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金融、財富與特許借貸 · 香港法團字號透視
香港「資本類」字號公司名錄 (Capital)
收錄現存 100 家法團
86HC 香港法規命名與準入要義 (Definition Snippet)
依據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條例》,名稱冠以「資本/Capital」之法團無最低實收股本強制門檻。若其在港開展證券投顧、基金募集等受規管業務,必須取得證監會對應牌照。
法定依據與前置準入要求
適用法例:Cap. 622《公司條例》資本額備存條款
管制等級:
常規商業字號 (自由登記)
商業盡調與防偽穿透要點
穿透最新周年申報表 (NAR1) 核查法定已繳股本與出資人背景,防範 1 港元空殼冒充投行
香港法定監管機構聯動
該字號核心受規管業務直接對標香港官方監管機構名冊。
查閱香港官方持牌機構白名單 (S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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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資本類」字號常見問題與香港法定法規解答 (FAQ)
Q1: 在香港註冊名稱含有「資本類」的公司,有哪些法定準入要求或前置審批?
A: 依據香港法例第 622 章《公司條例》及第 622A 章《公司名稱字詞規例》,依據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條例》,名稱冠以「資本/Capital」之法團無最低實收股本強制門檻。若其在港開展證券投顧、基金募集等受規管業務,必須取得證監會對應牌照。
Q2: 商業合作或投資入股前,應如何對「資本類」字號企業進行防偽盡調?
A: 穿透最新周年申報表 (NAR1) 核查法定已繳股本與出資人背景,防範 1 港元空殼冒充投行 同時,強烈建議調閱該企業向公司註冊處交付的最新《週年申報表》(Form NAR1) 及商業登記證原件核證副本 (CTC)。
Q3: 如果「資本類」企業狀態顯示為「已解散」,是否仍具備商業資信追溯價值?
A: 具備極高的司法防偽與歷史信用追溯價值。已解散公司若存在歷史訴訟未結、債務糾紛或商標搶注爭議,其存續時期的歷史董事名單 (ND2A)、章程細則 (A&A) 與解散清盤卷宗仍可在 86hc 平台穿透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