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办学、学术科研与职业培训 · 香港法团字号透视

香港「研究院所类」企业名录大全 · 商业字号查重与资质尽调报告

收录现存 8,972 家法团
86HC 法规命名与准入规范要点
研究院所类法团多聚焦生物医药、微电子、人工智能等产学研转化。设立此类机构在公司注册处登记为常规法团,若承担政府公帑资助的研发项目,须遵从创新科技署专项财务审计标准。
法定依据与前置准入要求
适用法例:特区创新科技署香港认可处 (HKAS)
管制等级: 常规商业字号 (自由登记)
商业尽调与防伪穿透要点
核验其在港设立的物理实体实验室场地租赁合同与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入账凭单,排查皮包研究所骗取内地政府招商引资补贴。
香港法定监管机构联动

该字号核心受规管业务直接对标香港官方监管机构名册。

查阅香港官方持牌机构白名单 (LABORATORY)
企业状态筛选: 全部企业 仍注册 已解散
显示第 1 ~ 20 家
香港企业法定名称公司编号成立日期法定状态尽调行动
巴黎香水香氛研究院(亞太)有限公司
Paris Perfume & Fragrance Research Institute (Asia Pacific) Co., Limited
3843898 2026-08-11 仍注册查阅档案
美月創研有限公司
MIZUKI LAB LIMITED
3842525 2026-08-10 仍注册查阅档案
滿天星泛美產業教培研究院有限公司
MANTIANXING FANMEI INDUSTRY EDUCATION AND TRAINING RESEARCH INSTITUTE LIMITED
3842871 2026-08-10 仍注册查阅档案
藥食同源研究院(香港)有限公司
Hong Kong HerbFood Research Institute Limited
3843200 2026-08-11 仍注册查阅档案
香港芭諾寵物營養研究院有限公司
HONG KONG BANO PET NUTRITION RESEARCH INSTITUTE LIMITED
3846148 2026-08-14 仍注册查阅档案
德國漢堡日化研究院有限公司
Hamburg Germany Daily Chemical Research Institute Limited
3845639 2026-08-13 仍注册查阅档案
廣東中醫藥研究院有限公司
Guangdong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Research Institute Limited
3843845 2026-08-11 仍注册查阅档案
珂蔚有限公司
COVA LAB Co., Limited
3844699 2026-08-12 仍注册查阅档案
三和精化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
SANVO Fine Chemicals TechCenter Limited
2229629 2015-04-27 仍注册查阅档案
中國道醫養生研究院有限公司
CHINA TAOIST HEALTH RESEARCH INSTITUTE LIMITED
3067169 2021-07-14 仍注册查阅档案
中國健康研究中心(集團)有限公司
CHINA HEALTH RESEARCH CENTER (GROUP) LIMITED
2880642 2019-10-09 仍注册查阅档案
中國國際民族醫藥院士評選中心有限公司
China (International) Chinese Medicine Research Institute Co., Limited
3136860 2022-03-22 仍注册查阅档案
中西素質教育研究院有限公司
WESTERN QUALITY EDUCATION INSTITUTE LIMITED
3132158 2022-03-03 仍注册查阅档案
AP LAB LIMITED
3840124 2026-08-05 仍注册查阅档案
曼朵貝拉生命研究院(香港)有限公司
3829230 2026-07-20 仍注册查阅档案
香港中醫哲學研究所有限公司
2437914 2016-10-14 仍注册查阅档案
日本生物分子酵素研究院有限公司
2322816 2015-12-23 仍注册查阅档案
SPACE.LAB LIMITED
2256513 2015-06-29 仍注册查阅档案
格拉唐卡研究院有限公司
2175075 2014-12-01 仍注册查阅档案
中華人文經濟研究院有限公司
2115779 2014-07-03 仍注册查阅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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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香港研究院所类法定档案调阅与官方核证副本加急服务

Q1: 在香港注册名称含有「研究院所类」的公司,有哪些法定准入要求或前置审批?
A: 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条例》(第622章)及《公司名称字词规例》(第622A章),研究院所类法团多聚焦生物医药、微电子、人工智能等产学研转化。设立此类机构在公司注册处登记为常规法团,若承担政府公帑资助的研发项目,须遵从创新科技署专项财务审计标准。
Q2: 商业合作或投资入股前,应如何对「研究院所类」字号企业进行防伪尽调?
A: 核验其在港设立的物理实体实验室场地租赁合同与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入账凭单,排查皮包研究所骗取内地政府招商引资补贴。 同时,强烈建议调阅该企业向香港公司注册处交付的最新官方存档文件(如最新周年申报表)以及法定核证副本进行资质核查。
Q3: 如果「研究院所类」企业状态显示为“已解散”,是否仍具备商业资信追溯价值?
A: 具备极高的司法防伪与历史信用追溯价值。已解散公司若存在历史诉讼未结、债务纠纷或商标抢注争议,其存续时期的历史董事变更记录、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与官方解散清盘卷宗仍可在 86hc 平台穿透调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