或单一航司违约传染给机队内其他飞机;另一方面,香港第 14H(4) 条明确规定享受 8.25% 特惠税率的“合资格飞机出租商”不得兼营任何非飞机租赁业务,独立 SPV 可确保每架飞机的税务资格与银团押记(表格 M1 / NM1)边界绝对清晰。

Q3:为什么香港公司注册处名册里有“海通恒信香港1–10號、15–19號”,唯独没有“11號至14號”?

答:跨国飞机租赁商的机队项目编号(1号至19号)是按全球机位交付顺序统一编排的。当第 11 至 14 号机位对应的承租航空公司位于特定税收协定管辖区,租赁商会将该 4 个编号分配给在爱尔兰都柏林(Dublin DAC)或中国天津东疆/上海自贸区设立的保税 SPV,因此香港公司注册处名册中直接从第一批(1號–10號,2018年8月)跳号至第二批(15號–17號,2019年11月)及第三批(18號–19號,2020年12月)。

Q4:海通恒信香港2號有限公司在 2025 年 11 月 17 日递交的 34 页中文文书(条码 22402357398)代表什么业务动作?

答:该文件连同同日递交的表格 NM1(条码 22402357397)及获发的押记登记证书(条码 40025174245),记录了该公司在 2025 年底完成的航空债务再融资(Refinancing)。对比其 2019 年首笔融资采用的 17 页纯英文契约(22901980253),2025 年切换为 34 页纯中文押记契约,反映出在高美元利率周期下,该公司引入了中资银行跨境银团授信以置换早期高成本美元债务。

Q5:如何判断一间编号单机 SPV 名下的飞机贷款是否已经结清解押?

答:核心看其 ICRIS 卷宗库中是否出现了表格 NM2(清偿或解除指明押记通知书)。例如姊妹公司海通恒信香港8號有限公司(CR: 2733668)于 2026-09-30 连续呈交了两份 表格 NM2(条码 22903126591、22903126595)及两份 34 页解除契约,即法定证明该 SPV 项下对应的银团贷款已全额清偿并解除航空器抵押;而只要名下 表格 M1 / NM1 尚未对应登记 NM2(如 2號公司 2025-11-17 登记之 40025174245),则说明该飞机目前仍处于银团有效按揭期内。

Q6:中环长江集团中心 51 楼 5103 室这个地址有什么特殊之处?

答:根据 86hc.com 对全港数百万间法团的地址聚类穿透,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2号长江集团中心51楼5103室 具有 100% 的集团专属性——该室号名下登记的全部 14 间公司均为海通恒信旗下的活跃单机 SPV(1–10號、15–16號、18–19號),而集团香港运营母公司(2529929)及上市公司主营业地(F0023359)则设于湾仔大新金融中心 40 楼(由方圆企业服务 SWCS 托管),发债平台(2998739)设于中环中汇大厦 11 楼(由 Ogier Global 托管),形成严密的三地职能防火墙。

官方档案与法规引注索引 (Statutory & Regulatory Citations)

  1. 香港公司注册处(Companies Registry)ICRIS 综合资讯系统:海通恒信香港2號有限公司(CR No.: 2733670 / BRN: 69752870)历年存盘卷宗(条形码 22402458371、40025174245、24001069351、40014541570 等,核验截至 2026-09-30)。
  2. 香港法例第 622 章《公司条例》第 8 部(押记的登记:第 334–347 条,涵盖 表格 M1 / NM1 1 个月登记期限与 表格 NM2 押记清偿解除)及第 16 部(非香港公司:F0023359)。
  3.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HKEX)披露易: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1905.HK)H 股全球发售招股章程及历年周年报告(附属公司及结构性主体名册)。
  4. 香港法例第 112 章《税务条例》第 14G 至 14N 条(合资格飞机出租商及合资格飞机租赁管理商税务宽减)、《2024年税务(修订)(飞机租赁税务宽减)条例》及税务局《释义及执行指引第54号》(DIPN 54)。详见延伸指南:《香港融资租赁、飞机租赁及船舶租赁税务宽减全指南》。
  5. 国际统一私法协会(UNIDROIT)及国际民航组织(ICAO):《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及《航空器设备特定问题议定书》(《开普敦公约》Cape Town Convention & Aircraft Protocol,含 IDERA 航空器注销及出口请求授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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