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司法定登記資料與商業登記證 (BR) 現狀核驗
| 中文法定名稱 | —(未登記中文名稱) | 英文法定名稱 | PICTET HONG KONG HOLDING PARTNERSHIP |
|---|---|---|---|
| 有限責任合夥登記編號 (LP No.) | LP0000375 | 商業登記號碼 (BRN) | 未辦理商業登記 |
| 成立日期 | 1921-06-10 | 合夥類別 | 有限合夥 |
| 公司現狀 | 仍註冊 | 法定申報週期 | 2026-06-10 |
| 註冊辦事處地址 |
地址依法備存於最新週年申報表 (NAR1),支持一鍵調取官方清晰原件。 | ||
|---|---|---|---|
| 合夥人名冊備存 | 依法由普通合夥人備存。如需調閱合夥登記文件(Form LP1/LP2),請申請商業盡調報告。 | ||
二、 公司註冊處官方存檔文件查冊(最新 NAR1 週年申報表 / 公司章程 / ND2A 董事名冊 / CTC核證副本)
| 文件名稱 | 調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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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企業暫未索引法定存檔文件
官方檔案正與公司註冊處公開登記冊進行實時校驗。如需加急調取特定年份申報表或歷史章程,請對接專屬合規顧問。 | ||||||
三、 商業盡職調查與司法訴訟排查(法院訴訟、清盤呈請、重要控制人 SCR 穿透與債務排查)
四、 香港公司查冊與商業登記證查詢常見問題解答 (FAQ)
【PICTET HONG KONG HOLDING PARTNERSHIP】是合法登記的有限責任合夥商號嗎?目前法定營運現狀如何?
是。【PICTET HONG KONG HOLDING PARTNERSHIP】係依據香港法例第37章《有限責任合夥條例》於 1921-06-10 依法登記設立之有限責任合夥商號(已運營 105 年)。依據香港公司註冊處(CR)官方登記檔案最新記錄,該商號當前法定地位為【仍註冊 (Live / Active)】,處於正常合法存續狀態(數據最後核驗於:2026年9月)。
【PICTET HONG KONG HOLDING PARTNERSHIP】的商業登記證號碼 (BRN) 與有限責任合夥登記編號 (LP No.) 是多少?
該合夥商號由香港各主管機構核發之法定主鍵如下:1. 商業登記證號碼 (BRN / 唯一業務識別碼 UBI):【C0000375】(自2023年12月27日起實施唯一業務識別碼制度,該8位數字即為香港跨部門通用之官方唯一識別碼及稅務登記號);2. 有限責任合夥登記編號 (LP No.):【LP0000375】(依據《有限責任合夥條例》第37章由公司註冊處核發之法定編號)。在銀行開戶、出資憑證及商業合作中,憑上述雙主鍵可唯一鎖定該合夥商號。
誰是【PICTET HONG KONG HOLDING PARTNERSHIP】的普通合夥人 (GP) 與有限合夥人 (LP)?如何調取合夥人名冊與設立原件?
依據香港法例第37章《有限責任合夥條例》,有限責任合夥不設董事會及「單一法定代表」,由普通合夥人(General Partner, GP)依法承擔無限責任並負責合夥商號之經營決策,有限合夥人(Limited Partner, LP)以其出資為限承擔責任。該合夥登記設立表(Form LP1/LP2)、合夥人名冊及出資額度憑證備存於公司註冊處法定登記冊內,查冊人可依法申請調閱核實。
如何調取【PICTET HONG KONG HOLDING PARTNERSHIP】在香港公司註冊處的法定存盤卷宗與歷史檔案?
依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香港法團交付之法團成立表格(NNC1)、歷年週年申報表(第662條 NAR1)及董事秘書變更通知書(ND2A)均由香港公司註冊處依法備存。針對線上電子索引尚待同步或涉及早期歷史微縮膠片之檔案,可委託合規顧問向香港公司註冊處申請專項人工查冊調卷。
【PICTET HONG KONG HOLDING PARTNERSHIP】是否持有法定監管牌照?是否存在法院訴訟紀錄或強制清盤呈請?
經香港法定監管機構持牌數據庫與司法機構交叉排查:1. 法定監管牌照與資格:經香港法定監管機構持牌數據庫全面檢索(涵蓋金管局 HKMA、證監會 SFC、公司註冊處 TCSP、海關 MSO/DPMS、保監局 IA 等),該法團未申領特殊金融或受規管行業牌照,屬於一般商業法團; 2. 司法排查(訴訟裁判與清盤呈請):經比對香港司法機構公開傳訊令狀數據庫及破產管理署(ORO)清盤名冊,當前公開索引中暫未檢索到該法團的民事興訟令狀(HCA/DCCJ)或強制清盤呈請(HCCW)紀錄。
與【PICTET HONG KONG HOLDING PARTNERSHIP】簽署跨境商業合約時,如何核驗香港公司印章效力與董事簽署權?
依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第127條規定,香港已廢除強制使用金屬法團印章(鋼印)之規定;【PICTET HONG KONG HOLDING PARTNERSHIP】(公司註冊編號 CRN:LP0000375)在簽立商業合約或契據時,可由唯一董事(如屬單一董事公司),或由兩名董事、或一名董事連同一名公司秘書親筆簽署即具完全法律約束力。由於香港政府不設企業商業圖章(小圓章/長條章)登記制度,交易對手在簽約前務必調閱該公司最新交付之《週年申報表》(Form NAR1)及《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通知書》(Form ND2A),核實簽字自然人是否為現任註冊董事。
五、 近似字號與同類法團速查
已連續存續 105 年,顯著超越香港商業法團中位存續年限(約 6.5 年),具備長期法定申報紀錄。
穿透香港 500+ 座核心甲級商廈與高頻註冊地址名冊,排查「一址多企」、共用公司秘書及同樓宇關聯法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