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REGISTRATION NUMBER
BRN 03369522
登記冊核驗:2026-11-05
司法管轄地:中國香港司法管轄地:中國香港

【歐力士(亞洲)有限公司】(ORIX ASIA LIMITED)於1971-09-03依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公司條例》(第622章)註冊成立(已營運55年2個月),法團類別為【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現狀為【仍註冊】。公司註冊編號(CR/CRN)為【0025068】,商業登記號碼(BR/BRN)為【03369522】。在法定監管牌照與資格方面,該公司獲香港法定監管機構核准,現行有效持有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特許牌照;另歷史曾獲批持有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牌照(牌照編號:AAJ170,牌照已註銷)(現已依法註銷失效)。公司法定註冊辦事處設於「香港中環康樂廣場8號交易廣場第二座25樓」。在法定申報與存檔卷宗方面,依據《公司條例》第662條,該公司每年法定週年申報窗口期為【09月03日至10月15日】(成立週年日起計42日內),最新一份週年申報表(表格NAR1)已於【2026-09-08】完成官方存檔;目前註冊處已索引【10】份法定存檔文件(經核驗未見表格NM1指明押記/按揭登記記錄)。在司法涉案排查方面,香港各級法院登記有該法團關聯之【500】宗公開訴訟案卷(經核驗未見清盤呈請;案卷明細與裁判記錄歸檔於商業盡職調查報告)。

一、 公司基本資料與歷史證監會持牌狀態核查(牌照已註銷)

中文法定名稱 歐力士(亞洲)有限公司 英文法定名稱 ORIX ASIA LIMITED
企業名稱沿革
(曾用名 5 個)
1971-09-03 法團成立初始名稱
ORIENT LEASING (HONG KONG) LIMITED
1976-01-13 曾用法定名稱 1
東方利市(香港)有限公司ORIENT LEASING (HONG KONG) LIMITED
1979-07-04 曾用法定名稱 2
ORIENT LEASING (ASIA) LIMITED
1987-05-26 曾用法定名稱 3
東方利市(亞洲)有限公司ORIENT LEASING (ASIA) LIMITED
1989-04-01 曾用法定名稱 4
東方利市(亞洲)有限公司ORIX ASIA LIMITED
現用法定名稱
歐力士(亞洲)有限公司ORIX ASIA LIMITED
公司註冊編號 (CRN) 0025068 商業登記號碼 (BRN) 03369522
成立日期
1971-09-03(存續 55年2個月)
公司類別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現狀 仍註冊 法定申報週期
2027-09-03(2026年度已申報)
註冊辦事處地址
香港中環康樂廣場8號交易廣場第二座25樓交易廣場 · 查看同商廈法團 →
重要控制人 (SCR) 依法備存。如需穿透實益擁有人(UBO)及持股架構,請申請商業盡調報告。

二、 證監會持牌法團官方存檔文件查冊(最新 NAR1 週年申報表 / 公司章程 / ND2A 董事名冊 / CTC核證)

項次存檔日期文件編號文件名稱頁數收費調閱
12026-09-2123700901875
ND2A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通知書 (委任/停任) (英)
2026-09-21·23700901875·3頁·HK$ 20
3HK$ 20
22026-09-2123700901866
ND2A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通知書 (委任/停任) (英)
2026-09-21·23700901866·3頁·HK$ 20
3HK$ 20
32026-09-0822803011912
NAR1週年申報表 (2026) (英)
2026-09-08·22803011912·15頁·HK$ 28
15HK$ 28
42026-07-1424002179355
ND2B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詳情通知書 (英)
2026-07-14·24002179355·3頁·HK$ 20
3HK$ 20
52025-12-2422001939964
ND2A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通知書 (委任/停任) (英)
2025-12-24·22001939964·3頁·HK$ 20
3HK$ 20
62025-12-1124001994964
ND2A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通知書 (委任/停任) (英)
2025-12-11·24001994964·3頁·HK$ 20
3HK$ 20
72025-09-1023402424809
NAR1週年申報表 (2025) (英)
2025-09-10·23402424809·15頁·HK$ 28
15HK$ 28
82025-06-0523502275850
ND2A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通知書 (委任/停任) (英)
2025-06-05·23502275850·3頁·HK$ 20
3HK$ 20
92025-04-2522001791602
ND2A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通知書 (委任/停任) (英)
2025-04-25·22001791602·3頁·HK$ 20
3HK$ 20
102025-04-1124001806807
ND2B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詳情通知書 (英)
2025-04-11·24001806807·3頁·HK$ 20
3HK$ 20

三、 證監會歷史持牌法團商業盡職調查與牌照註銷風險排查(牌照失效、責任人(RO)離職、法院訴訟與清盤呈請)

32 類香港法定監管牌照核驗 持有有效機構牌照
香港金融管理局 (HKMA)
有效註冊
法定特許牌照備存於冊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SFC)
牌照終止
牌照號碼 AAJ170
法院訴訟與破產清盤排查 涉及 500 宗訴訟案卷
經香港各級法院傳訊令狀及破產管理署(ORO)數據庫穿透排查,該法團涉及 500 宗公開訴訟案卷登記;排查確認未見清盤呈請(HCCW),當前司法存續與資信狀態正常。
官方監管處分與警示名單 未見監管處罰或警示
覆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憲報、金管局欺詐警示名冊、公司註冊處TCSP牌照處分、證監會紀律行動及海關合規名冊,暫無公開負面記錄。
註冊辦事處與實際經營核驗 地址雙語已解析
香港中環康樂廣場8號交易廣場第二座25樓
法定註冊辦事處依據第622章備存 需香港持牌地址與秘書?→
香港法團全景商業盡職調查與風險排查服務
💡 法團經辦人通道:若需辦理本法團週年申報表 (NAR1) 補報、法定秘書託管或商業登記更正,可對接恒誠商務持牌顧問。 瞭解詳情 →

四、 證監會牌照註銷與歷史合規常見問題解答 (FAQ)

牌照已失效。依據香港證監會持牌人及註冊機構公眾登記冊,【歐力士(亞洲)有限公司】歷史上曾持有證監會金融業務牌照(中央編號 CE No.:AAJ170)。儘管該法團主體在公司註冊處仍維持【仍註冊 (Live)】狀態,惟其原獲批之證監會金融牌照現已依法註銷失效,當前持牌現狀為【牌照已註銷 / 已終止 (Ceased)】(數據最後核驗於:2026年11月)。

依據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SFO),香港證監會將金融業務嚴格劃分為第1至10類受規管活動:核心業務包括第9類(提供資產管理,涵蓋公募/私募基金經理、對沖基金與全權委託家族辦公室)、第1類(證券交易,股票經紀券商與承銷配售)、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見,投資諮詢與股票研究)及第6類(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IPO 保薦人 Sponsor)。持牌法團必須嚴格在其獲發牌照之受規管活動範圍內經營,並嚴格恪守證監會附加之牌照條件(Conditions,例如「不得持有客戶資產」或「僅限服務專業投資者 PI」)。86hc.com 深度對接證監會公眾名冊,即時核驗【歐力士(亞洲)有限公司】之獲准業務邊界與特定約束條件。

依據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SFO)第125條,香港證監會對持牌法團推行嚴苛的「雙責任人(RO)制度」:法團就每一類獲發牌的受規管活動,必須具備至少兩名獲證監會嚴格核准的持牌負責人(Responsible Officer),且其中至少一名必須為常駐香港並具備全職履職能力的執行董事。持牌負責人就法團的業務合規承擔個人法定刑事與監管法律責任。若關鍵受規管業務之負責人員因離職出現空缺且未及時補足雙責任人架構,該法團將直接面臨被暫時吊銷牌照或禁止承攬新業務之監管制裁。86hc.com 支援穿透查核【歐力士(亞洲)有限公司】之現任及歷史持牌負責人(RO)名冊、董事任免軌跡及前線持牌代表資質。

閣下可透過 86hc.com 法定調檔通道即時調閱【歐力士(亞洲)有限公司】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公司註冊處存檔的全套法定影像記錄。核心必調存檔文件包括:1. 最新年度《週年申報表(Form NAR1)》,完整披露該法團最新的實收股本、全體股東股份配發與股權比例、現任全體董事名冊及公司秘書;2. 《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通知書(Form ND2A)》,穿透排查該金融機構董事會最新人事更迭;3. 《公司組織章程細則(Articles of Association)》。所有調檔文件均具備官方存檔條形碼(Barcode),確保檔案真實完整並具備有效存檔條形碼,並可加急出具香港會計及財務匯報局 (AFRC) 監管之執業會計師法定核證副本(CTC),供主流私人銀行、機構券商開戶或境內外審計使用。

依據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SFO)第IX部,香港證監會擁有強大的法定監管執法權力。若持牌法團或其負責人員存在市場失當行為、內幕交易、挪用客戶資產或反洗錢(AML)內控缺失,證監會有權採取五大法定紀律處分:公開或非公開譴責、暫時吊銷或撤銷機構牌照、禁止申請牌照或擔任主管人員,以及處以最高 1,000 萬港元或獲取利潤3倍的巨額罰款。此外,依據 SFO 第114條,任何人在香港未獲發牌而經營受規管活動,最高可判處罰款 500 萬港元及監禁 7 年。經 86hc.com 系統對證監會官方紀律處分名冊及香港法院裁判記錄比對,【歐力士(亞洲)有限公司】目前無公開生效之撤牌或嚴重監管處分記錄,惟其原持有之證監會牌照已依法註銷失效,不再具備持牌經營資格。

依據香港公司註冊處 ICRIS 系統、稅務局商業登記署(BRN)及香港證監會公眾紀錄冊,86hc.com 支援調閱以下法定檔案與核證文件:1. 【官方查冊報告】:載明官方水印與查冊編號之持牌法團現狀報告;2. 【商業登記證(BRC)電子摘錄】:核驗第310章商業登記現狀與分支機構;3. 【法定存檔原卷調閱】:調取 NAR1、ND2A 等全本官方檔案;4. 【香港執業會計師(CPA Practising)核證副本(CTC)】:由香港會計及財務匯報局 (AFRC) 監管之執業會計師逐頁核驗並簽署蓋章,符合香港及海外私人銀行、主經紀商(Prime Broker)開戶、上市審計及監管審查標準。

五、 近似字號與同類法團速查

同行業與字號存續對比
超越 85% 同業存續週期
存續 55 年資深長青法團成立於 1971-09-03

已連續存續 55 年,顯著超越香港商業法團中位存續年限(約 6.5 年),具備長期法定申報紀錄。

同大廈註冊關聯企業
中西區 · 高密度秘書/商業集聚大廈
交易廣場
1,603家同廈法團

此大廈屬高密度多企共址註冊節點,盡調時建議穿透同址關聯法團、TCSP 持牌秘書共性及第 622 章第 658 條水牌展示合規。

調閱法定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