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金融、财富与特许借贷 · 香港法团字号透视

香港「资产管理类」企业名录大全 · 商业字号查重与资质尽调报告

特许牌照管辖 收录现存 100 家法团
86HC 法规命名与准入规范要点
在香港从事公开或私募资产管理、投资组合管理业务的机构,必须依法取得香港证监会第9号受规管活动牌照(资产管理牌照)。字号冠以“资产管理”无强制门槛,但展业必须受持牌合规管辖。
法定依据与前置准入要求
适用法例:Cap. 571《证券及期货条例》附表5 第9类受规管活动
管制等级: 特许牌照 (依法须具备专属牌照)
商业尽调与防伪穿透要点
严格核验持牌代表与负责人员资质,穿透香港证监会官方持牌公众名册,排查是否具备合规9号牌照及真实受托资产规模。
香港法定监管机构联动

该字号核心受规管业务直接对标香港官方监管机构名册。

查阅香港官方持牌机构白名单 (SFC)
企业状态筛选: 全部企业 仍注册 已解散
显示第 1 ~ 20 家
香港企业法定名称公司编号成立日期法定状态尽调行动
美啦國際醫療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
Meila Limited
2848555 2019-07-04 仍注册查阅档案
明懿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AXIOM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
F0007532 1996-02-06 仍注册查阅档案
CORE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
2863416 2019-08-14 仍注册查阅档案
愛娜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2851826 2019-07-12 仍注册查阅档案
新盛科技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Xin Sheng Technology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
3004686 2020-12-24 已告解散查阅档案
中國金融資產管理集團有限公司
China Financial Asset Management Group Co., Limited
2349394 2016-03-15 已告解散查阅档案
華弘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Grandeur Capital Limited
2710720 2018-06-15 已告解散查阅档案
香港富興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HONG KONG FU XING MANAGEMENT LIMITED
2617918 2017-12-04 已告解散查阅档案
中國數字貨幣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CHINA DIGITAL CURRENCY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
2547995 2017-06-22 已告解散查阅档案
易建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EASYBUILD ASSETS MANAGEMENT LIMITED
F0026455 2019-08-09 已终止营业地点查阅档案
香港小蝸牛資本管理有限公司
HongKong Snail Asset Management Co., Limited
2425247 2016-09-08 已告解散查阅档案
陽鎏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Yang Liu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
2415570 2016-08-15 已告解散查阅档案
金宏(香港)資產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Jinhong (HK) Asset Management Co., Limited
2410700 2016-08-02 已告解散查阅档案
香港國際火鳳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Hong Kong International Huofenghuang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
2410685 2016-08-02 已告解散查阅档案
香港華廈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HK SINO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
2409153 2016-07-29 已告解散查阅档案
鴻二資産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HONGER ASSET MANAGEMENT (HONGKONG) CO., LIMITED
2397582 2016-06-30 已告解散查阅档案
香港環亞財富金融資產管理集團有限公司
HONG KONG HUANYA WEALTH FINANCIAL ASSET MANAGEMENT GROUP CO., LIMITED
2390717 2016-06-15 已告解散查阅档案
萬安樂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3058162 2021-06-16 已告解散查阅档案
華清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3047320 2021-05-11 已告解散查阅档案
開元名都酒店(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2879103 2019-10-02 已告解散查阅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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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香港资产管理类法定档案调阅与官方核证副本加急服务

Q1: 在香港注册名称含有「资产管理类」的公司,有哪些法定准入要求或前置审批?
A: 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条例》(第622章)及《公司名称字词规例》(第622A章),在香港从事公开或私募资产管理、投资组合管理业务的机构,必须依法取得香港证监会第9号受规管活动牌照(资产管理牌照)。字号冠以“资产管理”无强制门槛,但展业必须受持牌合规管辖。
Q2: 商业合作或投资入股前,应如何对「资产管理类」字号企业进行防伪尽调?
A: 严格核验持牌代表与负责人员资质,穿透香港证监会官方持牌公众名册,排查是否具备合规9号牌照及真实受托资产规模。 同时,强烈建议调阅该企业向香港公司注册处交付的最新官方存档文件(如最新周年申报表)以及法定核证副本进行资质核查。
Q3: 如果「资产管理类」企业状态显示为“已解散”,是否仍具备商业资信追溯价值?
A: 具备极高的司法防伪与历史信用追溯价值。已解散公司若存在历史诉讼未结、债务纠纷或商标抢注争议,其存续时期的历史董事变更记录、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与官方解散清盘卷宗仍可在 86hc 平台穿透调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