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REGISTRATION NUMBER
BRN 39279395
仍注册法定持牌机构 · 00756港交所主板上市 · 00756.HK涉及 1 宗案件

森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Summi (Group) Holdings Limited

登记册核验:2024-01-01
司法管辖地:中国香港司法管辖地:中国香港

【森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Summi(Group)Holdings Limited)于1968-09-20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条例》(第622章)第16部在香港登记(已运营58年),法团类别为【注册非香港公司】,法定现状为【仍注册】。注册非香港公司编号(CR/CRN)为【F0016024】,商业登记证号(BR/BRN)为【39279395】。在法定监管资质方面,该公司获香港法定监管机构核准,持有香港法定监管机构(Hkex)牌照(牌照编号:00756)。公司在香港的主要营业地点设于“香港九龙荔枝角道838号励丰中心7楼702室”。在司法涉案排查方面,香港各级法院登记有该法团关联的【1】宗公开诉讼案卷(经核验未见清盘呈请;案卷明细与裁判记录归档于商业尽职调查报告)。

一、 公司法定登记资料与商业登记证 (BR) 现状核验

中文法定名称 森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英文法定名称 Summi (Group) Holdings Limited
注册非香港公司编号 (CRN) F0016024 商业登记号码 (BRN) 39279395
在香港注册日期 1968-09-20 公司类别 注册非香港公司
公司现状 仍注册 法定申报周期
2026-09-20
在港主要营业地点 / 获授权代表
香港九龙荔枝角道838号励丰中心7楼702室励丰中心 · 查看同商厦法团 →
重要控制人 (SCR) 依法备存。如需穿透实益拥有人(UBO)及持股架构,请申请商业尽调报告。
00756.HK

森美控股 (香港交易所上市法团)

香港主板
上市挂牌日期
2008-07-10
每手买卖单位
-
结算计价币种
HKD(港币)
国际证券识别码 (ISIN)
KYG8566A1177

二、 注册非香港公司官方存档文件查册(最新 NN3 周年申报表 / 组织规定文书 / NN7 董事名册 / CTC核证)

项次存档日期文件编号文件名称页数收费调阅
该企业暂未索引法定存档文件
官方档案正与公司注册处公开登记册进行实时校验。如需加急调取特定年份申报表或历史章程,请对接专属合规顾问。

三、 商业尽职调查与司法诉讼、行政处分风险排查

32 类香港法定监管牌照核验 持有有效机构牌照
香港法定监管机构 (Hkex)
现行持牌
牌照号码 00756
法院诉讼与破产清盘排查 涉及 1 宗诉讼案卷
经香港各级法院传讯令状及破产管理署(ORO)数据库穿透排查,该法团涉及 1 宗公开诉讼案卷登记;排查确认未见清盘呈请(HCCW),当前司法存续与资信状态正常。
官方监管处分与警示名单 未见监管处罚或警示
覆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金管局欺诈警示名录、公司注册处TCSP牌照处分、证监会纪律行动及海关合规名录,暂无公开负面记录。
在港主要营业地点与代表核验 地址双语已解析
香港九龙荔枝角道838号励丰中心7楼702室
法定注册办事处依据第622章备存 需香港持牌地址与秘书?→
香港法团全景商业尽职调查与风险排查服务
💡 法团经办人通道:若需办理本法团周年申报表 (NAR1) 补报、法定秘书托管或商业登记更正,可对接恒诚商务持牌顾问。 了解详情 →

四、 注册非香港公司核心档案与法定现状权威问答

是。【森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系依据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于 1968-09-20 依法登记之注册非香港公司(已在港登记 58 年)。依据香港公司注册处(CR)官方登记档案最新记录,该公司当前法定地位为【仍注册 (Live / Active)】,在港业务处于正常合法存续状态(数据最后核验于:2024年1月)。

在香港「唯一业务识别码(UBI)」法定架构下,【森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具备两组官方核验编号:其一为税务局商业登记署依据《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核发之8位商业登记证号码(BRN / UBI)【39279395】;其二为香港公司注册处核发之公司编号(CR No.)【F0016024】。两组法定编号在官方查册系统中互为映射,共同构成该法团之防伪身份凭证。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627条及第643条规定,【森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之股东出资结构与高管任免分别记载于法定成员登记册及董事登记册。凡发生董事或公司秘书委任、辞任及资料变更,法团须于15日内向公司注册处交付《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通知书(Form ND2A)》;而每年截至申报日之最新已发行股本与股东持股明细,则完整披露于最新年度《周年申报表(Form NAR1)》原件内。

可以。香港公司注册处官方登记库载明该注册非香港公司之法定备存记录。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16部(第788条)规定,注册非香港公司须于每年注册周年日后42日内向公司注册处处长交付周年申报表(NN3)存档。官方存盘原件包括:最新年度非香港公司周年申报表(Form NN3 - 载明最新在港主要营业地点、获授权代表与存续状况)、注册申请书(Form NN1)及秘书/董事/获授权代表变更申报表(Form NN7 / NN8C),均附带公司注册处官方 ICRIS 条形码验证。

经香港法定监管机构持牌数据库与司法机构交叉排查:1. 法定监管资质:该法团获香港法定监管机构核准,现行持有【香港法定监管机构 (Hkex)(牌照号:00756)】(状态:现存持牌); 2. 司法排查(诉讼裁判与清盘呈请):经香港各级法院公开传讯令状数据库排查,检索到该法团关联【1】宗公开案件登记,排查确认未见强制清盘呈请(HCCW);涉案法院层级(高等法院 HCA / 区域法院 DCCJ)、案号、原被告主体及裁判文书可通过正式尽职调查程序调阅核实。

依据香港公司注册处官方登记档案,【森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主要营业地点备存为:“香港九龙荔枝角道838号励丰中心7楼702室”。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16部(第791条)规定,所有注册非香港公司均须在香港境内维持主要营业地点并于地址变更后15日内交付申报表(Form NN9),作为接收香港政府公文、法定通知书及法院法律程序文件之法定送达处所。

依据香港《公司(披露公司名称及是否有限公司)规例》(第622B章)第3及第4条法定身份披露规定:【森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必须在其所有业务信件、合同、发票及任何官方网站上,持续以可阅字样清晰载明其法定注册名称,并于《周年申报表》(Form NAR1)或《某些其他详情更改通知书》(Form NR2)中申报公司网站(如有)。商业合作伙伴核验其主体真伪时,切勿仅凭外部自建网页判断,而应凭借其法定编号(公司编号:F0016024,8 位商业登记号码 BRN:39279395)调阅香港公司注册处附带 ICRIS 条形码之法定存盘原件。

五、 近似字号与同类法团速查

同行业与字号存续对比 超越 85% 同业存续周期
存续 58 年
成立于 1968-09-20

已连续存续 58 年,显著超越香港商业法团中位存续年限(约 6.5 年),具备长期法定申报记录。

同大厦注册关联企业专页 深水埗区 · 高密度秘书/商业集聚大厦
励丰中心 同厦收录 684 家法团

此大厦属高密度多企共址注册节点,尽调时建议穿透同址关联法团、TCSP 持牌秘书共性及第 622 章第 658 条水牌展示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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