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REGISTRATION NUMBER
BRN 00058841
已告解散金管局认可资格已注销强积金主事中介人 (MPFA) 名册脱节 · IC000020保险牌照已注销牌照名册脱节 (主体已解散) · HKD0011SFC 名册脱节 · AAK565曾用名 (1)涉及 59 宗案件

大新银行有限公司

DAH SING BANK, LIMITED

登记册核验:2026-10-29
司法管辖地:中国香港司法管辖地:中国香港

【大新银行有限公司】(DAH SING BANK, LIMITED)于1947-05-01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条例》(第622章)注册成立,法团类别为【私人股份有限公司】。后已刊登政府宪报正式公告解散,法定现状为【已告解散】。公司注册编号(CR/CRN)为【0002310】,商业登记证号(BR/BRN)为【00058841】。在法定监管资质方面,该公司名下登记持有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特许牌照(牌照已注销)、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强积金主事中介人(MPFA 积金局)(牌照编号:IC000020,主体已解散但官方仍列于名册)、香港保险业监管局持牌保险中介人(IA 保监局)特许牌照(牌照已注销)、工业贸易署工商组织名册(TID)(牌照编号:HKD0011,主体已解散但官方仍列于名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牌照编号:AAK565,主体已解散但官方仍列于名册)。官方风控系统深度交叉核验显示:该法团虽已在香港公司注册处正式公告解散,但相关法定监管名册仍将其列为现存持牌人,属于典型的【监管名册脱节异常】。鉴于法人主体资格已消亡,其名下牌照依法已不具备法定经营效力,各方主体须高度警惕空壳幽灵牌照被冒名滥用风险。公司法定注册办事处设于“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48号大新金融中心26楼”。在司法涉案排查方面,香港各级法院登记有该法团关联的【59】宗公开诉讼案卷(经核验未见清盘呈请;案卷明细与裁判记录归档于商业尽职调查报告)。

一、 公司基本资料与历史证监会 (SFC) 牌照状态核查(牌照已注销/已解散)

中文法定名称 大新银行有限公司 英文法定名称 DAH SING BANK, LIMITED
企业名称沿革
(曾用名 1 个)
1947-05-01 法团成立初始名称
DAH SING BANK, LIMITED
2003-10-02 现用法定名称
大新银行有限公司DAH SING BANK, LIMITED
公司注册编号 (CRN) 0002310 商业登记号码 (BRN) 00058841
成立日期 1947-05-01 公司类别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现状 已告解散 法定解散日期 官方档案备存
注册办事处地址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48号大新金融中心26楼大新金融中心 · 查看同商厦法团 →
重要控制人 (SCR) 依法备存。如需穿透实益拥有人(UBO)及持股架构,请申请商业尽调报告。

二、 证监会 (SFC) 持牌法团历史存档文件查册(历史 NAR1 周年申报表 / 宪报解散公告 / ND2A 董事变更表)

项次存档日期文件编号文件名称页数收费调阅
1 2026-07-10 23102561589
NAR1周年申报表 (2026) (英)
2026-07-10·23102561589·24页·HK$ 28
24 HK$ 28
2 2026-07-10 23102561590
DOC(英)帐目 / 财务报表
2026-07-10·23102561590·259页·HK$ 20
259 HK$ 20
3 2026-07-02 24002169145
ND2B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详情通知书 (英)
2026-07-02·24002169145·3页·HK$ 20
3 HK$ 20
4 2026-01-19 24002024912
ND2B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详情通知书 (英)
2026-01-19·24002024912·3页·HK$ 20
3 HK$ 20
5 2026-01-12 24002018427
DOC(英)更正已登记文件内在排印或文书方面的错误
2026-01-12·24002018427·3页·HK$ 20
3 HK$ 20
6 2026-01-12 24002018426
DOC(英)更正已登记文件内在排印或文书方面的错误
2026-01-12·24002018426·3页·HK$ 20
3 HK$ 20
7 2025-08-19 24001904385
ND2A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通知书 (委任/停任) (英)
2025-08-19·24001904385·3页·HK$ 20
3 HK$ 20
8 2025-07-22 23502295632
NAR1周年申报表 (2025) (英)
2025-07-22·23502295632·23页·HK$ 28
23 HK$ 28
9 2025-07-22 23502295633
DOC(英)帐目 / 财务报表
2025-07-22·23502295633·267页·HK$ 20
267 HK$ 20
10 2025-06-02 22001815329
ND2A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通知书 (委任/停任) (英)
2025-06-02·22001815329·4页·HK$ 20
4 HK$ 20

三、 历史持牌法团商业尽职调查与牌照注销风险排查(牌照失效、负责人离职、法院诉讼与清盘呈请)

32 类香港法定监管牌照核验 监管名册脱节异常 (主体已解散)
香港金融管理局 (HKMA)
已注销
法定特许牌照备存于册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强积金主事中介人 (MPFA 积金局)
官方仍列于名册 (主体已解散)
牌照号码 IC000020
风控预警: 该法团在公司注册处已刊宪正式解散(法人实体已消亡),惟监管机构名册目前仍将其列为现行持牌人,存在法定主体已解散但牌照未同步注销之名册脱节风险,严防空壳幽灵牌照被冒名滥用。
香港保险业监管局持牌保险中介人 (IA 保监局)
已注销
法定特许牌照备存于册
工业贸易署工商组织名册 (TID)
官方仍列于名册 (主体已解散)
牌照号码 HKD0011
风控预警: 该法团在公司注册处已刊宪正式解散(法人实体已消亡),惟监管机构名册目前仍将其列为现行持牌人,存在法定主体已解散但牌照未同步注销之名册脱节风险,严防空壳幽灵牌照被冒名滥用。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SFC)
官方仍列于名册 (主体已解散)
牌照号码 AAK565
风控预警: 该法团在公司注册处已刊宪正式解散(法人实体已消亡),惟监管机构名册目前仍将其列为现行持牌人,存在法定主体已解散但牌照未同步注销之名册脱节风险,严防空壳幽灵牌照被冒名滥用。
法院诉讼与破产清盘排查 涉及 59 宗诉讼案卷
经香港各级法院传讯令状及破产管理署(ORO)数据库穿透排查,该法团涉及 59 宗公开诉讼案卷登记;排查确认未见清盘呈请(HCCW),当前司法存续与资信状态正常。
官方监管处分与警示名单 未见监管处罚或警示
覆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金管局欺诈警示名录、公司注册处TCSP牌照处分、证监会纪律行动及海关合规名录,暂无公开负面记录。
注册办事处与实际经营核验 地址双语已解析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48号大新金融中心26楼
法定注册办事处依据第622章备存 需香港持牌地址与秘书?→
香港法团全景商业尽职调查与风险排查服务
💡 利益相关方须知:如需调取该法团历史清盘呈请、撤销注册核证或办理恢复注册(Restoration),可对接恒诚持牌顾问协助。 咨询专业顾问 →

四、 证监会 (SFC) 牌照注销与历史合规常见问题解答

牌照已失效。依据香港官方监管公众登记册,【大新银行有限公司】历史上曾获香港证监会发牌监管(中央编号 CE No.:AAK565)。因该法团主体已在香港公司注册处正式解散,其证监会金融牌照已同步终止失效,当前持牌现状为【牌照已注销 / 已终止 (Ceased)】(数据最后核验于:2026年10月)。依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SFO),该机构已不具备开展任何受规管金融业务之法定资格。

依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SFO),香港证监会将金融业务严格划分为第1至10类受规管活动:核心业务包括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涵盖公募/私募基金经理、对冲基金与全权委托家族办公室)、第1类(证券交易,股票经纪券商与承销配售)、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投资咨询与股票研究)及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IPO 保荐人 Sponsor)。持牌法团必须严格在其获发牌照之受规管活动范围内经营,并严格恪守证监会附加之牌照条件(Conditions,例如“不得持有客户资产”或“仅限服务专业投资者 PI”)。86hc.com 穿透对接证监会公众名册,即时核验【大新银行有限公司】之获准业务边界与特定约束条件。

依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SFO)第125条,香港证监会对持牌法团推行严苛的“双责任人(RO)制度”:法团就每一类获发牌的受规管活动,必须具备至少两名获证监会严格核准的持牌负责人(Responsible Officer),且其中至少一名必须为常驻香港并具备全职履职能力的执行董事。持牌负责人就法团的业务合规承担个人法定刑事与监管法律责任。若关键受规管业务之负责人员因离职出现空缺且未及时补足双责任人架构,该法团将直接面临被暂时吊销牌照或禁止承揽新业务之监管制裁。86hc.com 支持穿透查核【大新银行有限公司】之现任及历史持牌负责人(RO)名册、董事任免轨迹及前线持牌代表资质。

您可通过 86hc.com 法定调档通道即时调阅【大新银行有限公司】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存档的全套法定影像记录。核心必调存档文件包括:1. 最新年度《周年申报表(Form NAR1)》,完整披露该法团最新的实收股本、全体股东股份配发与股权比例、现任全体董事名册及公司秘书;2. 《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通知书(Form ND2A)》,穿透排查该金融机构董事会最新人事更迭;3. 《公司组织章程细则(Articles of Association)》。所有调档文件均具备官方存档条形码(Barcode),确保档案真实完整并具备有效存档条形码,并可加急出具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 (AFRC) 监管之执业会计师法定核证副本(CTC),供主流私人银行、机构券商开户或境内外审计使用。

依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SFO)第IX部,香港证监会拥有强大的法定监管执法权力。若持牌法团或其负责人员存在市场失当行为、内幕交易、挪用客户资产或反洗钱(AML)内控缺失,证监会有权采取五大法定纪律处分:公开或非公开谴责、暂时吊销或撤销机构牌照、禁止申请牌照或担任主管人员,以及处以最高 1,000 万港元或获取利润3倍的巨额罚款。此外,依据 SFO 第114条,任何人在香港未获发牌而经营受规管活动,最高可判处罚款 500 万港元及监禁 7 年。经 86hc.com 系统对证监会官方纪律处分名册及香港法院裁判记录比对,【大新银行有限公司】目前无公开生效之撤牌或严重监管处分记录,惟其原持有之证监会牌照已依法注销失效,不再具备持牌经营资质。

您可直接在 86hc.com 提交法定查册或尽调委托。平台依托香港公司注册处 ICRIS 系统、税务局商业登记署(BRN)及香港证监会公众名册,支持全流程数字化极速出具:1. 【官方即时查册报告】:获取加盖官方水印与查册编号之持牌法团现状全息报告;2. 【商业登记证(BRC)电子副本】:核验税务登记真伪与分支机构;3. 【法定存档原卷调阅】:加急调取 NAR1、ND2A 等全本官方档案;4. 【香港执业会计师 (CPA Practising) 核证副本 (CTC)】:由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 (AFRC) 监管之执业会计师逐页核验并签署盖章,全面符合香港及海外主流私人银行、主经纪商(Prime Broker)开户、上市审计及监管审查标准。

五、 近似字号与同类法团速查

同行业与字号存续对比 历史结业归档
存续 79 年
成立于 1947-05-01

该法团已脱离现存公司名册;可通过下方同行业或同字号词族名录对比现存活跃主体。

同大厦注册关联企业专页 湾仔区 · 高密度秘书/商业集聚大厦
大新金融中心 同厦收录 770 家法团

此大厦属高密度多企共址注册节点,尽调时建议穿透同址关联法团、TCSP 持牌秘书共性及第 622 章第 658 条水牌展示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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