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司基本資料與法定註冊登記信息
| 中文法定名稱 | 香港裕和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法定名稱 | Hong Kong Yuhe Share Limited |
|---|---|---|---|
| 公司註冊編號 (CRN) | 3249724 | 商業登記號碼 (BRN) | 75021655 |
| 成立日期 | 2023-03-20 | 公司類別 | 公眾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現狀 | 已告解散 | 法定解散日期 | 2025-10-03 |
| 註冊辦事處地址 | 香港旺角花園街2-16號好景商業中心16樓4室好景商業中心 · 查看同商廈法團 → | ||
|---|---|---|---|
| 重要控制人 (SCR) | 依法備存。如需穿透實益擁有人(UBO)及持股架構,請申請商業盡調報告。 | ||
二、 香港公司註冊處官方存檔文件清冊
| 文件名稱 | 調閱 |
|---|---|
NDR3憲報正式撤銷註冊及解散公告 (第751(3)條) | |
NDR3憲報申請撤銷註冊公告 (第751(1)條) - 3個月公示期 | |
NDR1不活動公司通知書 (中) | |
SPEC特別決議 (公司休止活動/不活動狀態) (中) | |
NAR1週年申報表 (2024) (中) | |
BRN_REF商業登記號碼作為唯一業務識別碼參考文件 | |
NNC1法團成立表格 (股份有限公司) (中) | |
A&A組織章程細則 (中) | |
CI公司註冊證明書 |
三、 商業盡職調查與風險合規排查
四、 法團核心檔案與法定現狀權威問答
如何核驗【香港裕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合法法團地位與香港公司註冊處最新現狀?
【香港裕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類別:公眾股份有限公司)於 2023-03-20 依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依法註冊成立。根據香港政府憲報公告及公司註冊處法定登記檔案,該法團已於【2025-10-03】刊登憲報正式公告解散,當前法定登記現狀為【已告解散 (Dissolved)】,該法團之獨立法律人格已告終止(數據最後核驗於:2026年9月)。
【香港裕和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稅務局與公司註冊處的法定登記編號分別是什麼?
經香港公司註冊處與稅務局商業登記署官方名冊核對,【香港裕和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識別碼為:商業登記證號碼(BRN / UBI)【75021655】及公司註冊編號(CR No.)【3249724】。商業合作夥伴在審查外貿提單、形式發票或執行合規盡職調查時,建議同時核驗該8位 BRN 與公司編號以防範同名混淆。
【香港裕和股份有限公司】解散前的歷任董事與歷史股東名冊如何追溯查驗?
儘管【香港裕和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已告解散,其在存續期間向香港公司註冊處交付之歷年法定申報檔案仍永久備存於官方登記冊。依據《公司條例》(第622章),如需在債權追索、歷史關聯方排查或司法程序中核實該法團解散前之最後任職董事、公司秘書及股東持股架構,可依法調閱其歷史存盤之《週年申報表(Form NAR1)》、《法團成立表格(Form NNC1)》及歷次《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通知書(Form ND2A)》。
【香港裕和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註冊處備存有哪些官方登記檔案可供查閱?
在香港公司註冊處官方電子查冊索引庫中,【香港裕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備存之法定存盤文件累計達【9】卷(最新歸檔記錄更新至 2025-10-03:憲報正式撤銷註冊及解散公告 (第751(3)條))。可供調閱的權威官方存盤卷宗涵蓋最新交付之週年申報表(依據《公司條例》第662條存檔之 Form NAR1,詳盡記載股東持股比例、股本結構及現任董事及公司秘書履歷)、法團成立表格(NNC1)與章程細則,每一卷存盤文件均附帶香港公司註冊處官方驗證條形碼。
【香港裕和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司法機構及法定監管名冊中是否有涉訴或清盤風險?
經香港法定監管機構持牌數據庫與司法機構交叉排查:1. 法定監管牌照與資格:該法團未申領特殊法定監管牌照,且法團已依法公告解散; 2. 司法排查(訴訟裁判與清盤呈請):經穿透檢索香港司法機構案件登記冊與《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2章)清盤呈請名冊,暫未發現【香港裕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未決強制清盤呈請或公開商業訴訟紀錄。
【香港裕和股份有限公司】的香港法定註冊辦事處地址位於哪裡?
依據解散前之法定登記檔案,【香港裕和股份有限公司】最後備存之法定註冊辦事處為:【香港旺角花園街2-16號好景商業中心16樓4室】。因該公司已依法告解散,其法人主體資格已消亡,在港法定註冊處所維持義務已告終止。
市面上若出現以【香港裕和股份有限公司】名義簽署的合約或網站是否具備法律效力?
不具備法律效力。鑑於【香港裕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編號:3249724,8 位商業登記號碼 BRN:75021655)已依法告解散,其在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下的獨立法人主體資格與對外締約權限已徹底終止。任何外部網站、發票或商業合約若仍以該已解散法團名義開展業務,均屬無效或涉嫌冒用商號。如需追溯該法團解散前之歷史董事名冊、憲報解散公告或清盤存檔,唯一權威途徑為調閱香港公司註冊處備存之歷史法定存盤卷宗。
該法團已脫離現存公司名冊;可透過下方同行業或同字號詞族名錄對比現存活躍主體。
此大廈屬高密度多企共址註冊節點,盡調時建議穿透同址關聯法團、TCSP 持牌秘書共性及第 622 章第 658 條水牌展示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