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司法定登记资料与香港虚拟办公室背景核验
| 中文法定名称 | 富益工艺(国际)有限公司 | 英文法定名称 | TOMTE CRAFTS (INTERNATIONAL) LIMI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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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注册编号 (CRN) | 0943096 | 商业登记号码 (BRN) | 35248972 |
| 成立日期 | 2004-12-31 | 公司类别 |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现状 | 处长拟剔除公示中 | 法定申报周期 | 处长拟剔除审理中 (NAR1暂停交付) |
| 注册办事处地址 | 香港湾仔轩尼诗道253-261号依时商业大厦8楼801-2室依时商业大厦 · 查看同商厦法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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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控制人 (SCR) | 依法备存。如需穿透实益拥有人(UBO)及持股架构,请申请商业尽调报告。 | ||
二、 公司注册处官方存档文件查册(最新 NAR1 周年申报表 / 公司章程 / ND2A 董事名册 / CTC核证副本)
| 文件名称 | 调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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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企业暂未索引法定存档文件
官方档案正与公司注册处公开登记册进行实时校验。如需加急调取特定年份申报表或历史章程,请对接专属合规顾问。 | ||||||
三、 商业尽职调查与司法诉讼排查(法院诉讼、清盘呈请、重要控制人 SCR 穿透与行政处分排查)
四、 香港公司商业查册与尽调合规常见疑问解答
【富益工艺(国际)有限公司】在香港的法定登记状态是什么?是否正常存续?
【富益工艺(国际)有限公司】(公司类别:私人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4-12-31 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依法注册成立。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最新公告,该法团目前已依据第750条提交撤销注册申请,法定登记现状为【申请撤销注册中 (Deregistration Pending)】(数据最后核验于:2026年10月)。
如何核验【富益工艺(国际)有限公司】的唯一业务识别码 (UBI / BRN) 与公司编号 (CR No.)?
在香港「唯一业务识别码(UBI)」法定架构下,【富益工艺(国际)有限公司】具备两组官方核验编号:其一为税务局商业登记署依据《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核发之8位商业登记证号码(BRN / UBI)【35248972】;其二为香港公司注册处核发之公司编号(CR No.)【0943096】。两组法定编号在官方查册系统中互为映射,共同构成该法团之防伪身份凭证。
如何穿透核查【富益工艺(国际)有限公司】的现任董事名册、股东持股比例与最终实益拥有人 (UBO)?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627条及第643条规定,【富益工艺(国际)有限公司】之股东出资结构与高管任免分别记载于法定成员登记册及董事登记册。凡发生董事或公司秘书委任、辞任及资料变更,法团须于15日内向公司注册处交付《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通知书(Form ND2A)》;而每年截至申报日之最新已发行股本与股东持股明细,则完整披露于最新年度《周年申报表(Form NAR1)》原件内。
如何调取【富益工艺(国际)有限公司】在香港公司注册处的法定存盘卷宗与历史档案?
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香港法团交付之法团成立表格(NNC1)、历年周年申报表(第662条 NAR1)及董事秘书变更通知书(ND2A)均由香港公司注册处依法备存。针对线上电子索引尚待同步或涉及早期历史微缩胶片之档案,可委托合规顾问向香港公司注册处申请专项人工查册调卷。
【富益工艺(国际)有限公司】是否持有法定监管牌照?是否存在法院诉讼记录或强制清盘呈请?
经香港法定监管机构持牌数据库与司法机构交叉排查:1. 法定监管资质:该法团未申领特殊法定监管牌照,且法团已依法公告解散; 2. 司法排查(诉讼裁判与清盘呈请):经香港各级法院公开传讯令状数据库排查,检索到该法团关联【1】宗公开案件登记,排查确认未见强制清盘呈请(HCCW);涉案法院层级(高等法院 HCA / 区域法院 DCCJ)、案号、原被告主体及裁判文书可通过正式尽职调查程序调阅核实。
如何核实【富益工艺(国际)有限公司】的香港法定送达处所及第622B章水牌合规状态?
香港公司注册处法定记录显示,【富益工艺(国际)有限公司】现行有效之法定注册办事处位于:“香港湾仔轩尼诗道253-261号依时商业大厦8楼801-2室”。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第658条及第827条,任何向该公司送达之法定通知或司法传讯令状,一经留交或邮寄至该注册办事处即构成有效法律送达;若该处所由持牌公司秘书(TCSP)提供地址托管服务,须依法符合第622B章第3条之电子或实体名称水牌展示规定。
香港法例第622B章对【富益工艺(国际)有限公司】的交易文书、网站披露及主体核真有何规定?
依据香港《公司(披露公司名称及是否有限公司)规例》(第622B章)第3及第4条法定身份披露规定:【富益工艺(国际)有限公司】必须在其所有业务信件、合同、发票及任何官方网站上,持续以可阅字样清晰载明其法定注册名称,并于《周年申报表》(Form NAR1)或《某些其他详情更改通知书》(Form NR2)中申报公司网站(如有)。商业合作伙伴核验其主体真伪时,切勿仅凭外部自建网页判断,而应凭借其法定编号(公司编号:0943096,8 位商业登记号码 BRN:35248972)调阅香港公司注册处附带 ICRIS 条形码之法定存盘原件。
已连续存续 21 年,显著超越香港商业法团中位存续年限(约 6.5 年),具备长期法定申报记录。
此大厦属高密度多企共址注册节点,尽调时建议穿透同址关联法团、TCSP 持牌秘书共性及第 622 章第 658 条水牌展示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