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REGISTRATION NUMBER
BRN 05477161

必乐家管理有限公司

BRIDGEWATER MANAGEMENT LIMITED

登记册核验:2026-09-19
司法管辖地:中国香港司法管辖地:中国香港

【必乐家管理有限公司】(BRIDGEWATER MANAGEMENT LIMITED)于1978-01-20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条例》(第622章)注册成立(已运营48年),法团类别为【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现状为【仍注册】。公司注册编号(CR/CRN)为【0058048】,商业登记证号(BR/BRN)为【05477161】。在法定监管资质方面,该公司获香港法定监管机构核准,持有物业管理业监管局持牌物管公司(PMSA)牌照(牌照编号:C-036691)。公司法定注册办事处设于“香港东区英皇道1111号太古城中心一座7楼”。

一、 物监局 (PMSA) 持牌物业管理公司官方登记背景与现状 (物管牌照号码: C-036691)

中文法定名称 必乐家管理有限公司 英文法定名称 BRIDGEWATER MANAGEMENT LIMITED
企业名称沿革
(曾用名 1 个)
1978-01-20 法团成立初始名称
BRIDGEWATER MANAGEMENT LIMITED
1978-04-11 现用法定名称
必乐家管理有限公司BRIDGEWATER MANAGEMENT LIMITED
公司注册编号 (CRN) 0058048 商业登记号码 (BRN) 05477161
成立日期 1978-01-20 公司类别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现状 仍注册 法定申报周期
2027-01-20✓ 2026年度已申报
注册办事处地址
香港东区英皇道1111号太古城中心一座7楼
重要控制人 (SCR) 依法备存。如需穿透实益拥有人(UBO)及持股架构,请申请商业尽调报告。

二、 物监局持牌物管公司官方存档文件查册(最新 NAR1 周年申报表 / 公司章程 / ND2A 董事名册 / 会计师 CTC 核证副本)

项次存档日期文件编号文件名称页数收费调阅
12026-02-1123202489410
ND2A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通知书 (委任/停任) (英)
2026-02-11·23202489410·3页·HK$ 20
3HK$ 20
22026-01-3023102504880
NAR1周年申报表 (2026) (英)
2026-01-30·23102504880·14页·HK$ 28
14HK$ 28
32026-01-1224002018499
ND2A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通知书 (委任/停任) (英)
2026-01-12·24002018499·3页·HK$ 20
3HK$ 20
42025-09-0822001872326
ND2A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通知书 (委任/停任) (英)
2025-09-08·22001872326·3页·HK$ 20
3HK$ 20
52025-05-0622802828286
ND2A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通知书 (委任/停任) (英)
2025-05-06·22802828286·3页·HK$ 20
3HK$ 20
62025-04-0722001777437
ND2A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通知书 (委任/停任) (英)
2025-04-07·22001777437·3页·HK$ 20
3HK$ 20
72025-02-0422602628154
NAR1周年申报表 (2025) (英)
2025-02-04·22602628154·13页·HK$ 28
13HK$ 28
82024-01-3023601960751
NAR1周年申报表 (2024) (英)
2024-01-30·23601960751·13页·HK$ 28
13HK$ 28
92023-12-27SH000040028
BRN_REF商业登记号码作为唯一业务识别码参考文件
2023-12-27·SH000040028·1页·HK$ 20
1HK$ 20
102023-11-0323002285012
ND2A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通知书 (委任/停任) (英)
2023-11-03·23002285012·3页·HK$ 20
3HK$ 20

三、 物监局持牌物管公司商业尽职调查与持牌物业管理人穿透(服务物业类别、监管处分与清盘呈请)

32 类香港法定监管牌照核验 持有有效机构牌照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持牌物管公司 (PMSA)
现行持牌
牌照号码 C-036691
法院诉讼与破产清盘排查 无公开涉诉记录
比对 100万+ 企业诉讼与清盘数据库,未检索到针对该法团的公开涉诉或清盘呈请(HCCW)。
官方监管处分与警示名单 未见监管处罚或警示
覆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金管局欺诈警示名录、公司注册处TCSP牌照处分、证监会纪律行动及海关合规名录,暂无公开负面记录。
注册办事处与实际经营核验 地址双语已解析
香港东区英皇道1111号太古城中心一座7楼
法定注册办事处依据第622章备存 需香港持牌地址与秘书?→
香港法团全景商业尽职调查与风险排查服务
💡 法团经办人通道:若需办理本法团周年申报表 (NAR1) 补报、法定秘书托管或商业登记更正,可对接恒诚商务持牌顾问。 了解详情 →

四、 物监局持牌物业管理公司合规查册与牌照资质常见问题解答

是。【必乐家管理有限公司】系依据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于 1978-01-20 依法注册成立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已运营 48 年)。依据香港公司注册处(CR)官方登记册最新记录,该法团当前法定地位为【仍注册 (Live / Active)】,依法具备独立法人主体资格与完整民事缔约能力(数据最新核验于:2026年9月)。

该法团由香港各主管机构核发之法定双主键如下:1. 商业登记证号码 (BRN / 唯一业务识别码 UBI):【05477161】(香港自2023年12月27日起实施唯一业务识别码制度,该8位编号即为跨部门通用之法定唯一法团识别码及税务局商业登记号);2. 公司注册编号 (CR No.):【0058048】(依据《公司条例》第622章由公司注册处核发之历史立卷编号)。在国际贸易、银行开户 KYC 及跨境合同签署中,凭上述双主键可唯一锁定该法团主体。

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不设内地式“法定代表人”职位,由董事会(Directors,第643条)依法行使最高经营管理与对外授权签署职权。在公司注册处查册新安排下,公众登记册依法展示董事之法定通讯地址及部分遮蔽识别号码。如需核实【必乐家管理有限公司】完整之现任及历任董事名册(Form ND2A)、全体股东持股比例(Form NAR1)及重要控制人登记册(SCR,第622章第12部第2A分部),须通过调阅官方存盘卷宗或合规尽职调查程序办理。

是。依据香港公司注册处官方登记档案,【必乐家管理有限公司】自注册成立以来共计发生 1 次法定名称变更记录:“BRIDGEWATER MANAGEMENT LIMITED(生效于 1978-01-20)”。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107条及第109条规定,香港法团更改名称须经股东特别决议通过并交付《更改公司名称通知书(Form NNC2)》,自公司注册处处长发出《公司更改名称证明书》当日起正式生效;依据第109(4)条,更名不影响该法团原有的任何权利、义务或存续法律程序。

可以。经香港公司注册处法定登记档案核验,该法团自成立以来已累计归档备存【10】卷法定存盘卷宗(最新归档记录更新至 2026-02-11: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通知书 (委任/停任) (英))。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662条规定,本地私人公司须于每年成立周年日起计42日内向公司注册处处长交付周年申报表(NAR1)存档。法定存盘原件包括:最新年度周年申报表(Form NAR1 - 载明最新已发行股本、注册办事处地址、现任董事名册与成员持股明细)、法团成立表格(Form NNC1)及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通知书(Form ND2A),所有文件均具备官方 ICRIS 条形码(Barcode)验证。

经香港法定监管机构持牌数据库与司法机构交叉排查:1. 法定监管资质:该法团获香港法定监管机构核准,现行持有【物业管理业监管局持牌物管公司 (PMSA)(牌照号:C-036691)】(状态:现存持牌); 2. 司法排查(诉讼裁判与清盘呈请):经比对香港司法机构公开传讯令状数据库及破产管理署(ORO)清盘名册,当前公开索引中暂未检索到该法团的民事兴讼令状(HCA/DCCJ)或强制清盘呈请(HCCW)记录。

依据香港公司注册处官方登记档案,【必乐家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注册办事处地址备存为:“香港东区英皇道1111号太古城中心一座7楼”。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658条规定,在港成立之法团须在香港境内维持注册办事处作为接收政府公文及法院传票之法定送达处所,地址如有变更须于15日内交付《更改注册办事处地址通知书》(Form NR1)。同时,依据《公司(披露公司名称及是否有限公司)规例》(第622B章)第3条,法团须在注册办事处持续以可阅字样展示其注册名称(包括实体水牌或合规电子水牌系统)。

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127条规定,香港已废除强制使用金属法团印章(钢印)之规定;【必乐家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编号:0058048,8 位商业登记号码 BRN:05477161)在签立商业合同或契据时,可由唯一董事(如属单一董事公司),或由两名董事、或一名董事连同一名公司秘书亲笔签署即具完全法律约束力。由于香港政府不设企业商业图章(小圆章/长条章)登记制度,交易对手在签约前务必调阅该公司最新交付之《周年申报表》(Form NAR1)及《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通知书》(Form ND2A),核实签字自然人是否为现任注册董事。

五、 近似字号与同类法团速查

同行业与字号存续对比 超越 85% 同业存续周期
存续 48 年
成立于 1978-01-20

已连续存续 48 年,显著超越香港商业法团中位存续年限(约 6.5 年),具备长期法定申报记录。

香港商业大厦与注册地址穿透

穿透香港 500+ 座核心甲级商厦与高频注册地址名录,排查“一址多企”、共用公司秘书及同楼宇关联法团。

调阅法定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