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REGISTRATION NUMBER
BRN 67857058

積奇廣告有限公司

J ADVERTISING LIMITED

登記冊核驗:2026-10-22
司法管轄地:中國香港司法管轄地:中國香港

【積奇廣告有限公司】(J ADVERTISING LIMITED)於2017-06-15依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公司條例》(第622章)註冊成立(已營運9年),法團類別為【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現狀為【仍註冊】。公司註冊編號(CR/CRN)為【2545625】,商業登記號碼(BR/BRN)為【67857058】。公司法定註冊辦事處設於「香港中西區干諾道西131-132號3樓301室」。在司法涉案排查方面,香港各級法院登記有該法團關聯之【7】宗公開訴訟案卷(經核驗未見清盤呈請;案卷明細與裁判記錄歸檔於商業盡職調查報告)。

一、 公司基本資料與法定註冊登記信息

中文法定名稱 積奇廣告有限公司 英文法定名稱 J ADVERTISING LIMITED
公司註冊編號 (CRN) 2545625 商業登記號碼 (BRN) 67857058
成立日期 2017-06-15 公司類別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現狀 仍註冊 法定申報週期
2026-06-15
註冊辦事處地址
香港中西區干諾道西131-132號3樓301室
重要控制人 (SCR) 依法備存。如需穿透實益擁有人(UBO)及持股架構,請申請商業盡調報告。
項次存檔日期文件編號文件名稱頁數收費調閱
1 2022-07-22 40019244289
746(2)憲報正式剔除及解散公告 (第746(2)條)
2022-07-22·40019244289·1頁·HK$ 20
1 HK$ 20
2 2021-11-05 40018512196
745(2)憲報擬剔除公司公告 (第745(2)(b)條) - 3個月公示抗辯期
2021-11-05·40018512196·1頁·HK$ 20
1 HK$ 20
3 2021-09-21 40018342739
DOC處長考慮將公司從登記冊剔除參考文件 (擬啓動除名)
2021-09-21·40018342739·1頁·HK$ 20
1 HK$ 20
4 2020-07-02 70001802930
ND4公司秘書及董事辭職通知書
2020-07-02·70001802930·2頁·HK$ 20
2 HK$ 20
5 2019-06-21 70001504630
NAR1週年申報表 (2019)
2019-06-21·70001504630·9頁·HK$ 28
9 HK$ 28
6 2018-06-20 70001236741
NAR1週年申報表 (2018)
2018-06-20·70001236741·9頁·HK$ 28
9 HK$ 28
7 2017-11-08 22501638113
ND2A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通知書 (委任/停任)
2017-11-08·22501638113·3頁·HK$ 20
3 HK$ 20
8 2017-06-15 70000956348
NNC1法團成立表格 (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5·70000956348·7頁·HK$ 28
7 HK$ 28
9 2017-06-15 70000956350
A&A組織章程細則 (英)
2017-06-15·70000956350·17頁·HK$ 33
17 HK$ 33
10 2017-06-15 40011868879
CI公司註冊證明書
2017-06-15·40011868879·1頁·HK$ 20
1 HK$ 20

三、 商業盡職調查與風險合規排查

32 類香港法定監管牌照核驗 未持有特定牌照
經系統核對香港 32 類法定監管機構名冊,未登記特定受規管牌照(屬普通商貿/服務類企業)。
法院訴訟與破產清盤排查 涉及 7 宗訴訟案卷
經香港各級法院傳訊令狀及破產管理署(ORO)數據庫穿透排查,該法團涉及 7 宗公開訴訟案卷登記;排查確認未見清盤呈請(HCCW),當前司法存續與資信狀態正常。
官方監管處分與警示名單 未見監管處罰或警示
覆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憲報、金管局欺詐警示名冊、公司註冊處TCSP牌照處分、證監會紀律行動及海關合規名冊,暫無公開負面記錄。
註冊辦事處與實際經營核驗 地址雙語已解析
香港中西區干諾道西131-132號3樓301室
法定註冊辦事處依據第622章備存 需香港持牌地址與秘書?→
香港法團全景商業盡職調查與風險排查服務
💡 法團經辦人通道:若需辦理本法團週年申報表 (NAR1) 補報、法定秘書託管或商業登記更正,可對接恒誠商務持牌顧問。 瞭解詳情 →

四、 法團核心檔案與法定現狀權威問答

是。【積奇廣告有限公司】係依據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條例》於 2017-06-15 依法註冊成立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已運營 9 年)。依據香港公司註冊處(CR)官方登記冊最新記錄,該法團當前法定地位為【仍註冊 (Live / Active)】,依法具備獨立法人主體資格與完整民事締約能力(數據最新核驗於:2026年10月)。

該法團由香港各主管機構核發之法定雙主鍵如下:1. 商業登記證號碼 (BRN / 唯一業務識別碼 UBI):【67857058】(香港自2023年12月27日起實施唯一業務識別碼制度,該8位編號即為跨部門通用之法定唯一法團識別碼及稅務局商業登記號);2. 公司註冊編號 (CR No.):【2545625】(依據《公司條例》第622章由公司註冊處核發之歷史立卷編號)。在國際貿易、銀行開戶 KYC 及跨境合同簽署中,憑上述雙主鍵可唯一鎖定該法團主體。

依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不設內地式「法定代表人」職位,由董事會(Directors,第643條)依法行使最高經營管理與對外授權簽署職權。在公司註冊處查冊新安排下,公眾登記冊依法展示董事之法定通訊地址及部分遮蔽識別號碼。如需核實【積奇廣告有限公司】完整之現任及歷任董事名冊(Form ND2A)、全體股東持股比例(Form NAR1)及重要控制人登記冊(SCR,第622章第12部第2A分部),須透過調閱官方存盤卷宗或合規盡職調查程序辦理。

可以。經香港公司註冊處法定登記檔案核驗,該法團自成立以來已累計歸檔備存【10】卷法定存盤卷宗(最新歸檔記錄更新至 2022-07-22:憲報正式剔除及解散公告 (第746(2)條))。依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第662條規定,本地私人公司須於每年成立周年日起計42日內向公司註冊處處長交付週年申報表(NAR1)存檔。法定存盤原件包括:最新年度週年申報表(Form NAR1 - 載明最新已發行股本、註冊辦事處地址、現任董事名冊與成員持股明細)、法團成立表格(Form NNC1)及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通知書(Form ND2A),所有文件均具備官方 ICRIS 條形碼(Barcode)驗證。

經香港法定監管機構持牌數據庫與司法機構交叉排查:1. 法定監管牌照與資格:經香港法定監管機構持牌數據庫全面檢索(涵蓋金管局 HKMA、證監會 SFC、公司註冊處 TCSP、海關 MSO/DPMS、保監局 IA 等),該法團未申領特殊金融或受規管行業牌照,屬於一般商業法團; 2. 司法排查(訴訟裁判與清盤呈請):經香港各級法院公開傳訊令狀數據庫排查,檢索到該法團關聯【7】宗公開案件登記,排查確認未見強制清盤呈請(HCCW);涉案法院層級(高等法院 HCA / 區域法院 DCCJ)、案號、原被告主體及裁判文書可透過正式盡職調查程序調閱核實。

依據香港公司註冊處官方登記檔案,【積奇廣告有限公司】的法定註冊辦事處地址備存為:【香港中西區干諾道西131-132號3樓301室】。依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第658條規定,在港成立之法團須在香港境內維持註冊辦事處作為接收政府公文及法院傳票之法定送達處所,地址如有變更須於15日內交付《更改註冊辦事處地址通知書》(Form NR1)。同時,依據《公司(披露公司名稱及是否有限公司)規例》(第622B章)第3條,法團須在註冊辦事處持續以可閱字樣展示其註冊名稱(包括實體水牌或合規電子水牌系統)。

依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第127條規定,香港已廢除強制使用金屬法團印章(鋼印)之規定;【積奇廣告有限公司】(公司編號:2545625,8 位商業登記號碼 BRN:67857058)在簽立商業合約或契據時,可由唯一董事(如屬單一董事公司),或由兩名董事、或一名董事連同一名公司秘書親筆簽署即具完全法律約束力。由於香港政府不設企業商業圖章(小圓章/長條章)登記制度,交易對手在簽約前務必調閱該公司最新交付之《週年申報表》(Form NAR1)及《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通知書》(Form ND2A),核實簽字自然人是否為現任註冊董事。

五、 近似字號與同類法團速查

同行業與字號存續對比 超越全港中位存續年限
存續 9 年
成立於 2017-06-15

存續滿 9 年,已跨越香港法團中位存續門檻(約 6.5 年),歷經多輪週年申報表 (NAR1) 續期。

香港商業大廈與註冊地址穿透

穿透香港 500+ 座核心甲級商廈與高頻註冊地址名冊,排查「一址多企」、共用公司秘書及同樓宇關聯法團。

調閱法定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