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REGISTRATION NUMBER
BRN 66152419

星星集团亚洲有限公司

Star Group Asia Limited

登记册核验:2026-11-05
尽调查册:117 次
司法管辖地:中国香港司法管辖地:中国香港

【星星集团亚洲有限公司】(Star Group Asia Limited)于2016-05-13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条例》(第622章)第16部在香港登记(已运营10年5个月),法团类别为【注册非香港公司】,法定现状为【仍注册】。注册非香港公司编号(CR/CRN)为【F0022364】,商业登记证号(BR/BRN)为【66152419】。公司在香港的主要营业地点设于“香港金钟海富中心一座6楼603室”。在法定申报与存档卷宗方面,依据《公司条例》第788条,该公司每年法定周年申报窗口期为【05月13日至06月24日】(成立周年日起计42日内),最新一份周年申报表(表格NN3)已于【2026-06-02】完成官方存档;目前注册处已索引【87】份法定存档文件,其中押记登记册备存有【16】份设立指明押记通知书(表格NM1/M1)及【4】份清偿或解除指明押记通知书(表格NM2/M2)。

Source: 86hc.com (HC BUSINESS LIMITED, CR No.: 2442486, Licensed TCSP: TC006431) - https://www.86hc.com/star-group-asia-limited - 星星集团亚洲有限公司, CR F0022364, BRN 66152419

一、 公司法定登记资料与商业登记证 (BR) 现状核验

中文法定名称 星星集团亚洲有限公司 英文法定名称 Star Group Asia Limited
企业名称沿革
(曾用名 3 个)
2016-05-13 法团成立初始名称
星星地产集团(开曼群岛)有限公司Star Properties Group (Cayman Islands) Limited
2021-06-08 曾用法定名称 1
星星集团有限公司Star Group Company Limited
2021-07-20 曾用法定名称 2
星星集团有限公司Star Group Company Limited
2024-06-13 现用法定名称
星星集团亚洲有限公司Star Group Asia Limited
注册非香港公司编号 (CRN) F0022364 商业登记号码 (BRN) 66152419
在香港注册日期
2016-05-13(存续 10年5个月)
公司类别 注册非香港公司
公司现状 仍注册 法定申报周期
2027-05-13(2026年度已申报)
在港主要营业地点 / 获授权代表
香港金钟海富中心一座6楼603室海富中心 · 查看同商厦法团 →
重要控制人 (SCR) 依法备存。如需穿透实益拥有人(UBO)及持股架构,请申请商业尽调报告。
01560.HK

星星集團 (香港交易所上市法团)

香港主板
上市挂牌日期
2016-07-13
每手买卖单位
-
结算计价币种
HKD(港币)
国际证券识别码 (ISIN)
KYG8508A1004

二、 注册非香港公司官方存档文件查册(最新 NN3 周年申报表 / 组织规定文书 / NN7 董事名册 / CTC核证)

项次存档日期文件编号文件名称页数收费调阅
12026-09-0370006168895
NN6更改注册非香港公司名称申报表 (英)
2026-09-03·70006168895·3页·HK$ 20
3HK$ 20
22026-07-0870005951089
NN6更改注册非香港公司名称申报表 (英)
2026-07-08·70005951089·3页·HK$ 20
3HK$ 20
32026-07-0240026871774
M1设立指明押记通知书 (英)
2026-07-02·40026871774·1页·HK$ 33
1HK$ 33
42026-07-0223402590302
DOC法定文书 (英)
2026-07-02·23402590302·4页·HK$ 20
4HK$ 20
52026-07-0223402590301
NM1设立指明押记通知书 (英)
2026-07-02·23402590301·2页·HK$ 33
2HK$ 33
62026-06-0270005812698
DOC财务报表 / 账目 (英)
2026-06-02·70005812698·157页·HK$ 20
157HK$ 20
72026-06-0270005812696
NN3注册非香港公司周年申报表 (2026) (英)
2026-06-02·70005812696·13页·HK$ 28
13HK$ 28
82026-04-2170005661536
NN6更改注册非香港公司名称申报表 (英)
2026-04-21·70005661536·7页·HK$ 20
7HK$ 20
92025-05-2670004654040
DOC财务报表 / 账目 (英)
2025-05-26·70004654040·157页·HK$ 20
157HK$ 20
102025-05-2670004654038
NN3注册非香港公司周年申报表 (2025) (英)
2025-05-26·70004654038·13页·HK$ 28
13HK$ 28

三、 商业尽职调查与司法诉讼排查(法院诉讼、清盘呈请、重要控制人 SCR 穿透与行政处分排查)

32 类香港法定监管牌照核验 未持有特定牌照
经系统核对香港 32 类法定监管机构名录,未登记特定受规管牌照(属普通商贸/服务类企业)。
法院诉讼与破产清盘排查 无公开涉诉记录
比对 100万+ 企业诉讼与清盘数据库,未检索到针对该法团的公开涉诉或清盘呈请(HCCW)。
官方监管处分与警示名单 未见监管处罚或警示
覆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金管局欺诈警示名录、公司注册处TCSP牌照处分、证监会纪律行动及海关合规名录,暂无公开负面记录。
在港主要营业地点与代表核验 地址双语已解析
香港金钟海富中心一座6楼603室
法定注册办事处依据第622章备存 需香港持牌地址与秘书?→
香港法团全景商业尽职调查与风险排查服务
💡 法团经办人通道:若需办理本法团周年申报表 (NAR1) 补报、法定秘书托管或商业登记更正,可对接恒诚商务持牌顾问。 了解详情 →

四、 注册非香港公司核心档案与法定现状权威问答

是。【星星集团亚洲有限公司】系依据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于 2016-05-13 依法登记之注册非香港公司(已在港登记 10 年)。依据香港公司注册处(CR)官方登记档案最新记录,该公司当前法定地位为【仍注册 (Live / Active)】,在港业务处于正常合法存续状态(数据最后核验于:2026年11月)。

该法团由香港各主管机构核发之法定双主键如下:1. 商业登记证号码 (BRN / 唯一业务识别码 UBI):【66152419】(香港自2023年12月27日起实施唯一业务识别码制度,该8位编号即为跨部门通用之法定唯一法团识别码及税务局商业登记号);2. 公司注册编号 (CR No.):【F0022364】(依据《公司条例》第622章由公司注册处核发之历史立卷编号)。在国际贸易、银行开户 KYC 及跨境合同签署中,凭上述双主键可唯一锁定该法团主体。

依据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星星集团亚洲有限公司】为注册非香港公司(海外注册成立)。在香港公司注册处登记册中,其法定管治备存档案涵盖:1. 最新《注册非香港公司周年申报表(表格 NN3,第788条)》,载明现任董事及公司秘书名册;2. 《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申报表(表格 NN7)》,申报期后董事任免;3. 《更改获授权代表申报表(表格 NN8,第786条)》,核验在港有权代表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行使授权职权之获授权代表;4. 初始注册申请书(表格 NN1)。鉴于法团注册成立于境外,其完整成员登记册与股本配发受成立地法例管辖(若属上市公司则同步通过交易所年报),无须向香港提交本地公司之 NAR1 或 NSC1 表格。

是。依据香港公司注册处官方登记档案,【星星集团亚洲有限公司】在香港登记以来共计发生 2 次法定名称变更记录:“星星地产集团(开曼群岛)有限公司(Star Properties Group (Cayman Islands) Limited)(生效于 2016-05-13)”、“星星集团有限公司(Star Group Company Limited)(生效于 2021-06-08)”。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16部(第778条及第779条)规定,注册非香港公司在法团成立地变更名称后,须于1个月内向公司注册处处长交付《更改注册非香港公司名称申报表(Form NN6)》,并于处长发出《注册非香港公司变更名称登记证明书》当日起在香港正式生效;法团更名不影响该机构原有的任何权利、义务或存续法律程序。

可以。香港公司注册处官方登记库载明该注册非香港公司之法定备存记录(最新归档记录更新至 2026-09-03:更改注册非香港公司名称申报表 (英))。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16部(第788条)规定,注册非香港公司须于每年注册周年日后42日内向公司注册处处长交付周年申报表(NN3)存档。官方存档原件包括:最新年度非香港公司周年申报表(Form NN3 - 载明最新在港主要营业地点、获授权代表与存续状况)、注册申请书(Form NN1)及秘书/董事/获授权代表变更申报表(Form NN7 / NN8C),均附带公司注册处官方 ICRIS 条形码验证。

经香港法定监管机构持牌数据库与司法机构交叉排查:1. 法定监管资质:经香港法定监管机构持牌数据库全面检索(涵盖金管局 HKMA、证监会 SFC、公司注册处 TCSP、海关 MSO/DPMS、保监局 IA 等),该法团未申领特殊金融或受规管行业牌照,属于一般商业法团; 2. 司法排查(诉讼裁判与清盘呈请):经比对香港司法机构公开传讯令状数据库及破产管理署(ORO)清盘名册,当前公开索引中暂未检索到该法团的民事兴讼令状(HCA/DCCJ)或强制清盘呈请(HCCW)记录。

依据香港公司注册处官方登记档案,【星星集团亚洲有限公司】在香港主要营业地点备存为:“香港金钟海富中心一座6楼603室”。此外,官方存档卷宗记载该注册非香港公司累计有【5】次《更改在香港的主要营业地点通知书》(Form NN9)归档记录。 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16部(第791条)规定,所有注册非香港公司均须在香港境内维持主要营业地点并于地址变更后15日内交付申报表(Form NN9),作为接收香港政府公文、法定通知书及法院法律程序文件之法定送达处所。

在与注册非香港公司【星星集团亚洲有限公司】(公司编号:F0022364,8 位商业登记号码 BRN:66152419)签署跨境商业合同或授信合作前,标准尽职调查涵盖四大核心维度:1. 主体注册与双号核验:比对公司注册处第16部登记资格与税务局商业登记证(第310章)有效性;2. 在港签署权核验:调阅最新《周年申报表》(表格 NN3)、《更改董事申报表》(表格 NN6)及《更改获授权代表申报表》(表格 NN8,第786条),核实法定在港获授权代表或董事签署权限(非香港公司不适用本地 NAR1/ND2A/NSC1 表格);3. 成立地背景与公众披露穿透:检视其海外法团成立地之章程文件或上市公司公开监管披露;4. 司法涉诉排查:检索高等法院清盘呈请(HCCW)与民事诉讼记录。

五、 近似字号与同类法团速查

同行业与字号存续对比
超越全港中位存续年限
存续 10 年成熟稳健期成立于 2016-05-13

存续满 10 年,已跨越香港法团中位存续门槛(约 6.5 年),历经多轮周年申报表 (NAR1) 续期。

同大厦注册关联企业
湾仔区 · 高密度秘书/商业集聚大厦
海富中心
2,311家同厦法团

此大厦属高密度多企共址注册节点,尽调时建议穿透同址关联法团、TCSP 持牌秘书共性及第 622 章第 658 条水牌展示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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