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金管局 (HKMA) 法定认可机构/储值支付 (SVF) 持牌人官方登记背景与现状
| 中文法定名称 | —(未登记中文名称) | 英文法定名称 | UCO BANK |
|---|---|---|---|
企业名称沿革
(曾用名 1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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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10-15
法团成立初始名称 UNITED COMMERCIAL BANK
1986-03-20
现用法定名称 UCO BANK | ||
| 注册非香港公司编号 (CRN) | F0001072 | 商业登记号码 (BRN) | 00487965 |
| 在香港注册日期 | 1969-10-15 | 公司类别 | 注册非香港公司 |
| 公司现状 | 仍注册 | 法定申报周期 | 2026-10-15 |
| 在港主要营业地点 / 获授权代表 | 香港尖沙咀亚士厘道34号天星大厦2楼A室天星大厦 · 查看同商厦法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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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控制人 (SCR) | 依法备存。如需穿透实益拥有人(UBO)及持股架构,请申请商业尽调报告。 | ||
二、 金管局法定认可机构官方存档文件查册(最新 NAR1 周年申报表 / 组织章程 / ND2A 董事名册 / 会计师 CTC 核证副本)
| 文件名称 | 调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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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R1周年申报表 (2026) (英) | |
DOC(英)帐目 | |
NN6更改注册非香港公司名称申报表 (英) | |
NN6更改注册非香港公司名称申报表 (英) | |
NN6更改注册非香港公司名称申报表 (英) | |
NN6更改注册非香港公司名称申报表 (英) | |
NN6更改注册非香港公司名称申报表 (英) | |
NN6更改注册非香港公司名称申报表 (英) | |
NN6更改注册非香港公司名称申报表 (英) | |
NN9更改在香港的实际展业地址通知书 (非香港公司) (英) |
三、 金管局 (HKMA) 认可机构商业尽职调查与行政总裁 (CE) 穿透(三级制银行业务、储值支付 SVF 与监管处分)
四、 金管局 (HKMA) 法定认可机构合规查册与牌照资质常见问题解答
【UCO BANK】是合法注册的非香港公司吗?目前在香港的法定运营现状如何?
是。【UCO BANK】系依据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于 1969-10-15 依法登记之注册非香港公司(已在港登记 57 年)。依据香港公司注册处(CR)官方登记档案最新记录,该公司当前法定地位为【仍注册 (Live / Active)】,在港业务处于正常合法存续状态(数据最后核验于:2026年10月)。
【UCO BANK】在香港税务局与公司注册处的法定登记编号分别是什么?
经香港公司注册处与税务局商业登记署官方名册核对,【UCO BANK】之法定识别码为:商业登记证号码(BRN / UBI)【00487965】及公司注册编号(CR No.)【F0001072】。商业合作伙伴在审查外贸提单、形式发票或执行合规尽职调查时,建议同时核验该8位 BRN 与公司编号以防范同名混淆。
如何查验【UCO BANK】的董事会成员、公司秘书及股权控制架构?
在跨境商业尽调与银行合规 KYC 审查中,穿透【UCO BANK】之治理层与实益控制权(持股逾25%之最终实益拥有人 UBO)需交叉核验三类法定档案:1. 最新《周年申报表(Form NAR1)》以锁定已发行股本与登记股东持股比例;2. 申报日后最新交付之《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通知书(Form ND2A)》及《股份配发申报表(Form NSC1)》以捕捉期后异动;3. 依据第622章第653H条备存之重要控制人登记册(SCR)穿透多层离岸控股链。
【UCO BANK】是否曾更改过公司名称?其历史曾用名有哪些?
是。依据香港公司注册处官方登记档案,【UCO BANK】自注册成立以来共计发生 1 次法定名称变更记录:“UNITED COMMERCIAL BANK(生效于 1969-10-15)”。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107条及第109条规定,香港法团更改名称须经股东特别决议通过并交付《更改公司名称通知书(Form NNC2)》,自公司注册处处长发出《公司更改名称证明书》当日起正式生效;依据第109(4)条,更名不影响该法团原有的任何权利、义务或存续法律程序。
可以调阅【UCO BANK】的最新非香港公司周年申报表 (NN3) 或注册申请书 (NN1) 吗?
可以。香港公司注册处官方登记库载明该注册非香港公司之法定备存记录(最新归档记录更新至 2026-09-21:周年申报表 (2026) (英))。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16部(第788条)规定,注册非香港公司须于每年注册周年日后42日内向公司注册处处长交付周年申报表(NN3)存档。官方存盘原件包括:最新年度非香港公司周年申报表(Form NN3 - 载明最新在港主要营业地点、获授权代表与存续状况)、注册申请书(Form NN1)及秘书/董事/获授权代表变更申报表(Form NN7 / NN8C),均附带公司注册处官方 ICRIS 条形码验证。
【UCO BANK】是否持有法定监管牌照?是否存在法院诉讼记录或强制清盘呈请?
经香港法定监管机构持牌数据库与司法机构交叉排查:1. 法定监管资质:该法团获香港法定监管机构核准,现行持有【香港金融管理局 (HKMA)】(状态:现存持牌); 2. 司法排查(诉讼裁判与清盘呈请):经穿透检索香港司法机构案件登记册与《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2章)清盘呈请名册,暂未发现【UCO BANK】存在未决强制清盘呈请或公开商业诉讼记录。
【UCO BANK】的香港法定注册办事处地址位于哪里?
依据香港公司注册处官方登记档案,【UCO BANK】在香港主要营业地点备存为:“香港尖沙咀亚士厘道34号天星大厦2楼A室”。此外,官方存盘卷宗记载该法团累计有【1】次《更改注册办事处地址通知书》(Form NR1)归档记录。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16部(第791条)规定,所有注册非香港公司均须在香港境内维持主要营业地点并于地址变更后15日内交付申报表(Form NN9),作为接收香港政府公文、法定通知书及法院法律程序文件之法定送达处所。
在开展跨境贸易、商业授信或合作前,如何对【UCO BANK】执行标准合规尽职调查?
在与【UCO BANK】(公司编号:F0001072,8 位商业登记号码 BRN:00487965)开展跨境贸易结算、大宗采购或商业授信前,依循香港普通法惯例之标准机构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涵盖四大核心维度:1. 主体存续与双号核验:比对公司注册处存续状态(第622章)与税务局商业登记证状态(第310章);2. 股本与签署权穿透:调阅最新《周年申报表》(Form NAR1)及《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通知书》(Form ND2A),核实已发行股本、股东持股比例与现任董事名单;3. 资产抵押与押记排查:依据《公司条例》第622章第8部(第334条)检索《押记登记册》(Form NM1),排查公司资产是否存在银行浮动押记或固定抵押;4. 司法涉诉排查:检索高等法院强制清盘呈请(HCCW)及民事诉讼记录。
已连续存续 57 年,显著超越香港商业法团中位存续年限(约 6.5 年),具备长期法定申报记录。
此大厦属高密度多企共址注册节点,尽调时建议穿透同址关联法团、TCSP 持牌秘书共性及第 622 章第 658 条水牌展示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