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司基本资料与法定注册信息
| 中文法定名称 | 金佑(香港)有限公司 | 英文法定名称 | GOLDEN MARK (HK) LIMITED |
|---|---|---|---|
| 公司注册编号 (CRN) | 1362034 | 商业登记号码 (BRN) | 51152490 |
| 成立日期 | 早期历史档案 | 公司类别 |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现状 | 仍注册 | 法定申报周期 | 每年定期申报 |
| 注册办事处地址 |
地址依法备存于最新周年申报表 (NAR1),支持一键调取官方清晰原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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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控制人 (SCR) | 依法备存。如需穿透实益拥有人(UBO)及持股架构,请申请商业尽调报告。 | ||
二、 公司注册处官方存档文件查册(法团成立表格 NNC1 / ND2A 董事变更表 / CTC核证副本)
| 文件名称 | 调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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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企业暂未索引法定存档文件
官方档案正与公司注册处公开登记册进行实时校验。如需加急调取特定年份申报表或历史章程,请对接专属合规顾问。 | ||||||
三、 商业尽职调查与司法诉讼、行政处分风险排查
四、 香港公司商业查册与尽调合规常见疑问解答
【金佑(香港)有限公司】是合法注册的香港公司吗?目前法定运营现状如何?
是。【金佑(香港)有限公司】系依据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于 早期法定历史档案 依法注册成立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今年新成立)。依据香港公司注册处(CR)官方登记册最新记录,该法团当前法定地位为【仍注册 (Live / Active)】,依法具备独立法人主体资格与完整民事缔约能力(数据最新核验于:2026年9月)。
【金佑(香港)有限公司】的商业登记证号码 (BRN) 与公司注册编号 (CRN) 是多少?
该法团由香港各主管机构核发之法定双主键如下:1. 商业登记证号码 (BRN / 唯一业务识别码 UBI):【51152490】(香港自2023年12月27日起实施唯一业务识别码制度,该8位编号即为跨部门通用之法定唯一法团识别码及税务局商业登记号);2. 公司注册编号 (CR No.):【1362034】(依据《公司条例》第622章由公司注册处核发之历史立卷编号)。在国际贸易、银行开户 KYC 及跨境合同签署中,凭上述双主键可唯一锁定该法团主体。
谁是【金佑(香港)有限公司】的首任董事与创始股东?如何核验其初始股权出资架构?
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香港有限公司不设“法人代表”职位,由董事会(第643条)依法行使管理职权。鉴于【金佑(香港)有限公司】于 早期法定历史档案 成立未满一周年,尚未届满首份周年申报表(NAR1)法定交付期,查验其创办成员持股比例、首任董事名册及法定公司秘书,应直接调阅其在公司注册处存盘之《法团成立表格(Form NNC1)》(如有后续增发股份或董事变更,则同步调阅《股份配发申报表 Form NSC1》及《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通知书 Form ND2A》)。
如何调取【金佑(香港)有限公司】在香港公司注册处的法定存盘卷宗与历史档案?
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香港法团交付之法团成立表格(NNC1)、历年周年申报表(第662条 NAR1)及董事秘书变更通知书(ND2A)均由香港公司注册处依法备存。针对线上电子索引尚待同步或涉及早期历史微缩胶片之档案,可委托合规顾问向香港公司注册处申请专项人工查册调卷。
【金佑(香港)有限公司】是否持有法定监管牌照?是否存在法院诉讼记录或强制清盘呈请?
经香港法定监管机构持牌数据库与司法机构交叉排查:1. 法定监管资质:经香港法定监管机构持牌数据库全面检索(涵盖金管局 HKMA、证监会 SFC、公司注册处 TCSP、海关 MSO/DPMS、保监局 IA 等),该法团未申领特殊金融或受规管行业牌照,属于一般商业法团; 2. 司法排查(诉讼裁判与清盘呈请):经比对香港司法机构公开传讯令状数据库及破产管理署(ORO)清盘名册,当前公开索引中暂未检索到该法团的民事兴讼令状(HCA/DCCJ)或强制清盘呈请(HCCW)记录。
与【金佑(香港)有限公司】签署跨境商业合同时,如何核验香港公司印章效力与董事签署权?
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127条规定,香港已废除强制使用金属法团印章(钢印)之规定;【金佑(香港)有限公司】(公司编号:1362034,8 位商业登记号码 BRN:51152490)在签立商业合同或契据时,可由唯一董事(如属单一董事公司),或由两名董事、或一名董事连同一名公司秘书亲笔签署即具完全法律约束力。由于香港政府不设企业商业图章(小圆章/长条章)登记制度,交易对手在签约前务必调阅该公司最新交付之《周年申报表》(Form NAR1)及《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通知书》(Form ND2A),核实签字自然人是否为现任注册董事。
五、 近似字号与同类法团速查
设立未满 3 年,建议重点穿透法团成立表格 (NNC1) 实缴股本、首任董事与注册办事处真实性。
穿透香港 500+ 座核心甲级商厦与高频注册地址名录,排查“一址多企”、共用公司秘书及同楼宇关联法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