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香港持牌放债人(财务公司)官方登记背景与现状 (放债人牌照号码: 0752/2025)
| 中文法定名称 | 新鸿基信贷有限公司 | 英文法定名称 | Sun Hung Kai Credit Limited |
|---|---|---|---|
企业名称沿革
(曾用名 1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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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5
法团成立初始名称 Top Asia Finance Limited
2015-09-18
现用法定名称 新鸿基信贷有限公司Sun Hung Kai Credit Limited | ||
| 公司注册编号 (CRN) | 2181186 | 商业登记号码 (BRN) | 64191366 |
| 成立日期 | 2014-12-15(存续 11年10个月) | 公司类别 |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现状 | 仍注册 | 法定申报周期 | 2026-12-15(2025年度已申报) |
| 注册办事处地址 |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138号联合鹿岛大厦8楼803-5室联合鹿岛大厦 · 查看同商厦法团 → | ||
|---|---|---|---|
| 重要控制人 (SCR) | 依法备存。如需穿透实益拥有人(UBO)及持股架构,请申请商业尽调报告。 | ||
二、 香港持牌放债人官方存档文件查册(最新 NAR1 周年申报表 / 公司章程 / ND2A 董事名册 / 会计师 CTC 核证副本)
| 文件名称 | 调阅 |
|---|---|
NAR1周年申报表 (2025) (英) | |
NAR1周年申报表 (2024) (英) | |
NAR1周年申报表 (2023) (英) | |
ND2B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详情通知书 (英) | |
BRN_REF商业登记号码作为唯一业务识别码参考文件 | |
NR2备存公司登记册及纪录的地点通知书 (英) | |
NR1更改注册办事处地址通知书 (英) | |
ND2A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通知书 (委任/停任) (英) | |
ND2A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通知书 (委任/停任) (英) | |
NAR1周年申报表 (2022) (英) |
三、 香港持牌放债人商业尽职调查与法庭审查穿透(牌照法庭备存、法定利率合规、营业处所与清盘呈请)
四、 香港持牌放债人(财务公司)合规查册与牌照资质常见问题解答
【新鸿基信贷有限公司】在香港的法定登记状态是什么?是否正常存续?
正常存续。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官方登记册最新备存记录,【新鸿基信贷有限公司】于 2014-12-15 获发公司注册证明书,法定公司类别为【私人股份有限公司】(已运营 11 年)。香港各主管部门官方名册校验显示,该法团现行法定地位为【仍注册 (Live / Active)】,处于合法有效存续状态(官方数据核验:2026年10月)。
如何核验【新鸿基信贷有限公司】的唯一业务识别码 (UBI / BRN) 与公司编号 (CR No.)?
在香港「唯一业务识别码(UBI)」法定架构下,【新鸿基信贷有限公司】具备两组官方核验编号:其一为税务局商业登记署依据《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核发之8位商业登记证号码(BRN / UBI)【64191366】;其二为香港公司注册处核发之公司编号(CR No.)【2181186】。两组法定编号在官方查册系统中互为映射,共同构成该法团之防伪身份凭证。
如何穿透核查【新鸿基信贷有限公司】的现任董事名册、股东持股比例与最终实益拥有人 (UBO)?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627条及第643条规定,【新鸿基信贷有限公司】之股东出资结构与高管任免分别记载于法定成员登记册及董事登记册。凡发生董事或公司秘书委任、辞任及资料变更,法团须于15日内向公司注册处交付《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通知书(Form ND2A)》;而每年截至申报日之最新已发行股本与股东持股明细,则完整披露于最新年度《周年申报表(Form NAR1)》原件内。
【新鸿基信贷有限公司】是否曾更改过公司名称?其历史曾用名有哪些?
是。依据香港公司注册处官方登记档案,【新鸿基信贷有限公司】自注册成立以来共计发生 1 次法定名称变更记录:“Top Asia Finance Limited(生效于 2014-12-15)”。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107条及第109条规定,香港法团更改名称须经股东特别决议通过并交付《更改公司名称通知书(Form NNC2)》,自公司注册处处长发出《公司更改名称证明书》当日起正式生效;依据第109(4)条,更名不影响该法团原有的任何权利、义务或存续法律程序。
如何调取【新鸿基信贷有限公司】在香港公司注册处的法定存盘卷宗与股东名册?
依据香港公司注册处法定登记档案,【新鸿基信贷有限公司】名下目前共计备存有【20】卷法定文件记录(最新归档记录更新至 2026-01-19:周年申报表 (2025) (英))。依据《公司条例》(第622章)第662条合规要求,该法团之股权现况与高管任免由历年周年申报表(Form NAR1)、组织章程细则(A&A)及历次董事委任通知书(Form ND2A)、股份配发申报表(Form NSC1)完整载明,查册人可在线调阅附带公司注册处条形码之官方存盘影像原件。
【新鸿基信贷有限公司】是否持有法定监管牌照?是否存在法院诉讼记录或强制清盘呈请?
经香港法定监管机构持牌数据库与司法机构交叉排查:1. 法定监管资质:该法团获香港法定监管机构核准,现行持有【公司注册处持牌放债人 (CR Money Lender)(牌照号:0752/2025)、公司注册处持牌放债人 (CR Money Lender)(牌照号:869/2026)】(状态:现存持牌); 2. 司法排查(诉讼裁判与清盘呈请):经香港各级法院公开传讯令状数据库排查,检索到该法团关联【8】宗公开案件登记,排查确认未见强制清盘呈请(HCCW);涉案法院层级(高等法院 HCA / 区域法院 DCCJ)、案号、原被告主体及裁判文书可通过正式尽职调查程序调阅核实。
如何核实【新鸿基信贷有限公司】的香港法定送达处所及第622B章水牌合规状态?
香港公司注册处法定记录显示,【新鸿基信贷有限公司】现行有效之法定注册办事处位于:“香港湾仔告士打道138号联合鹿岛大厦8楼803-5室”。此外,官方存盘卷宗记载该法团累计有【2】次《更改注册办事处地址通知书》(Form NR1)归档记录。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第658条及第827条,任何向该公司送达之法定通知或司法传讯令状,一经留交或邮寄至该注册办事处即构成有效法律送达;若该处所由持牌公司秘书(TCSP)提供地址托管服务,须依法符合第622B章第3条之电子或实体名称水牌展示规定。
香港法例第622B章对【新鸿基信贷有限公司】的交易文书、网站披露及主体核真有何规定?
依据香港《公司(披露公司名称及是否有限公司)规例》(第622B章)第3及第4条法定身份披露规定:【新鸿基信贷有限公司】必须在其所有业务信件、合同、发票及任何官方网站上,持续以可阅字样清晰载明其法定注册名称,并于《周年申报表》(Form NAR1)或《某些其他详情更改通知书》(Form NR2)中申报公司网站(如有)。商业合作伙伴核验其主体真伪时,切勿仅凭外部自建网页判断,而应凭借其法定编号(公司编号:2181186,8 位商业登记号码 BRN:64191366)调阅香港公司注册处附带 ICRIS 条形码之法定存盘原件。
存续满 11 年,已跨越香港法团中位存续门槛(约 6.5 年),历经多轮周年申报表 (NAR1) 续期。
此大厦属高密度多企共址注册节点,尽调时建议穿透同址关联法团、TCSP 持牌秘书共性及第 622 章第 658 条水牌展示合规。
香港新鸿汽车零件有限公司
HONG KONG SUN HUNG AUTO PARTS LIMITED
新鸿基(中国)有限公司
SUN HUNG KAI (CHINA) LIMITED
香港新鸿运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Hong Kong Sun Hung Wan Equipment Leasing Co. Limited
新雄工程(香港)有限公司
Sun Hung Engineering (H.K.) Limited
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ALLIED GROUP LIMITED
荣耀冠东航运有限公司
GLORY GUANDONG SHIPPING COMPANY LIM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