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智能命名、改英文名與法定查名工具
專為香港開公司設立及現存公司更改名稱打造。支援按十大香港主流商業賽道智能生成地道中英雙語公司名稱,直連本機 390 萬+ 香港公司註冊處公開登記冊執行毫秒級查重,並自動攔截影響國際電匯收款的圓括號「()」、特殊符號「&」及超長截斷風險(嚴控 35 字母黃金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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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註冊處法定命名規範與國際匯款收款準則
根據香港公司註冊處《香港公司名稱註冊指引》及香港商業銀行跨境外匯結算實務,起名與查名須同時滿足以下四大準則:
一、法定結尾詞與繁體正字規範(第102條)
英文名稱必須以完整單詞「LIMITED」結尾(註冊處嚴禁使用 Ltd.、Co., Ltd. 或 Inc. 等縮寫)。中文名稱必須採用符合標準的香港繁體正字(嚴禁簡體字)並以「有限公司」結尾,且中文名稱內不得夾雜英文字母。
二、法定「視為相同」同名歸併規則(第103條)
比對名稱時,註冊處會忽略開首的定冠詞「The」、空格、標點及括號,並將「and 與 &」、「Hong Kong / Hongkong / HK」、「Company 與 Co」視為完全相同。因此若已有「ABC (HK) Limited」,申請「The ABC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會被直接退件。
三、受規管字詞與商業銀行開戶審查協同(第622B章)
暗示與政府有關聯的字詞(部門、公署、管理局)或持牌專營詞(銀行、保險、證券交易所、信託、會計師)須獲事先書面批準。此外,名稱含「資本、基金、區塊鏈、控股」雖可註冊,但香港商業銀行開戶時將啟動強化背景審查。
四、國際電匯 35 字母上限、嚴禁圓括號「()」與讀寫防錯規範
海外絕大多數銀行網銀的匯款收款人欄「無法輸入圓括號 () 與 & 符號」,且單行上限為 35 個英文字母!若英文公司名帶 (HONG KONG) 或超過 35 個字母,海外買家打款時被迫漏填括號或截斷末尾 LIMITED,導致款項到港被銀行掛賬退匯。因此英文名務必採用「無括號純字母格式」且控制在 35 字母以內,並避免超長漢語拼音連寫。
香港公司命名、改英文名與查名常見問題
由香港持牌公司服務提供者(牌照編號:TC006431)合規團隊整理的法定查名與跨境收款實務解答:
1. 香港公司註冊必須同時有中文名和英文名嗎?
不一定。香港公司可以只註冊英文名稱、只註冊中文名稱,或同時註冊中英文名稱。但若計劃開立香港商業銀行戶口(如滙豐、華僑或中銀)進行國際外匯收付,強烈建議同時註冊中英文名稱,以便海外買家電匯識別。
2. 香港公司的中文名與英文名必須逐字直譯或用漢語拼音嗎?
香港公司註冊處並無強制要求中英文名稱必須逐字直譯或使用漢語拼音,只要中英文名稱的業務性質不構成公眾誤導即可。採用簡短易讀的英文意譯詞(避免超長漢語拼音連寫導致外國客戶打款拼錯字母)是香港外貿企業的最佳實踐。
3. 如果某個公司名稱曾被註冊,但該公司「已解散」,我可以用這個名字嗎?
從公司註冊處角度,一旦舊公司完成「已解散」程序,其名稱即不再受第100條同名限制,新公司可以申請註冊。但本工具仍會給出黃色提示,因為若歷史同名公司曾有訴訟或不良商譽,可能會在銀行開戶背景調查時引起關聯詢問。
4. 新成立的香港公司,名稱可以自由加上「集團、控股、國際、環球」嗎?
可以。香港公司註冊處對「集團」、「控股」、「國際」、「環球」等字眼無最低註冊資本或子公司數量門檻,1 萬港幣標準股本即可註冊。但需留意,若含「控股/集團」,銀行開戶審查時通常會詢問關聯實業背景。
5. 為什麼香港公司英文名稱應避免使用圓括號「()」與「&」符號?
雖然香港公司註冊處允許使用「(HONG KONG)」與「&」,但全球絕大多數海外銀行網銀的國際匯款收款人欄「僅允許輸入純英文字母與空格,無法輸入圓括號 () 與 &」!海外買家打款時被迫漏填括號或將 & 改打為 AND,到港後極易因「水單名稱與註冊證書不符」被香港銀行掛賬。直接寫成無括號的「... HONG KONG LIMITED」最穩妥。
6. 已成立的香港有限公司若因名字太長或帶括號影響收款,如何辦理改名?
根據《公司條例》第107條,現存香港公司只需通過股東特別決議,並在 15 日內向公司註冊處遞交《更改公司名稱通知書》(表格 NNC2)及繳付法定規費,獲批後處長即會簽發《公司更改名稱證明書》,隨後攜證書更新銀行戶口抬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