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REGISTRATION NUMBER
BRN 50201369
仍注册

同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TONGSHENG (HK) HOLDINGS LIMITED

登记册核验:2025-10-01
尽调查册:79 次
司法管辖地:中国香港司法管辖地:中国香港

【同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TONGSHENG(HK)HOLDINGS LIMITED)于2009-01-15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条例》(第622章)注册成立(已运营17年),法团类别为【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现状为【仍注册】。公司注册编号(CR/CRN)为【1301325】,商业登记证号(BR/BRN)为【50201369】。公司法定注册办事处设于“香港屯门建泰街6号恒威工业中心G楼185室”。

一、 公司法定登记资料与商业登记证 (BR) 现状核验

中文法定名称 同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英文法定名称 TONGSHENG (HK) HOLDINGS LIMITED
公司注册编号 (CRN) 1301325 商业登记号码 (BRN) 50201369
成立日期 2009-01-15 公司类别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现状 仍注册 法定申报周期
2026-01-15
注册办事处地址
香港屯门建泰街6号恒威工业中心G楼185室恒威工业中心 · 查看同商厦法团 →
重要控制人 (SCR) 依法备存。如需穿透实益拥有人(UBO)及持股架构,请申请商业尽调报告。

二、 公司注册处官方存档文件查册(最新 NAR1 周年申报表 / 公司章程 / ND2A 董事名册 / CTC核证副本)

项次存档日期文件编号文件名称页数收费调阅
该企业暂未索引法定存档文件
官方档案正与公司注册处公开登记册进行实时校验。如需加急调取特定年份申报表或历史章程,请对接专属合规顾问。

三、 商业尽职调查与司法诉讼排查(法院诉讼、清盘呈请、重要控制人 SCR 穿透与行政处分排查)

32 类香港法定监管牌照核验 未持有特定牌照
经系统核对香港 32 类法定监管机构名录,未登记特定受规管牌照(属普通商贸/服务类企业)。
法院诉讼与破产清盘排查 无公开涉诉记录
比对 100万+ 企业诉讼与清盘数据库,未检索到针对该法团的公开涉诉或清盘呈请(HCCW)。
官方监管处分与警示名单 未见监管处罚或警示
覆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金管局欺诈警示名录、公司注册处TCSP牌照处分、证监会纪律行动及海关合规名录,暂无公开负面记录。
注册办事处与实际经营核验 地址双语已解析
香港屯门建泰街6号恒威工业中心G楼185室
法定注册办事处依据第622章备存 需香港持牌地址与秘书?→
香港法团全景商业尽职调查与风险排查服务
💡 法团经办人通道:若需办理本法团周年申报表 (NAR1) 补报、法定秘书托管或商业登记更正,可对接恒诚商务持牌顾问。 了解详情 →

四、 香港公司商业查册与尽调合规常见疑问解答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官方登记册最新备存记录,【同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于 2009-01-15 获发公司注册证书(已运营 17 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各主管部门官方名册权威校验显示,该法团现行法定地位为【仍注册 (Live / Active)】,处于合法有效存续状态(官方数据核验:2025年10月)。

该法团由香港政府各主管机构核发之法定主键如下:1. 商业登记证号 (BRN / 唯一业务识别码 UBI):【50201369】(香港政府自2023年12月27日起实施唯一业务识别码制度,该8位数字即为香港跨部门通用之官方唯一法团标识码及税务登记号);2. 公司注册编号 (CRN):【1301325】(公司注册处历史核发之法定存档文件编号)。在国际贸易、离岸银行开户合规 KYC 及跨境合同签署中,凭上述双主键可唯一锁定该法团主体。

依据香港法例,在港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不设“单一法定代表”职位,由董事会(Directors)依法行使最高管理决策职权。依据香港《公司条例》查册新安排(隐私保护制度),公众目前可查阅该法团董事之通讯地址及部分遮蔽身份证号码。如需调阅该法团完整的现任及历任董事履历、股东股权与股份配发架构(NAR1原件)、重要控制人备存登记册(SCR)及实益拥有人(UBO)多层穿透档案,须依法通过香港官方查册系统或合规尽职调查程序办理。

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香港法团交付之法团成立表格(NNC1)、历年周年申报表(NAR1)及董事秘书变更通知书(ND2A)均由香港公司注册处依法备存。针对线上电子索引尚待同步或涉及早期历史微缩胶片之档案,可委托持牌合规顾问向公司注册处申请人工查册调卷及香港执业会计师(CPA)法定核证副本(CTC)。

经香港法定监管机构持牌数据库与司法机构交叉排查:1. 法定监管资质:经香港法定监管机构持牌数据库全面检索(涵盖金管局 HKMA、证监会 SFC、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 TCSP、海关 MSO/DPMS 等),该法团未申领特殊行政特许牌照,属于一般股份有限公司; 2. 司法排查(诉讼裁判与清盘呈请):经比对香港司法机构公开传讯令状数据库,暂未检索到该法团的公开涉诉或清盘呈请(HCCW)记录。

依据香港公司注册处官方登记档案,【同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的法定注册办事处(官方登记总部)地址备存为:“香港屯门建泰街6号恒威工业中心G楼185室”。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658条规定,所有在港注册法团均须在香港境内设立实体注册办事处,作为接收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文、法定通知书及法院传票之法定送达处所。

在香港法例体系下,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设立企业官方网站域名备案制度。任何法团之法律主体资格均以公司注册处登记册及税务局商业登记档案为准。核实【同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之商业真实性,应凭其法定 8 位商业登记证号(BRN:50201369)及最新官方存盘文件核验签署权人与存续现况,避免依赖外部自建宣传网站造成风控疏漏。

五、 近似字号与同类法团速查

同行业与字号存续对比 超越 85% 同业存续周期
存续 17 年
成立于 2009-01-15

已连续存续 17 年,显著超越香港商业法团中位存续年限(约 6.5 年),具备长期法定申报记录。

同大厦注册关联企业专页 屯门区 · 高密度秘书/商业集聚大厦
恒威工业中心 同厦收录 4,044 家法团

此大厦属高密度多企共址注册节点,尽调时建议穿透同址关联法团、TCSP 持牌秘书共性及第 622 章第 658 条水牌展示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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