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司法定登记资料与商业登记证 (BR) 现状核验
| 中文法定名称 | 香港大药房医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英文法定名称 | HK Pharmacy Medical Biotechnology Co., Limited |
|---|---|---|---|
| 公司注册编号 (CRN) | —(未登记公司注册编号) | 商业登记号码 (BRN) | 76883937 |
| 成立日期 | 2024-08-01 | 公司类别 |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现状 | 已告解散 | 法定解散日期 | 官方档案备存 |
| 注册办事处地址 | 香港九龙城区沐宁街9号龙誉9楼F室龙誉 · 查看同商厦法团 → | ||
|---|---|---|---|
| 重要控制人 (SCR) | 依法备存。如需穿透实益拥有人(UBO)及持股架构,请申请商业尽调报告。 | ||
二、 公司注册处历史存档文件查册(历史 NAR1 周年申报表 / 宪报解散公告 / ND2A 董事变更表)
| 文件名称 | 调阅 |
|---|---|
751(1)宪报申请撤销注册公告 (第751(1)条) - 3个月公示期 | |
R1更改注册办事处地址通知书 | |
SPEC特别决议 (公司休止活动/不活动状态) (中) | |
NNC1法团成立表格 (股份有限公司) | |
A&A组织章程细则 (英) | |
CI公司注册证书 |
三、 商业尽职调查与历史清盘诉讼风险排查
四、 公司解散清盘与历史登记记录查册指引
【香港大药房医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合法注册的香港公司吗?目前法定运营现状如何?
【香港大药房医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类别:私人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08-01 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依法注册成立。根据香港政府宪报公告及公司注册处法定登记档案,该法团已刊登政府宪报正式公告解散,当前法定登记现状为【已告解散 (Dissolved)】,该法团之独立法律人格已告终止(数据最后核验于:2025年10月)。
【香港大药房医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商业登记证号码 (BRN) 是多少?是否有独立的公司注册编号 (CRN)?
该法团由香港主管部门核发之官方唯一法定主键为:商业登记证号码 (BRN / 唯一业务识别码 UBI):【76883937】。自2023年12月27日起,香港公司注册处全面实施「唯一业务识别码 (UBI)」第二阶段,新成立之香港法团一律采用由税务局商业登记署核发之8位商业登记证号码作为跨部门法定唯一识别编号,公司注册处已不再另行核发独立之旧制公司注册编号 (CRN)。
【香港大药房医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解散前的历任董事与历史股东名册如何追溯查验?
尽管【香港大药房医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已告解散,其在存续期间向香港公司注册处交付之历年法定申报档案仍永久备存于官方登记册。依据《公司条例》(第622章),如需在债权追索、历史关联方排查或司法程序中核实该法团解散前之最后任职董事、公司秘书及股东持股架构,可依法调阅其历史存盘之《周年申报表(Form NAR1)》、《法团成立表格(Form NNC1)》及历次《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通知书(Form ND2A)》。
可以调阅【香港大药房医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最新周年申报表 (NAR1) 或官方存盘卷宗吗?
可以。经香港公司注册处法定登记档案核验,该法团自成立以来已累计归档备存【6】卷法定存盘卷宗(最新归档记录更新至 2025-10-03:宪报申请撤销注册公告 (第751(1)条) - 3个月公示期)。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662条规定,本地私人公司须于每年成立周年日起计42日内向公司注册处处长交付周年申报表(NAR1)存档。法定存盘原件包括:最新年度周年申报表(Form NAR1 - 载明最新已发行股本、注册办事处地址、现任董事名册与成员持股明细)、法团成立表格(Form NNC1)及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通知书(Form ND2A),所有文件均具备官方 ICRIS 条形码(Barcode)验证。
【香港大药房医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否持有法定监管牌照?是否存在法院诉讼记录或强制清盘呈请?
经香港法定监管机构持牌数据库与司法机构交叉排查:1. 法定监管资质:该法团未申领特殊法定监管牌照,且法团已依法公告解散; 2. 司法排查(诉讼裁判与清盘呈请):经比对香港司法机构公开传讯令状数据库及破产管理署(ORO)清盘名册,当前公开索引中暂未检索到该法团的民事兴讼令状(HCA/DCCJ)或强制清盘呈请(HCCW)记录。
【香港大药房医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香港法定注册办事处地址位于哪里?
依据解散前之法定登记档案,【香港大药房医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最后备存之法定注册办事处为:“香港九龙城区沐宁街9号龙誉9楼F室”。此外,官方存盘卷宗记载该法团累计有【1】次《更改注册办事处地址通知书》(Form NR1)归档记录。因该公司已依法告解散,其法人主体资格已消亡,在港法定注册处所维持义务已告终止。
【香港大药房医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解散后还能对外签署商业合同或运营官方网站吗?
不具备法律效力。鉴于【香港大药房医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编号:待官方备存核验,8 位商业登记号码 BRN:76883937)已依法告解散,其在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下的独立法人主体资格与对外缔约权限已彻底终止。任何外部网站、发票或商业合同若仍以该已解散法团名义开展业务,均属无效或涉嫌冒用商号。如需追溯该法团解散前之历史董事名册、宪报解散公告或清盘存档,唯一权威途径为调阅香港公司注册处备存之历史法定存盘卷宗。
该法团已脱离现存公司名册;可通过下方同行业或同字号词族名录对比现存活跃主体。
香港大药房伯景堂有限公司
Hong Kong Pharmacy Bo Jing Tang Limited
香港大药房医学有限公司
Hong Kong Pharmacy Medical Limited
中华大药房有限公司
CHINA PHARMACY LIMITED
香港大药房大健康国贸有限公司
Hong Kong pharmacy Big Health International Trade Co., Limited
香港富兴洋行有限公司
FUHING INTERNATIONAL TRADING LIMITED
第六原素广告有限公司
ELEMENTSIX ADVERTISING LIM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