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實業、消費、文娛與民生 · 香港法團字號透視
香港「建築工程類」字號公司名錄 (Construction & Engineering)
香港特許牌照管轄
收錄現存 57,055 家法團
86HC 香港法規命名與準入要義 (Definition Snippet)
承接香港特區樓宇興建或改動工程,必須為屋宇署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 (RGBC)。從事電氣水喉工程,必須持有機電署或水務署法定承辦商資質。
法定依據與前置準入要求
適用法例:Cap. 123《建築物條例》屋宇署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 (RGBC)
管制等級:
特許牌照 (依法須具備專屬牌照)
商業盡調與防偽穿透要點
查驗屋宇署註冊承建商 (RGBC/RSC) 資格;機電工程需穿透機電工程署 REC 電業承辦商執照
香港法定監管機構聯動
該字號核心受規管業務直接對標香港官方監管機構名冊。
查閱香港官方持牌機構白名單 (ELECTRIC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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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建築工程類」字號常見問題與香港法定法規解答 (FAQ)
Q1: 在香港註冊名稱含有「建築工程類」的公司,有哪些法定準入要求或前置審批?
A: 依據香港法例第 622 章《公司條例》及第 622A 章《公司名稱字詞規例》,承接香港特區樓宇興建或改動工程,必須為屋宇署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 (RGBC)。從事電氣水喉工程,必須持有機電署或水務署法定承辦商資質。
Q2: 商業合作或投資入股前,應如何對「建築工程類」字號企業進行防偽盡調?
A: 查驗屋宇署註冊承建商 (RGBC/RSC) 資格;機電工程需穿透機電工程署 REC 電業承辦商執照 同時,強烈建議調閱該企業向公司註冊處交付的最新《週年申報表》(Form NAR1) 及商業登記證原件核證副本 (CTC)。
Q3: 如果「建築工程類」企業狀態顯示為「已解散」,是否仍具備商業資信追溯價值?
A: 具備極高的司法防偽與歷史信用追溯價值。已解散公司若存在歷史訴訟未結、債務糾紛或商標搶注爭議,其存續時期的歷史董事名單 (ND2A)、章程細則 (A&A) 與解散清盤卷宗仍可在 86hc 平台穿透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