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法定交易商身份與雙軌註冊類別核驗(A類註冊人與B類註冊人法定界定)
依據香港法例第615章《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AMLO)第53ZUR條及第53ZUS條,在香港經營貴金屬、貴寶石或貴重產品交易的業務實體,必須向香港海關申領註冊。制度實施嚴格雙軌制:①「A類註冊人」(Category A):僅進行 12 萬港元以下的現金交易,或完全以非現金方式結算;②「B類註冊人」(Category B):獲準進行總額 12 萬港元或以上的現金大額交易,但必須全面通過海關「適當人選測試」,並嚴格履行反洗錢客戶盡職審查(CDD)。未經註冊而進行 12 萬港元或以上現金交易屬嚴重罪行,最高可處罰款 10 萬港元及監禁 6 個月!86hc.com 實時核驗機構法定註冊證明書編號及類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