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REGISTRATION NUMBER
BRN 76097174
仍注册

香港莱培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Hong Kong Leopard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imited

登记册核验:2024-01-08
司法管辖地:中国香港司法管辖地:中国香港

【香港莱培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Hong Kong Leopard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imited)于2024-01-08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条例》(第622章)注册成立(已运营2年),法团类别为【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现状为【仍注册】。公司注册编号(CR/CRN)为【3356391】,商业登记证号(BR/BRN)为【76097174】。公司法定注册办事处设于“香港上环文咸西街59-67号金日集团中心18楼D室”。

一、 公司法定登记资料与商业登记证 (BR) 现状核验

中文法定名称 香港莱培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英文法定名称 Hong Kong Leopard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imited
公司注册编号 (CRN) 3356391 商业登记号码 (BRN) 76097174
成立日期 2024-01-08 公司类别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现状 仍注册 法定申报周期
2026-01-08
注册办事处地址
香港上环文咸西街59-67号金日集团中心18楼D室金日集团中心 · 查看同商厦法团 →
重要控制人 (SCR) 依法备存。如需穿透实益拥有人(UBO)及持股架构,请申请商业尽调报告。

二、 公司注册处官方存档文件查册(最新 NAR1 周年申报表 / 公司章程 / ND2A 董事名册 / CTC核证副本)

项次存档日期文件编号文件名称页数收费调阅
1 2024-01-08 70003511626
NNC1法团成立表格 (股份有限公司)
2024-01-08·70003511626·8页·HK$ 28
8 HK$ 28
2 2024-01-08 70003511627
A&A组织章程细则 (英)
2024-01-08·70003511627·18页·HK$ 33
18 HK$ 33
3 2024-01-08 40021520539
CI公司注册证书
2024-01-08·40021520539·1页·HK$ 20
1 HK$ 20

三、 商业尽职调查与司法诉讼排查(法院诉讼、清盘呈请、重要控制人 SCR 穿透与行政处分排查)

32 类香港法定监管牌照核验 未持有特定牌照
经系统核对香港 32 类法定监管机构名录,未登记特定受规管牌照(属普通商贸/服务类企业)。
法院诉讼与破产清盘排查 无公开涉诉记录
比对 100万+ 企业诉讼与清盘数据库,未检索到针对该法团的公开涉诉或清盘呈请(HCCW)。
官方监管处分与警示名单 未见监管处罚或警示
覆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金管局欺诈警示名录、公司注册处TCSP牌照处分、证监会纪律行动及海关合规名录,暂无公开负面记录。
注册办事处与实际经营核验 地址双语已解析
香港上环文咸西街59-67号金日集团中心18楼D室
法定注册办事处依据第622章备存 需香港持牌地址与秘书?→
香港法团全景商业尽职调查与风险排查服务
💡 法团经办人通道:若需办理本法团周年申报表 (NAR1) 补报、法定秘书托管或商业登记更正,可对接恒诚商务持牌顾问。 了解详情 →

四、 香港公司商业查册与尽调合规常见疑问解答

正常存续。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官方登记册最新备存记录,【香港莱培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4-01-08 获发公司注册证明书,法定公司类别为【私人股份有限公司】(已运营 2 年)。香港各主管部门官方名册校验显示,该法团现行法定地位为【仍注册 (Live / Active)】,处于合法有效存续状态(官方数据核验:2024年1月)。

在香港「唯一业务识别码(UBI)」法定架构下,【香港莱培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具备两组官方核验编号:其一为税务局商业登记署依据《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核发之8位商业登记证号码(BRN / UBI)【76097174】;其二为香港公司注册处核发之公司编号(CR No.)【3356391】。两组法定编号在官方查册系统中互为映射,共同构成该法团之防伪身份凭证。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627条及第643条规定,【香港莱培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东出资结构与高管任免分别记载于法定成员登记册及董事登记册。凡发生董事或公司秘书委任、辞任及资料变更,法团须于15日内向公司注册处交付《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通知书(Form ND2A)》;而每年截至申报日之最新已发行股本与股东持股明细,则完整披露于最新年度《周年申报表(Form NAR1)》原件内。

依据香港公司注册处法定登记档案,【香港莱培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目前共计备存有【3】卷法定文件记录(最新归档记录更新至 2024-01-08:法团成立表格 (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公司条例》(第622章)第662条合规要求,该法团之股权现况与高管任免由历年周年申报表(Form NAR1)、组织章程细则(A&A)及历次董事委任通知书(Form ND2A)、股份配发申报表(Form NSC1)完整载明,查册人可在线调阅附带公司注册处条形码之官方存盘影像原件。

经香港法定监管机构持牌数据库与司法机构交叉排查:1. 监管名册核验:经交叉比对香港证监会(SFC)、金管局(HKMA)、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TCSP)及海关金钱服务经营者(MSO)等官方监管名册,【香港莱培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目前从事一般商业活动,无须申领受规管金融特许牌照; 2. 司法排查(诉讼裁判与清盘呈请):依据香港高等法院及区域法院公开诉讼索引排查,【香港莱培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目前无公开之强制清盘呈请(第32章 HCCW 案号)或重大商业追讨令状记录;如涉及大额跨境授信或并购交易,建议申请最新司法查册报告。

香港公司注册处法定记录显示,【香港莱培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现行有效之法定注册办事处位于:“香港上环文咸西街59-67号金日集团中心18楼D室”。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第658条及第827条,任何向该公司送达之法定通知或司法传讯令状,一经留交或邮寄至该注册办事处即构成有效法律送达;若该处所由持牌公司秘书(TCSP)提供地址托管服务,须依法符合第622B章第3条之电子或实体名称水牌展示规定。

依据香港《公司(披露公司名称及是否有限公司)规例》(第622B章)第3及第4条法定身份披露规定:【香港莱培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必须在其所有业务信件、合同、发票及任何官方网站上,持续以可阅字样清晰载明其法定注册名称,并于《周年申报表》(Form NAR1)或《某些其他详情更改通知书》(Form NR2)中申报公司网站(如有)。商业合作伙伴核验其主体真伪时,切勿仅凭外部自建网页判断,而应凭借其法定编号(公司编号:3356391,8 位商业登记号码 BRN:76097174)调阅香港公司注册处附带 ICRIS 条形码之法定存盘原件。

五、 近似字号与同类法团速查

同行业与字号存续对比 新设存续考察期
存续 2 年
成立于 2024-01-08

设立未满 3 年,建议重点穿透法团成立表格 (NNC1) 实缴股本、首任董事与注册办事处真实性。

同大厦注册关联企业专页 中西区 · 高密度秘书/商业集聚大厦
金日集团中心 同厦收录 2,639 家法团

此大厦属高密度多企共址注册节点,尽调时建议穿透同址关联法团、TCSP 持牌秘书共性及第 622 章第 658 条水牌展示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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