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REGISTRATION NUMBER
BRN 57429356
仍注册

金惠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Jinhui Investment Limited Partnership

登记册核验:2026-09-21
司法管辖地:中国香港司法管辖地:中国香港

【金惠投资有限合伙企业】(Jinhui Investment Limited Partnership)于1923-12-27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有限责任合伙条例》(第37章)登记设立(已运营102年),登记类别为【有限合伙】,法定现状为【仍注册】。有限责任合伙登记编号(LP No.)为【LP0000560】,商业登记证号(BR/BRN)为【57429356】。

一、 公司基本资料与法定注册信息

中文法定名称 金惠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英文法定名称 Jinhui Investment Limited Partnership
有限责任合伙登记编号 (LP No.) LP0000560 商业登记号码 (BRN) 57429356
成立日期 1923-12-27 合伙类别 有限合伙
公司现状 仍注册 法定申报周期
2026-12-27
注册办事处地址
地址依法备存于最新周年申报表 (NAR1),支持一键调取官方清晰原件。
合伙人名册备存 依法由普通合伙人备存。如需调阅合伙登记文件(Form LP1/LP2),请申请商业尽调报告。
项次存档日期文件编号文件名称页数收费调阅
该企业暂未索引法定存档文件
官方档案正与公司注册处公开登记册进行实时校验。如需加急调取特定年份申报表或历史章程,请对接专属合规顾问。

三、 商业尽职调查与司法诉讼、行政处分风险排查

32 类香港法定监管牌照核验 未持有特定牌照
经系统核对香港 32 类法定监管机构名录,未登记特定受规管牌照(属普通商贸/服务类企业)。
法院诉讼与破产清盘排查 无公开涉诉记录
比对 100万+ 企业诉讼与清盘数据库,未检索到针对该法团的公开涉诉或清盘呈请(HCCW)。
官方监管处分与警示名单 未见监管处罚或警示
覆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金管局欺诈警示名录、公司注册处TCSP牌照处分、证监会纪律行动及海关合规名录,暂无公开负面记录。
注册办事处与实际经营核验 待调阅登记册原件解析
地址依法备存于最新周年申报表 (NAR1)。
法定注册办事处依据第622章备存 需香港持牌地址与秘书?→
香港法团全景商业尽职调查与风险排查服务
💡 法团经办人通道:若需办理本法团周年申报表 (NAR1) 补报、法定秘书托管或商业登记更正,可对接恒诚商务持牌顾问。 了解详情 →

四、 香港公司商业查册与尽调合规常见疑问解答

是。【金惠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系依据香港法例第37章《有限责任合伙条例》于 1923-12-27 依法登记设立之有限责任合伙商号(已运营 102 年)。依据香港公司注册处(CR)官方登记档案最新记录,该商号当前法定地位为【仍注册 (Live / Active)】,处于正常合法存续状态(数据最后核验于:2026年9月)。

该合伙商号由香港各主管机构核发之法定主键如下:1. 商业登记证号码 (BRN / 唯一业务识别码 UBI):【57429356】(自2023年12月27日起实施唯一业务识别码制度,该8位数字即为香港跨部门通用之官方唯一识别码及税务登记号);2. 有限责任合伙登记编号 (LP No.):【LP0000560】(依据《有限责任合伙条例》第37章由公司注册处核发之法定编号)。在银行开户、出资凭证及商业合作中,凭上述双主键可唯一锁定该合伙商号。

依据香港法例第37章《有限责任合伙条例》,有限责任合伙不设董事会及“单一法定代表”,由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 GP)依法承担无限责任并负责合伙商号之经营决策,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 LP)以其出资为限承担责任。该合伙登记设立表(Form LP1/LP2)、合伙人名册及出资额度凭证备存于公司注册处法定登记册内,查册人可依法申请调阅核实。

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香港法团交付之法团成立表格(NNC1)、历年周年申报表(第662条 NAR1)及董事秘书变更通知书(ND2A)均由香港公司注册处依法备存。针对线上电子索引尚待同步或涉及早期历史微缩胶片之档案,可委托合规顾问向香港公司注册处申请专项人工查册调卷。

经香港法定监管机构持牌数据库与司法机构交叉排查:1. 监管名册核验:经交叉比对香港证监会(SFC)、金管局(HKMA)、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TCSP)及海关金钱服务经营者(MSO)等官方监管名册,【金惠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目前从事一般商业活动,无须申领受规管金融特许牌照; 2. 司法排查(诉讼裁判与清盘呈请):依据香港高等法院及区域法院公开诉讼索引排查,【金惠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名下目前无公开之强制清盘呈请(第32章 HCCW 案号)或重大商业追讨令状记录;如涉及大额跨境授信或并购交易,建议申请最新司法查册报告。

依据香港《公司(披露公司名称及是否有限公司)规例》(第622B章)第3及第4条法定身份披露规定:【金惠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必须在其所有业务信件、合同、发票及任何官方网站上,持续以可阅字样清晰载明其法定注册名称,并于《周年申报表》(Form NAR1)或《某些其他详情更改通知书》(Form NR2)中申报公司网站(如有)。商业合作伙伴核验其主体真伪时,切勿仅凭外部自建网页判断,而应凭借其法定编号(公司编号:LP0000560,8 位商业登记号码 BRN:57429356)调阅香港公司注册处附带 ICRIS 条形码之法定存盘原件。

五、 近似字号与同类法团速查

同行业与字号存续对比 超越 85% 同业存续周期
存续 102 年
成立于 1923-12-27

已连续存续 102 年,显著超越香港商业法团中位存续年限(约 6.5 年),具备长期法定申报记录。

香港商业大厦与注册地址穿透

穿透香港 500+ 座核心甲级商厦与高频注册地址名录,排查“一址多企”、共用公司秘书及同楼宇关联法团。

调阅法定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