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司法定登记资料与商业登记证 (BR) 现状核验
| 中文法定名称 | 中微智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英文法定名称 | IntelliMark AI International Limited |
|---|---|---|---|
企业名称沿革
(曾用名 3 个)
|
2000-06-19
法团成立初始名称 INTCERA HIGH TECH GROUP LIMITED
2009-06-01
曾用法定名称 1 中邮电贸(控股)有限公司China Post E-Commerce (Holdings) Limited
2012-04-30
曾用法定名称 2 荟萃国际(控股)有限公司Luxey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2025-09-02
现用法定名称 中微智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IntelliMark AI International Limited | ||
| 注册非香港公司编号 (CRN) | F0010422 | 商业登记号码 (BRN) | 30979918 |
| 在香港注册日期 | 2000-06-19(存续 26年4个月) | 公司类别 | 注册非香港公司 |
| 公司现状 | 仍注册 | 法定申报周期 | 2027-06-19(2026年度已申报) |
| 在港主要营业地点 / 获授权代表 | 香港九龙长沙湾永明街1号恒昌工厂大厦5楼B室恒昌工厂大厦 · 查看同商厦法团 → | ||
|---|---|---|---|
| 重要控制人 (SCR) | 依法备存。如需穿透实益拥有人(UBO)及持股架构,请申请商业尽调报告。 | ||
中微智碼 (香港交易所上市法团)
二、 注册非香港公司官方存档文件查册(最新 NN3 周年申报表 / 组织规定文书 / NN7 董事名册 / CTC核证)
| 文件名称 | 调阅 |
|---|---|
DOC财务报表 / 账目 (英) | |
NN3注册非香港公司周年申报表 (2026) (英) | |
DOC批准注册招股章程证明书 (英) | |
DOC招股章程 (英) | |
DOC经修改的对公司的组织作出规定的文书 (英) | |
NN5非香港公司清盘/解散通知书 (英) | |
NN7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申报表 (非香港公司) (英) | |
DOC注册非香港公司变更名称注册证明书 | |
NN10更改规管公司的文书申报表 (非香港公司) (英) | |
DOC财务报表 / 账目 (英) |
三、 商业尽职调查与司法诉讼排查(法院诉讼、清盘呈请、重要控制人 SCR 穿透与行政处分排查)
四、 注册非香港公司核心档案与法定现状权威问答
【中微智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是合法注册的非香港公司吗?目前在香港的法定运营现状如何?
是。【中微智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系依据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于 2000-06-19 依法登记之注册非香港公司(已在港登记 26 年)。依据香港公司注册处(CR)官方登记档案最新记录,该公司当前法定地位为【仍注册 (Live / Active)】,在港业务处于正常合法存续状态(数据最后核验于:2026年11月)。
【中微智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税务局与公司注册处的法定登记编号分别是什么?
该法团由香港各主管机构核发之法定双主键如下:1. 商业登记证号码 (BRN / 唯一业务识别码 UBI):【30979918】(香港自2023年12月27日起实施唯一业务识别码制度,该8位编号即为跨部门通用之法定唯一法团识别码及税务局商业登记号);2. 公司注册编号 (CR No.):【F0010422】(依据《公司条例》第622章由公司注册处核发之历史立卷编号)。在国际贸易、银行开户 KYC 及跨境合同签署中,凭上述双主键可唯一锁定该法团主体。
如何查验【中微智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现任董事名册、在港获授权代表及海外股权治理架构?
依据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中微智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为注册非香港公司(海外注册成立)。在香港公司注册处登记册中,其法定管治备存档案涵盖:1. 最新《注册非香港公司周年申报表(表格 NN3,第788条)》,载明现任董事及公司秘书名册;2. 《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申报表(表格 NN7)》,申报期后董事任免;3. 《更改获授权代表申报表(表格 NN8,第786条)》,核验在港有权代表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行使授权职权之获授权代表;4. 初始注册申请书(表格 NN1)。鉴于法团注册成立于境外,其完整成员登记册与股本配发受成立地法例管辖(若属上市公司则同步通过交易所年报),无须向香港提交本地公司之 NAR1 或 NSC1 表格。
【中微智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是否曾更改过公司名称?其历史曾用名有哪些?
是。依据香港公司注册处官方登记档案,【中微智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登记以来共计发生 3 次法定名称变更记录:“INTCERA HIGH TECH GROUP LIMITED(生效于 2000-06-19)”、“中邮电贸(控股)有限公司(China Post E-Commerce (Holdings) Limited)(生效于 2009-06-01)”、“荟萃国际(控股)有限公司(Luxey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生效于 2012-04-30)”。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16部(第778条及第779条)规定,注册非香港公司在法团成立地变更名称后,须于1个月内向公司注册处处长交付《更改注册非香港公司名称申报表(Form NN6)》,并于处长发出《注册非香港公司变更名称登记证明书》当日起在香港正式生效;法团更名不影响该机构原有的任何权利、义务或存续法律程序。
可以调阅【中微智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最新非香港公司周年申报表 (NN3) 或注册申请书 (NN1) 吗?
可以。香港公司注册处官方登记库载明该注册非香港公司之法定备存记录(最新归档记录更新至 2026-07-13:财务报表 / 账目 (英))。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16部(第788条)规定,注册非香港公司须于每年注册周年日后42日内向公司注册处处长交付周年申报表(NN3)存档。官方存档原件包括:最新年度非香港公司周年申报表(Form NN3 - 载明最新在港主要营业地点、获授权代表与存续状况)、注册申请书(Form NN1)及秘书/董事/获授权代表变更申报表(Form NN7 / NN8C),均附带公司注册处官方 ICRIS 条形码验证。
【中微智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司法机构及法定监管名册中是否有涉诉或清盘风险?
经香港法定监管机构持牌数据库与司法机构交叉排查:1. 法定监管资质:经香港法定监管机构持牌数据库全面检索(涵盖金管局 HKMA、证监会 SFC、公司注册处 TCSP、海关 MSO/DPMS、保监局 IA 等),该法团未申领特殊金融或受规管行业牌照,属于一般商业法团; 2. 司法排查(诉讼裁判与清盘呈请):经比对香港司法机构公开传讯令状数据库及破产管理署(ORO)清盘名册,当前公开索引中暂未检索到该法团的民事兴讼令状(HCA/DCCJ)或强制清盘呈请(HCCW)记录。
【中微智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香港法定注册办事处地址位于哪里?
依据香港公司注册处官方登记档案,【中微智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主要营业地点备存为:“香港九龙长沙湾永明街1号恒昌工厂大厦5楼B室”。 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16部(第791条)规定,所有注册非香港公司均须在香港境内维持主要营业地点并于地址变更后15日内交付申报表(Form NN9),作为接收香港政府公文、法定通知书及法院法律程序文件之法定送达处所。
与注册非香港公司【中微智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商业合同时,如何核验在港签署权与执行尽职调查?
在与注册非香港公司【中微智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编号:F0010422,8 位商业登记号码 BRN:30979918)签署跨境商业合同或授信合作前,标准尽职调查涵盖四大核心维度:1. 主体注册与双号核验:比对公司注册处第16部登记资格与税务局商业登记证(第310章)有效性;2. 在港签署权核验:调阅最新《周年申报表》(表格 NN3)、《更改董事申报表》(表格 NN6)及《更改获授权代表申报表》(表格 NN8,第786条),核实法定在港获授权代表或董事签署权限(非香港公司不适用本地 NAR1/ND2A/NSC1 表格);3. 成立地背景与公众披露穿透:检视其海外法团成立地之章程文件或上市公司公开监管披露;4. 司法涉诉排查:检索高等法院清盘呈请(HCCW)与民事诉讼记录。
已连续存续 26 年,显著超越香港商业法团中位存续年限(约 6.5 年),具备长期法定申报记录。
此大厦属高密度多企共址注册节点,尽调时建议穿透同址关联法团、TCSP 持牌秘书共性及第 622 章第 658 条水牌展示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