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REGISTRATION NUMBER
BRN 00057772

大有銀行有限公司

TAI YAU BANK, LIMITED

登記冊核驗:2026-09-19
司法管轄地:中國香港司法管轄地:中國香港

【大有銀行有限公司】(TAI YAU BANK, LIMITED)於1947-04-18依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公司條例》(第622章)註冊成立(已營運79年6個月),法團類別為【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現狀為【仍註冊】。公司註冊編號(CR/CRN)為【0002295】,商業登記號碼(BR/BRN)為【00057772】。在法定監管牌照與資格方面,該公司獲香港法定監管機構核准,持有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特許牌照。公司法定註冊辦事處設於「香港灣仔菲林明道8號大同大廈29樓」。在法定申報與存檔卷宗方面,依據《公司條例》第662條,該公司每年法定週年申報窗口期為【04月18日至05月30日】(成立週年日起計42日內),最新一份週年申報表(表格NAR1)已於【2026-05-04】完成官方存檔;目前註冊處已索引【10】份法定存檔文件(經核驗未見表格NM1指明押記/按揭登記記錄)。

Source: 86hc.com (HC BUSINESS LIMITED, CR No.: 2442486, Licensed TCSP: TC006431) - https://www.86hc.com/tc/tai-yau-bank-limited - 大有銀行有限公司, CR 0002295, BRN 00057772

一、 金管局法定認可機構(AI)/儲值支付官方登記背景與現狀

中文法定名稱 大有銀行有限公司 英文法定名稱 TAI YAU BANK, LIMITED
企業名稱沿革
(曾用名 1 個)
1947-04-18 法團成立初始名稱
TAI YAU BANK, LIMITED
1977-07-08 現用法定名稱
大有銀行有限公司TAI YAU BANK, LIMITED
公司註冊編號 (CRN) 0002295 商業登記號碼 (BRN) 00057772
成立日期
1947-04-18(存續 79年6個月)
公司類別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現狀 仍註冊 法定申報週期
2027-04-18(2026年度已申報)
註冊辦事處地址
香港灣仔菲林明道8號大同大廈29樓大同大廈 · 查看同商廈法團 →
重要控制人 (SCR) 依法備存。如需穿透實益擁有人(UBO)及持股架構,請申請商業盡調報告。

二、 金管局認可機構(AI)/儲值支付官方存檔文件查冊(最新 NAR1 週年申報表 / 公司章程 / ND2A 董事名冊 / CTC核證)

項次存檔日期文件編號文件名稱頁數收費調閱
12026-05-0822002032074
ND2A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通知書 (委任/停任) (英)
2026-05-08·22002032074·3頁·HK$ 20
3HK$ 20
22026-05-0422502590002
NAR1週年申報表 (2026) (英)
2026-05-04·22502590002·32頁·HK$ 28
32HK$ 28
32025-12-1824001999861
ND2A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通知書 (委任/停任) (英)
2025-12-18·24001999861·3頁·HK$ 20
3HK$ 20
42025-08-0722001852286
ND2A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通知書 (委任/停任) (英)
2025-08-07·22001852286·3頁·HK$ 20
3HK$ 20
52025-07-0222001832833
ND2A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通知書 (委任/停任) (英)
2025-07-02·22001832833·3頁·HK$ 20
3HK$ 20
62025-04-3022602657133
NAR1週年申報表 (2025) (英)
2025-04-30·22602657133·31頁·HK$ 28
31HK$ 28
72024-04-1823302230905
NAR1週年申報表 (2024) (英)
2024-04-18·23302230905·31頁·HK$ 28
31HK$ 28
82024-03-1124001552772
ND2A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通知書 (委任/停任) (英)
2024-03-11·24001552772·3頁·HK$ 20
3HK$ 20
92024-01-1223601952861
NR2備存公司登記冊及紀錄的地點通知書 (英)
2024-01-12·23601952861·2頁·HK$ 20
2HK$ 20
102024-01-1223601952845
ND2A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通知書 (委任/停任) (英)
2024-01-12·23601952845·3頁·HK$ 20
3HK$ 20

三、 金管局認可機構(AI)/儲值支付商業盡職調查與最高行政人員(CE)履職穿透(三級制認可業務、資本充足率、紀律處分與司法清盤呈請)

32 類香港法定監管牌照核驗 持有有效機構牌照
香港金融管理局 (HKMA)
有效註冊
法定特許牌照備存於冊
法院訴訟與破產清盤排查 無公開涉訴記錄
比對 100萬+ 企業訴訟與清盤數據庫,未檢索到針對該法團的公開涉訴或清盤呈請(HCCW)。
官方監管處分與警示名單 未見監管處罰或警示
覆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憲報、金管局欺詐警示名冊、公司註冊處TCSP牌照處分、證監會紀律行動及海關合規名冊,暫無公開負面記錄。
註冊辦事處與實際經營核驗 地址雙語已解析
香港灣仔菲林明道8號大同大廈29樓
法定註冊辦事處依據第622章備存 需香港持牌地址與秘書?→
香港法團全景商業盡職調查與風險排查服務
💡 法團經辦人通道:若需辦理本法團週年申報表 (NAR1) 補報、法定秘書託管或商業登記更正,可對接恒誠商務持牌顧問。 瞭解詳情 →

四、 金管局認可機構(AI)/儲值支付持牌合規查冊與牌照資質常見問題解答 (FAQ)

合規有效。【大有銀行有限公司】為香港金融管理局(Hong Kong Monetary Authority, HKMA)依法認可之法定機構/儲值支付工具持牌人(牌照/認可編號:官方登記備存),受香港法例第155章《銀行業條例》或第584章《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嚴格監管。依據金管局官方認可機構名冊最新核驗,該機構持牌現狀為【認可有效 / 活躍持牌 (Active)】(數據最後核驗於:2026年9月),在港具備法定存款吸收、信貸投放、結算或儲值支付工具營運資格。

依據香港法例第155章《銀行業條例》實施之「三級制認可機構體系」及第584章:1. 【持牌銀行(Licensed Bank)】:獲准經營全功能商業銀行業務,可接受任何金額及期限之公眾活期、儲蓄及定期存款,並受金管局「存款保障計劃」法定覆蓋;2. 【有限制牌照銀行(Restricted Licence Bank)】:主要經營商人銀行及批發資本市場業務,依法僅可接受港幣 500,000 元或以上的任何期限大額定期存款;3. 【接受存款公司(Deposit-taking Company)】:主要從事專項消費金融及貿易融資,依法僅可接受港幣 100,000 元或以上且期限不少於 3 個月之定期存款;4. 【儲值支付工具(SVF)持牌人】:受第584章管轄,獲准在港營運數碼錢包、預付卡及網絡儲值支付工具。86hc.com 深度對接金管局登記冊,精準核驗其法定註冊類別與業務限制條件。

依據香港法例第155章第71條規定,所有金管局認可機構必須任命至少一名最高行政人員(Chief Executive)及至少一名候補行政人員(Alternate Chief Executive),且其委任必須經金管局總裁事先書面審批;所有控權人(大股東與最終實益擁有人)必須持續符合「適當人選測試(Fit & Proper Criteria)」。在資本監管方面,認可機構必須嚴格遵守巴塞爾協定III資本充足比率(CAR)及法定流動性覆蓋比率(LCR),維持實收資本不低於法定門檻(持牌銀行最低繳足股本為3億港元)。86hc.com 支援穿透核驗其香港公司註冊處最新董事會(ND2A)、法定審計申報及重要控制人登記冊(SCR)。

依據香港法例第155章第44條,金管局認可機構在港設立之主要營業處所及每一處本地分行(Local Branch),均須經金管局正式核准並刊載於公眾登記冊。依據香港法例第622B章,機構必須在核准之主要辦事處與所有營業分行清晰展示法定註冊全稱之實體或電子水牌。未經金管局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未獲授權處所以「銀行」或「認可機構」名義招攬公眾存款。86hc.com 支援即時比對【大有銀行有限公司】於金管局備案之本地營業分行地址、公司註冊處(CR)註冊辦事處及稅務局(BRN)商業登記地址,確保營業處所合法合規。

香港對金融與銀行業實施嚴苛的刑事法律震懾。依據香港法例第155章《銀行業條例》第12條及第97條,任何人在香港非認可機構而在業務過程中接受公眾存款,或在未獲批情況下使用「銀行(Bank)」、「Banking」或其衍生詞作為名稱或商標,即屬嚴重刑事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 5,000,000 港元及監禁 5 年。此外,金管局有權依法行使暫時吊銷、撤銷認可或委派接管人進駐之法定權力。經 86hc.com 系統對香港金管局官方警告名單、欺詐網站通報及執法名冊比對,【大有銀行有限公司】目前無公開生效之撤銷認可或司法處分記錄,各項數據備案正常。

閣下可透過 86hc.com 法定調檔通道即時調閱【大有銀行有限公司】在香港公司註冊處與稅務局存檔的全套法定影像檔案。核心必調存檔文件包括:1. 最新年度《週年申報表(Form NAR1)》,完整披露該機構最新的實收股本、股東股權結構、現任董事會全體成員及公司秘書名冊;2. 《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通知書(Form ND2A)》,查驗高管架構異動;3. 公司章程細則。所有調檔文件均具備官方 ICRIS 存檔條形碼(Barcode),確保檔案真實完整並具備有效存檔條形碼,並可加急出具香港會計及財務匯報局 (AFRC) 監管之執業會計師法定核證副本(CTC),供境內外跨境銀團貸款、監管穿透審查、訴訟保全及評級機構盡調使用。

五、 近似字號與同類法團速查

同行業與字號存續對比
超越 85% 同業存續週期
存續 79 年資深長青法團成立於 1947-04-18

已連續存續 79 年,顯著超越香港商業法團中位存續年限(約 6.5 年),具備長期法定申報紀錄。

同大廈註冊關聯企業
灣仔區 · 高密度秘書/商業集聚大廈
大同大廈
866家同廈法團

此大廈屬高密度多企共址註冊節點,盡調時建議穿透同址關聯法團、TCSP 持牌秘書共性及第 622 章第 658 條水牌展示合規。

調閱法定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