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QUE BUSINESS IDENTIFIER / CRN
UBI 00058841
仍註冊法定持牌機構 · HKD0011金管局認可機構 (HKMA)持牌保險中介人 (IA)強積金主事中介人 (MPFA) · IC000020SFC 持牌法團 · AAK565曾用名 (1)

大新銀行有限公司

DAH SING BANK, LIMITED

官方最後核驗:2026-09-19
盡職調查查冊:0
司法管轄地:中國香港司法管轄地:中國香港

【大新銀行有限公司】(DAH SING BANK, LIMITED),係依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公司條例》(第622章)註冊成立之香港法團。公司註冊編號(CR/CRN)為【0002310】,商業登記號碼(BR/BRN)為【00058841】,法團類別為【私人股份有限公司】。該法團於 1947-05-01 依法註冊成立(已營運 79 年),目前法定登記現狀為【仍註冊】。 在法定監管牌照與資格方面,該公司獲香港法定監管機構核準,持有工業貿易署工商組織名册 (TID)牌照(牌照號:HKD0011)、香港金融管理局 (HKMA)特許牌照、香港保險業監管局持牌保險中介人 (IA 保監局)特許牌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強積金主事中介人 (MPFA 積金局)牌照(牌照號:IC000020)、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SFC)牌照(牌照號:AAK565)。 公司法定註冊辦事處設於「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48‍​​‌‌‌​​​​​‌‌​‌‌​​‌​​‌​​​​‌​​​​‌‌​​‌‌‌​‌​​​‌‌​​‌​​​‌‌​​​‌​​‌‌​‌‌​​​‌​‌‌‌​​​‌‌​‌‌‌​​‌‌​​‌‌​​‌‌‌​‌​​​‌‌​​‌​​​‌‌​‌‌​​​‌‌​​​​​​‌‌‌​​‌​​‌‌​​‌​​​‌‌​​​​​​‌‌‌​‌​​​‌‌​​​‌​​‌‌‌​​‌​​‌‌​‌‌​​​‌‌​​​​​​‌‌​​​​​​‌‌​‌‌‌​​‌‌​​​‌號大新金融中心26樓」。

一、 證監會持牌法團 (SFC CE: AAK565)官方登記背景與現狀

中文法定名稱 大新銀行有限公司 英文法定名稱 DAH SING BANK, LIMITED
商業登記號碼 (BR/BRN) 00058841 公司註冊編號 (CR/CRN) 0002310
公司類別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47-05-01
公司現狀 仍註冊 法定申報週期 2027-05-01(本年度已申報)
註冊辦事處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48‍​​‌‌‌​​​​​‌‌​‌‌​​‌​​‌​​​​‌​​​​‌‌​​‌‌‌​‌​​​‌‌​​‌​​​‌‌​​​‌​​‌‌​‌‌​​​‌​‌‌‌​​​‌‌​‌‌‌​​‌‌​​‌‌​​‌‌‌​‌​​​‌‌​​‌​​​‌‌​‌‌​​​‌‌​​​​​​‌‌‌​​‌​​‌‌​​‌​​​‌‌​​​​​​‌‌‌​‌​​​‌‌​​​‌​​‌‌‌​​‌​​‌‌​‌‌​​​‌‌​​​​​​‌‌​​​​​​‌‌​‌‌‌​​‌‌​​​‌號大新金融中心26樓
重要控制人 (SCR) 依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第12部第2A分部備存。如需穿透實益擁有人(UBO)、離岸多層持股及法定董事履歷,請申請全景商業盡職調查報告。
企業名稱沿革
(曾用名 1 個)
1947-05-01 法團成立初始名稱
DAH SING BANK, LIMITED
2003-10-02 現用法定名稱
大新銀行有限公司DAH SING BANK, LIMITED

二、 證監會持牌法團官方存檔文件查冊(最新 NAR1 週年申報表 / 公司章程 / ND2A 董事名冊 / CTC核證)

項次存檔日期文件編號文件名稱頁數收費調閱
1 2026-7-10 23102561590
REG_REF(英)帳目 / 財務報表
2026-7-10·23102561590·259頁·HK$ 20
259 HK$ 20
2 2026-7-10 23102561589
NAR1(英) 周年申報表 (2026)
2026-7-10·23102561589·24頁·HK$ 28
24 HK$ 28
3 2026-7-2 24002169145
ND2B(英) 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詳情通知書
2026-7-2·24002169145·3頁·HK$ 20
3 HK$ 20
4 2026-1-19 24002024912
ND2B(英) 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詳情通知書
2026-1-19·24002024912·3頁·HK$ 20
3 HK$ 20
5 2026-1-12 24002018427
REG_REF(英)更正已登記文件內在排印或文書方面的錯誤
2026-1-12·24002018427·3頁·HK$ 20
3 HK$ 20
6 2026-1-12 24002018426
REG_REF(英)更正已登記文件內在排印或文書方面的錯誤
2026-1-12·24002018426·3頁·HK$ 20
3 HK$ 20
7 2025-8-19 24001904385
ND2A(英) 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通知書(委任/ 停任)
2025-8-19·24001904385·3頁·HK$ 20
3 HK$ 20
8 2025-7-22 23502295633
REG_REF(英)帳目 / 財務報表
2025-7-22·23502295633·267頁·HK$ 20
267 HK$ 20
9 2025-7-22 23502295632
NAR1(英) 周年申報表 (2025)
2025-7-22·23502295632·23頁·HK$ 28
23 HK$ 28
10 2025-6-2 22001815329
ND2A(英) 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通知書(委任/ 停任)
2025-6-2·22001815329·4頁·HK$ 20
4 HK$ 20

三、 證監會持牌法團商業盡職調查與雙責任人(RO)履職穿透(受規管活動業務範圍、紀律處分排查與司法清盤呈請)

32 類香港法定監管牌照核驗 持有有效機構牌照
工業貿易署工商組織名册 (TID)
現有持牌
牌照號碼 HKD0011
香港金融管理局 (HKMA)
現有持牌
法定特許牌照備存於冊
香港保險業監管局持牌保險中介人 (IA 保監局)
現有持牌
法定特許牌照備存於冊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強積金主事中介人 (MPFA 積金局)
現有持牌
牌照號碼 IC000020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SFC)
現有持牌
牌照號碼 AAK565
各級法院司法裁判與訴訟排查 暫無訴訟記錄
覆蓋香港終審法院、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上訴法庭、區域法院及勞資審裁處公開裁判書排查,暫無訴訟記錄。
破產清盤與全球制裁合規排查 未見清盤或制裁
核查該法團是否存在針對公司的強制清盤呈請(Winding-up Petition)、委任臨時清盤人或債權人會議記錄。
註冊辦事處與實際經營核驗 地址雙語已解析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48‍​​‌‌‌​​​​​‌‌​‌‌​​‌​​‌​​​​‌​​​​‌‌​​‌‌‌​‌​​​‌‌​​‌​​​‌‌​​​‌​​‌‌​‌‌​​​‌​‌‌‌​​​‌‌​‌‌‌​​‌‌​​‌‌​​‌‌‌​‌​​​‌‌​​‌​​​‌‌​‌‌​​​‌‌​​​​​​‌‌‌​​‌​​‌‌​​‌​​​‌‌​​​​​​‌‌‌​‌​​​‌‌​​​‌​​‌‌‌​​‌​​‌‌​‌‌​​​‌‌​​​​​​‌‌​​​​​​‌‌​‌‌‌​​‌‌​​​‌號大新金融中心26樓
香港法團全景商業盡職調查與風險排查服務

四、 證監會持牌法團合規查冊與牌照資格/牌照常見問題解答 (FAQ)

合規在冊。【大新銀行有限公司】為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依法核準之持牌法團(中央編號 CE No.:AAK565),獲準依據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SFO)第V部在香港經營受規管活動。依據證監會官方公眾登記冊最新核驗,該法團牌照現狀為【在冊有效 / 活躍持牌 (Active)】(數據最後核驗於:2026年9月),在獲準的業務範圍及牌照條件約束下合法開展金融業務。

依據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SFO),香港證監會將金融業務嚴格劃分為第1至10類受規管活動:核心業務包括第9類(提供資產管理,涵蓋公募/私募基金經理、對沖基金與全權委託家族辦公室)、第1類(證券交易,股票經紀券商與承銷配售)、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見,投資諮詢與股票研究)及第6類(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IPO 保薦人 Sponsor)。持牌法團必須嚴格在其獲發牌照之受規管活動範圍內經營,並嚴格恪守證監會附加之牌照條件(Conditions,例如「不得持有客戶資產」或「僅限服務專業投資者 PI」)。86hc.com 穿透直連證監會公眾名冊,即時核驗【大新銀行有限公司】之獲準業務邊界與特定約束條件。

依據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SFO)第125條,香港證監會對持牌法團推行嚴苛的「雙責任人(RO)制度」:法團就每一類獲發牌的受規管活動,必須具備至少兩名獲證監會嚴格核準的持牌負責人(Responsible Officer),且其中至少一名必須為常駐香港並具備全職履職能力的執行董事。持牌負責人就法團的業務合規承擔個人法定刑事與監管法律責任。若關鍵受規管業務之負責人員因離職出現空缺且未及時補足雙責任人架構,該法團將直接面臨被暫時吊銷牌照或禁止承攬新業務之監管制裁。86hc.com 支援穿透查核【大新銀行有限公司】之現任及歷史持牌負責人(RO)名冊、董事任免軌跡及前線持牌代表資格/牌照。

閣下可透過 86hc.com 官方直連系統即時調閱【大新銀行有限公司】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公司註冊處存檔的全套法定影像記錄。核心必調存檔文件包括:1. 最新年度《週年申報表(Form NAR1)》,完整披露該法團最新的實收股本、全體股東股份配發與股權比例、現任全體董事名冊及公司秘書;2. 《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通知書(Form ND2A)》,穿透排查該金融機構董事會最新人事更迭;3. 《公司組織章程細則(Articles of Association)》。所有查冊文件均具備官方存檔條形碼(Barcode),保證 100% 官方真實出證,並可加急出具香港執業資深會計師(CPA Practising)法定核證副本(CTC),供主流私人銀行、機構券商開戶或境內外審計使用。

依據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SFO)第IX部,香港證監會擁有強大的法定監管執法權力。若持牌法團或其負責人員存在市場失當行為、內幕交易、挪用客戶資產或反洗錢(AML)內控缺失,證監會有權採取五大法定紀律處分:公開或非公開譴責、暫時吊銷或撤銷機構牌照、禁止申請牌照或擔任主管人員,以及處以最高 1,000 萬港元或獲取利潤3倍的巨額罰款。此外,依據 SFO 第114條,任何人在香港未獲發牌而經營受規管活動,最高可判處罰款 500 萬港元及監禁 7 年。經 86hc.com 系統對證監會官方紀律處分名冊及香港法院裁判記錄比對,【大新銀行有限公司】目前無公開生效之撤牌或嚴重監管處分記錄,牌照與合規狀況正常。

閣下可直接在 86hc.com 提交官方查冊或盡職調查委託。平台直連香港公司註冊處 ICRIS 系統、稅務局商業登記署(BRN)及香港證監會公眾名冊,支援全流程數碼化極速出具:1. 【官方即時查冊報告】:獲取加蓋官方水印與查冊編號之持牌法團現狀全息報告;2. 【商業登記證(BRC)電子副本】:核驗稅務登記真偽與分支機構;3. 【法定存檔原卷調閱】:加急調閱 NAR1、ND2A 等全本官方檔案;4. 【香港執業資深會計師(CPA Practising)核證副本(CTC)】:由特許執業會計師逐頁核驗原件並加蓋法律印鑑,100% 滿足香港及海外主流私人銀行、主經紀商(Prime Broker)開戶、上市審計及監管審查標準。

五、 近似字號與同類法團速查

調閱官方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