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REGISTRATION NUMBER
BRN 66755613
仍注册曾用名 (1)存在破产清盘呈请 (HCCW)

莫逆于室互动设计有限公司

MoNi Studio Interactive Design Limited

登记册核验:2026-10-17
司法管辖地:中国香港司法管辖地:中国香港

【莫逆于室互动设计有限公司】(MoNi Studio Interactive Design Limited)于2016-10-07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条例》(第622章)注册成立(已运营10年),法团类别为【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现状为【仍注册】。公司注册编号(CR/CRN)为【2436053】,商业登记证号(BR/BRN)为【66755613】。公司法定注册办事处设于“香港九龙地下”。在司法与清盘排查方面,经司法穿透核验,该法团涉及香港高等法院强制清盘呈请(HCCW)案件,属于重大破产清盘司法预警。

一、 公司基本资料与法定注册信息

中文法定名称 莫逆于室互动设计有限公司 英文法定名称 MoNi Studio Interactive Design Limited
企业名称沿革
(曾用名 1 个)
2016-10-07 法团成立初始名称
莫逆于室互动空间设计有限公司MoNi Studio Interactive Interior Design Limited
2017-09-07 现用法定名称
莫逆于室互动设计有限公司MoNi Studio Interactive Design Limited
公司注册编号 (CRN) 2436053 商业登记号码 (BRN) 66755613
成立日期 2016-10-07 公司类别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现状 仍注册 法定申报周期
2026-10-07
注册办事处地址
香港九龙地下
重要控制人 (SCR) 依法备存。如需穿透实益拥有人(UBO)及持股架构,请申请商业尽调报告。
项次存档日期文件编号文件名称页数收费调阅
1 2020-11-17 23601473835
ND4公司秘书及董事辞职通知书
2020-11-17·23601473835·2页·HK$ 20
2 HK$ 20
2 2018-06-26 22201776488
ND2A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通知书 (委任/停任)
2018-06-26·22201776488·3页·HK$ 20
3 HK$ 20
3 2018-04-03 22501690258
ND2A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通知书 (委任/停任)
2018-04-03·22501690258·4页·HK$ 20
4 HK$ 20
4 2018-01-31 23700363714
ND2A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通知书 (委任/停任)
2018-01-31·23700363714·3页·HK$ 20
3 HK$ 20
5 2017-10-09 23501319416
NAR1周年申报表 (2017)
2017-10-09·23501319416·10页·HK$ 28
10 HK$ 28
6 2017-09-11 24000635624
SPEC特别决议 (英)
2017-09-11·24000635624·26页·HK$ 20
26 HK$ 20
7 2017-09-11 24000635623
A&A组织章程细则 (英)
2017-09-11·24000635623·26页·HK$ 33
26 HK$ 33
8 2017-09-11 24000635622
NAA1(英) 公司章程细则修改通知书
2017-09-11·24000635622·1页·HK$ 33
1 HK$ 33
9 2017-09-07 40012166901
DOC公司更改名称证明书
2017-09-07·40012166901·1页·HK$ 20
1 HK$ 20
10 2017-09-07 23001474678
NNC2因公司名称的指示而更改名称通知书 (英)
2017-09-07·23001474678·1页·HK$ 20
1 HK$ 20

三、 商业尽职调查与司法诉讼、行政处分风险排查

32 类香港法定监管牌照核验 未持有特定牌照
经系统核对香港 32 类法定监管机构名录,未登记特定受规管牌照(属普通商贸/服务类企业)。
法院诉讼与破产清盘排查 破产清盘呈请 (HCCW)
经香港各级法院传讯令状及破产管理署(ORO)数据库穿透排查,该法团涉及 1 宗诉讼案卷,且存在香港高等法院破产清盘呈请(HCCW),属于重大资不抵债与司法清盘预警。
官方监管处分与警示名单 未见监管处罚或警示
覆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金管局欺诈警示名录、公司注册处TCSP牌照处分、证监会纪律行动及海关合规名录,暂无公开负面记录。
注册办事处与实际经营核验 地址双语已解析
香港九龙地下
法定注册办事处依据第622章备存 需香港持牌地址与秘书?→
香港法团全景商业尽职调查与风险排查服务
💡 法团经办人通道:若需办理本法团周年申报表 (NAR1) 补报、法定秘书托管或商业登记更正,可对接恒诚商务持牌顾问。 了解详情 →

四、 香港公司商业查册与尽调合规常见疑问解答

是。【莫逆于室互动设计有限公司】系依据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于 2016-10-07 依法注册成立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已运营 10 年)。依据香港公司注册处(CR)官方登记册最新记录,该法团当前法定地位为【仍注册 (Live / Active)】,依法具备独立法人主体资格与完整民事缔约能力(数据最新核验于:2026年10月)。

该法团由香港各主管机构核发之法定双主键如下:1. 商业登记证号码 (BRN / 唯一业务识别码 UBI):【66755613】(香港自2023年12月27日起实施唯一业务识别码制度,该8位编号即为跨部门通用之法定唯一法团识别码及税务局商业登记号);2. 公司注册编号 (CR No.):【2436053】(依据《公司条例》第622章由公司注册处核发之历史立卷编号)。在国际贸易、银行开户 KYC 及跨境合同签署中,凭上述双主键可唯一锁定该法团主体。

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不设内地式“法定代表人”职位,由董事会(Directors,第643条)依法行使最高经营管理与对外授权签署职权。在公司注册处查册新安排下,公众登记册依法展示董事之法定通讯地址及部分遮蔽识别号码。如需核实【莫逆于室互动设计有限公司】完整之现任及历任董事名册(Form ND2A)、全体股东持股比例(Form NAR1)及重要控制人登记册(SCR,第622章第12部第2A分部),须通过调阅官方存盘卷宗或合规尽职调查程序办理。

是。依据香港公司注册处官方登记档案,【莫逆于室互动设计有限公司】自注册成立以来共计发生 1 次法定名称变更记录:“莫逆于室互动空间设计有限公司(MoNi Studio Interactive Interior Design Limited)(生效于 2016-10-07)”。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107条及第109条规定,香港法团更改名称须经股东特别决议通过并交付《更改公司名称通知书(Form NNC2)》,自公司注册处处长发出《公司更改名称证明书》当日起正式生效;依据第109(4)条,更名不影响该法团原有的任何权利、义务或存续法律程序。

可以。经香港公司注册处法定登记档案核验,该法团自成立以来已累计归档备存【10】卷法定存盘卷宗(最新归档记录更新至 2020-11-17:公司秘书及董事辞职通知书)。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662条规定,本地私人公司须于每年成立周年日起计42日内向公司注册处处长交付周年申报表(NAR1)存档。法定存盘原件包括:最新年度周年申报表(Form NAR1 - 载明最新已发行股本、注册办事处地址、现任董事名册与成员持股明细)、法团成立表格(Form NNC1)及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通知书(Form ND2A),所有文件均具备官方 ICRIS 条形码(Barcode)验证。

经香港法定监管机构持牌数据库与司法机构交叉排查:1. 法定监管资质:经香港法定监管机构持牌数据库全面检索(涵盖金管局 HKMA、证监会 SFC、公司注册处 TCSP、海关 MSO/DPMS、保监局 IA 等),该法团未申领特殊金融或受规管行业牌照,属于一般商业法团; 2. 司法排查(诉讼裁判与清盘呈请):排查到该法团涉及香港高等法院强制清盘呈请(Winding-up Petition, HCCW 案号,依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记录,属于重大法团清盘与资不抵债司法风险,建议立即调阅司法卷宗与破产管理署(ORO)清盘公告详情。

依据香港公司注册处官方登记档案,【莫逆于室互动设计有限公司】的法定注册办事处地址备存为:“香港九龙地下”。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658条规定,在港成立之法团须在香港境内维持注册办事处作为接收政府公文及法院传票之法定送达处所,地址如有变更须于15日内交付《更改注册办事处地址通知书》(Form NR1)。同时,依据《公司(披露公司名称及是否有限公司)规例》(第622B章)第3条,法团须在注册办事处持续以可阅字样展示其注册名称(包括实体水牌或合规电子水牌系统)。

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127条规定,香港已废除强制使用金属法团印章(钢印)之规定;【莫逆于室互动设计有限公司】(公司编号:2436053,8 位商业登记号码 BRN:66755613)在签立商业合同或契据时,可由唯一董事(如属单一董事公司),或由两名董事、或一名董事连同一名公司秘书亲笔签署即具完全法律约束力。由于香港政府不设企业商业图章(小圆章/长条章)登记制度,交易对手在签约前务必调阅该公司最新交付之《周年申报表》(Form NAR1)及《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通知书》(Form ND2A),核实签字自然人是否为现任注册董事。

五、 近似字号与同类法团速查

同行业与字号存续对比 超越全港中位存续年限
存续 10 年
成立于 2016-10-07

存续满 10 年,已跨越香港法团中位存续门槛(约 6.5 年),历经多轮周年申报表 (NAR1) 续期。

香港商业大厦与注册地址穿透

穿透香港 500+ 座核心甲级商厦与高频注册地址名录,排查“一址多企”、共用公司秘书及同楼宇关联法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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