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QUE BUSINESS IDENTIFIER / COMPANY REGISTRATION NUMBER
UBI 39035997
仍注册TCSP 已注销 · TC001602

冠懋有限公司

WINNER BRIGHTER LIMITED

官方最后核验:2026-09-21
尽调查册:0
司法管辖地:中国香港司法管辖地:中国香港

【冠懋有限公司】(WINNER BRIGHTER LIMITED),系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条例》(第622章)注册成立之香港法团。公司注册编号(CR/CRN)为【1214091】,商业登记证号(BR/BRN)为【39035997】,法团类别为【私人股份有限公司】。该法团于 早期 依法注册成立(今年新成立,依法合规运营中),目前法定登记现状为【仍注册】。 在法定监管资质方面,该公司曾获香港法定监管机构核准,持有公司注册处持牌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 (TCSP · 公司秘书服务)(牌照号:TC001602,牌照已注销),现该牌照已依法注销失效,不再具备持牌经营资质。 公司法定注册办事处设于“香港尖沙咀弥敦道83-97‍​​‌‌‌​​​​​‌‌​‌‌​​‌​​‌​​​​‌​​​​‌‌​​‌‌‌​‌​​​‌‌​​‌​​​‌‌​​​‌​​‌‌​‌‌​​​‌​‌‌‌​​​‌‌​‌‌‌​​‌‌​​‌‌​​‌‌‌​‌​​​‌‌​​‌​​​‌‌​‌‌​​​‌‌​​​​​​‌‌‌​​‌​​‌‌​​‌​​​‌‌​​‌​​​‌‌‌​‌​​​‌‌​​‌‌​​‌‌‌​​​​​‌‌​​​‌​​‌‌​‌‌‌​​‌‌​​​​​​‌‌​‌‌​​​‌‌​‌‌‌号华源大厦14楼B3室”。

一、 公司基本资料与历史信托秘书牌照状态核查(牌照已注销/已解散)

中文法定名称 冠懋有限公司 英文法定名称 WINNER BRIGHTER LIMITED
商业登记号码 (BR/BRN) 39035997 公司注册编号 (CR/CRN) 1214091
公司类别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早期历史档案
公司现状 仍注册 法定申报周期 每年定期申报
注册办事处地址
香港尖沙咀弥敦道83-97‍​​‌‌‌​​​​​‌‌​‌‌​​‌​​‌​​​​‌​​​​‌‌​​‌‌‌​‌​​​‌‌​​‌​​​‌‌​​​‌​​‌‌​‌‌​​​‌​‌‌‌​​​‌‌​‌‌‌​​‌‌​​‌‌​​‌‌‌​‌​​​‌‌​​‌​​​‌‌​‌‌​​​‌‌​​​​​​‌‌‌​​‌​​‌‌​​‌​​​‌‌​​‌​​​‌‌‌​‌​​​‌‌​​‌‌​​‌‌‌​​​​​‌‌​​​‌​​‌‌​‌‌‌​​‌‌​​​​​​‌‌​‌‌​​​‌‌​‌‌‌号华源大厦14楼B3室华源大厦 · 查看同大厦法团 →
重要控制人 (SCR) 依法备存。如需穿透实益拥有人(UBO)及持股架构,请申请商业尽调报告

二、 持牌信托与公司服务机构官方存档文件查册(法团成立表格 / 董事变更表 / 会计师核证)

💡
法定存档提示:该法团属于今年新成立公司(存续未满1年)。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107条,新成立法团首份周年申报表(NAR1)将于成立满一周年交付。如需穿透查册创始股东出资、首任董事及法定地址,请调阅下方官方盖印【法团成立表格 (Form NNC1)】原件或公司章程(A&A)。
项次存档日期文件编号文件名称页数收费调阅
该企业暂未索引官方存档文件
官方档案正与公司注册处进行实时校验。如需加急调取特定年份申报表或历史章程,请直联专属合规顾问。

三、 历史持牌秘书机构尽职调查与牌照注销风险排查(牌照失效、代管客户秘书空缺与罚款排查)

32 类香港法定监管牌照核验 牌照已注销 / 失效
公司注册处持牌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 (TCSP · 公司秘书服务)
牌照终止
牌照号码 TC001602
法院诉讼与破产清盘排查 未见涉案 · 未见清盘
经香港各级法院公开传讯令状及破产管理署(ORO)数据库穿透排查,未见针对该法团的公开诉讼案件,未见破产清盘呈请(HCCW),司法存续状态良好。
官方监管处分与警示名单 未见监管处罚或警示
覆盖香港特区政府宪报、金管局欺诈黑名单、公司注册处TCSP牌照处分、证监会纪律行动及海关合规名录,暂无公开负面记录。
注册办事处与实际经营核验 地址双语已解析
香港尖沙咀弥敦道83-97‍​​‌‌‌​​​​​‌‌​‌‌​​‌​​‌​​​​‌​​​​‌‌​​‌‌‌​‌​​​‌‌​​‌​​​‌‌​​​‌​​‌‌​‌‌​​​‌​‌‌‌​​​‌‌​‌‌‌​​‌‌​​‌‌​​‌‌‌​‌​​​‌‌​​‌​​​‌‌​‌‌​​​‌‌​​​​​​‌‌‌​​‌​​‌‌​​‌​​​‌‌​​‌​​​‌‌‌​‌​​​‌‌​​‌‌​​‌‌‌​​​​​‌‌​​​‌​​‌‌​‌‌‌​​‌‌​​​​​​‌‌​‌‌​​​‌‌​‌‌‌号华源大厦14楼B3室
香港法团全景商业尽职调查与风险排查服务

四、 信托与公司服务牌照注销与历史合规常见问题解答

否,目前牌照已失效。依据香港公司注册处“信托及公司服务提供者注册办事处”官方名册,【冠懋有限公司】曾获核发公司秘书服务 TCSP 法定经营牌照(牌照编号:TC001602)。该法团主体当前法定登记现状虽为【仍注册】,惟其原持有之 TCSP 经营牌照已依法注销(或已期满失效/终止经营),不再具备持牌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法定资质,当前牌照状态为【已注销 / 已失效 (De-registered)】(数据最后核验于:2026年9月)。

【冠懋有限公司】之核心法定业务范畴为“专业公司服务提供者(Corporate Service Provider)”。依据香港法例第615章附表1第1部,其依法获授权开展以下法定服务:1. 成立香港本地股份有限公司及海外离岸法团;2. 担任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规定之法定公司秘书(Company Secretary);3. 提供公司注册办事处地址、营业地址或通讯地址(含法定电子水牌展示与信件转递);4. 担任重要控制人登记册(SCR)之“指定代表(Designated Representative)”并履行法定备存;5. 协助跨境企业开立香港及国际银行商业账户。

【冠懋有限公司】属于新近注册成立之香港法团(成立未满1年),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其首份周年申报表(NAR1)尚在法定期限内,目前其最权威之法定存档原件为《法团成立表格(Form NNC1)》。您可通过 86hc.com 即时调阅官方影像记录,原件载明:初始创办成员名册、股本结构、首任董事法定通讯地址及公司首任法定秘书信息。若成立后曾发生董事任免或地址迁移,亦可同步调阅《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通知书(Form ND2A)》或《更改注册办事处地址通知书(Form NR1)》。86hc.com 支持 15~30 分钟官方影像极速查册,并可提供香港执业资深会计师(CPA Practising)出具之银行及司法级法定核证副本(CTC)。

依据香港法例第622B章《公司(披露公司名称及是否有限公司)规例》第3条,所有在港经营之公司及持牌 TCSP 机构,均须在其注册办事处及每个营业场所清晰展示公司法定注册名称(即俗称“水牌”)。TCSP 作为受规管主体,通常采用物理水牌或符合香港法定技术规格之“电子水牌(Electronic Signboard)”(须每4分钟内至少以清晰可读方式展示公司名称达20秒)。此外,TCSP 牌照严格与其申报的具体办事处地址绑定,未经处长批准不得私自变更或在未获认可场所开展业务。86hc.com 提供线下实地水牌拍照验证、现场实质营运穿透与地址挂靠合规排查服务。

香港对信托及公司服务实施极为严格的牌照监管。依据香港法例第615章《打击洗钱条例》第53F条,任何人在香港无牌经营信托或公司服务业务即属刑事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 100,000 港元及监禁 6 个月;与无牌机构签约将导致公司秘书行为无效、银行账户遭合规冻结甚至被牵连洗钱刑事调查。此外,依据第53Z条,公司注册处处长有权对违规持牌人采取公开谴责、罚款最高 500,000 港元、暂时吊销或撤销牌照等纪律处分,并于官方宪报及网站登载处分公报。经 86hc.com 系统对官方执法名册比对,【冠懋有限公司】目前无公开生效之撤牌或严重监管处分记录,惟其原持有之 TCSP 牌照已依法注销失效,不再具备持牌经营资质。

您可直接在 86hc.com 提交查册或尽调委托。平台直连香港公司注册处 ICRIS 系统与税务局商业登记署(BRN)数据库,支持全流程数字化极速出具:1. 【官方即时查册报告】:获取加盖官方水印与查册编号之法团现状全息报告;2. 【商业登记证(BRC)电子副本】:核验税务登记真伪与分支机构;3. 【法定存档原卷调阅】:加急调取 NNC1、ND2A 等全本官方档案;4. 【香港执业资深会计师 (CPA Practising) 核证副本 (CTC)】:由特许执业会计师逐页核验原件并加盖法律印鉴,100% 满足香港及海外主流银行开户、法院诉讼、上市审计及监管审查标准。

五、 近似字号与同类法团速查

调阅官方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