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REGISTRATION NUMBER
BRN 77658448

樂摩科技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Lemo Services Co., Ltd

登記冊核驗:2025-02-03
司法管轄地:中國香港司法管轄地:中國香港

【樂摩科技服務股份有限公司】(Lemo Services Co., Ltd)於2025-02-03依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公司條例》(第622章)註冊成立(已營運1年9個月),法團類別為【公眾股份有限公司】,法定現狀為【仍註冊】。商業登記號碼(BR/BRN)為【77658448】。在法定監管牌照與資格方面,該公司獲香港法定監管機構核准,持有香港法定監管機構(Hkex)牌照(牌照編號:02539)。公司法定註冊辦事處設於「中國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區科技東路11號網訊智慧中心B棟21層,香港銅鑼灣希慎道33號利園一期19樓1912室」。

一、 公司基本資料與法定註冊登記信息

中文法定名稱 樂摩科技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法定名稱 Lemo Services Co., Ltd
公司註冊編號 (CRN) —(未登記公司註冊編號) 商業登記號碼 (BRN) 77658448
成立日期
2025-02-03(存續 1年9個月)
公司類別 公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現狀 仍註冊 法定申報週期
2026-02-03
註冊辦事處地址
中國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區科技東路11號網訊智慧中心B棟21層,香港銅鑼灣希慎道33號利園一期19樓1912室利園一期 · 查看同商廈法團 →
重要控制人 (SCR) 依法備存。如需穿透實益擁有人(UBO)及持股架構,請申請商業盡調報告。
02539.HK

樂摩科技 (香港交易所上市法團)

香港主板
上市掛牌日期
2025-12-03
每手買賣單位
100 股
結算計價幣種
HKD(港幣)
國際證券識別碼 (ISIN)
CNE100007B76

二、 香港公司註冊處官方存檔文件清冊

項次存檔日期文件編號文件名稱頁數收費調閱
該企業暫未索引法定存檔文件
官方檔案正與公司註冊處公開登記冊進行實時校驗。如需加急調取特定年份申報表或歷史章程,請對接專屬合規顧問。

三、 商業盡職調查與風險合規排查

32 類香港法定監管牌照核驗 持有有效機構牌照
香港法定監管機構 (Hkex)
現有持牌
牌照號碼 02539
法院訴訟與破產清盤排查 無公開涉訴記錄
比對 100萬+ 企業訴訟與清盤數據庫,未檢索到針對該法團的公開涉訴或清盤呈請(HCCW)。
官方監管處分與警示名單 未見監管處罰或警示
覆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憲報、金管局欺詐警示名冊、公司註冊處TCSP牌照處分、證監會紀律行動及海關合規名冊,暫無公開負面記錄。
註冊辦事處與實際經營核驗 地址雙語已解析
中國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區科技東路11號網訊智慧中心B棟21層,香港銅鑼灣希慎道33號利園一期19樓1912室
法定註冊辦事處依據第622章備存 需香港持牌地址與秘書?→
香港法團全景商業盡職調查與風險排查服務
💡 法團經辦人通道:若需辦理本法團週年申報表 (NAR1) 補報、法定秘書託管或商業登記更正,可對接恒誠商務持牌顧問。 瞭解詳情 →

四、 法團核心檔案與法定現狀權威問答

是。【樂摩科技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係依據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條例》於 2025-02-03 依法註冊成立之【公眾股份有限公司】(已運營 1 年)。依據香港公司註冊處(CR)官方登記冊最新記錄,該法團當前法定地位為【仍註冊 (Live / Active)】,依法具備獨立法人主體資格與完整民事締約能力(數據最新核驗於:2025年2月)。

該法團由香港主管部門核發之官方唯一法定主鍵為:商業登記證號碼 (BRN / 唯一業務識別碼 UBI):【77658448】。自2023年12月27日起,香港公司註冊處全面實施「唯一業務識別碼 (UBI)」第二階段,新成立之香港法團一律採用由稅務局商業登記署核發之8位商業登記證號碼作為跨部門法定唯一識別編號,公司註冊處已不再另行核發獨立之舊制公司註冊編號 (CRN)。

依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不設內地式「法定代表人」職位,由董事會(Directors,第643條)依法行使最高經營管理與對外授權簽署職權。在公司註冊處查冊新安排下,公眾登記冊依法展示董事之法定通訊地址及部分遮蔽識別號碼。如需核實【樂摩科技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完整之現任及歷任董事名冊(Form ND2A)、全體股東持股比例(Form NAR1)及重要控制人登記冊(SCR,第622章第12部第2A分部),須透過調閱官方存盤卷宗或合規盡職調查程序辦理。

依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香港法團交付之法團成立表格(NNC1)、歷年週年申報表(第662條 NAR1)及董事秘書變更通知書(ND2A)均由香港公司註冊處依法備存。針對線上電子索引尚待同步或涉及早期歷史微縮膠片之檔案,可委託合規顧問向香港公司註冊處申請專項人工查冊調卷。

經香港法定監管機構持牌數據庫與司法機構交叉排查:1. 法定監管牌照與資格:該法團獲香港法定監管機構核准,現行持有【香港法定監管機構 (Hkex)(牌照號:02539)】(狀態:現存持牌); 2. 司法排查(訴訟裁判與清盤呈請):經比對香港司法機構公開傳訊令狀數據庫及破產管理署(ORO)清盤名冊,當前公開索引中暫未檢索到該法團的民事興訟令狀(HCA/DCCJ)或強制清盤呈請(HCCW)紀錄。

依據香港公司註冊處官方登記檔案,【樂摩科技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註冊辦事處地址備存為:【中國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區科技東路11號網訊智慧中心B棟21層,香港銅鑼灣希慎道33號利園一期19樓1912室】。依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第658條規定,在港成立之法團須在香港境內維持註冊辦事處作為接收政府公文及法院傳票之法定送達處所,地址如有變更須於15日內交付《更改註冊辦事處地址通知書》(Form NR1)。同時,依據《公司(披露公司名稱及是否有限公司)規例》(第622B章)第3條,法團須在註冊辦事處持續以可閱字樣展示其註冊名稱(包括實體水牌或合規電子水牌系統)。

依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第127條規定,香港已廢除強制使用金屬法團印章(鋼印)之規定;【樂摩科技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編號:待官方備存核驗,8 位商業登記號碼 BRN:77658448)在簽立商業合約或契據時,可由唯一董事(如屬單一董事公司),或由兩名董事、或一名董事連同一名公司秘書親筆簽署即具完全法律約束力。由於香港政府不設企業商業圖章(小圓章/長條章)登記制度,交易對手在簽約前務必調閱該公司最新交付之《週年申報表》(Form NAR1)及《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通知書》(Form ND2A),核實簽字自然人是否為現任註冊董事。

五、 近似字號與同類法團速查

同行業與字號存續對比
新設存續考察期
存續 1 年穩步成長期成立於 2025-02-03

設立未滿 3 年,建議重點穿透法團成立表格 (NNC1) 實繳股本、首任董事與註冊辦事處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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