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REGISTRATION NUMBER
BRN 74929985
仍註冊

國泰君安投資基金開放式基金型公司

Guotai Junan Investment Funds OFC

登記冊核驗:2026-08-23
司法管轄地:中國香港司法管轄地:中國香港

【國泰君安投資基金開放式基金型公司】(Guotai Junan Investment Funds OFC)於1913-05-05依據香港特別行政區《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第IVA部註冊成立(已營運113年6個月),法團類別為【開放式基金型公司】,法定現狀為【仍註冊】。開放式基金型公司註冊編號(OFC No.)為【OF0000126】,商業登記號碼(BR/BRN)為【74929985】。公司法定註冊辦事處設於「UNIT 08, 12/F., CDW BUILDING,, 388 CASTLE PEAK ROAD, TSUEN WAN, HONG KONG」。

一、 公司法定登記資料與商業登記證 (BR) 現狀核驗

中文法定名稱 國泰君安投資基金開放式基金型公司 英文法定名稱 Guotai Junan Investment Funds OFC
開放式基金型公司註冊編號 (OFC No.) OF0000126 商業登記號碼 (BRN) 74929985
成立日期
1913-05-05(存續 113年6個月)
公司類別 開放式基金型公司
公司現狀 仍註冊 法定申報週期
2026-05-05
註冊辦事處地址
UNIT 08, 12/F., CDW BUILDING,, 388 CASTLE PEAK ROAD, TSUEN WAN, HONG KONG中染大廈 · 查看同商廈法團 →
重要控制人 (SCR) 依法備存。如需穿透實益擁有人(UBO)及持股架構,請申請商業盡調報告。

二、 公司註冊處官方存檔文件查冊(最新 NAR1 週年申報表 / 公司章程 / ND2A 董事名冊 / CTC核證副本)

項次存檔日期文件編號文件名稱頁數收費調閱
該企業暫未索引法定存檔文件
官方檔案正與公司註冊處公開登記冊進行實時校驗。如需加急調取特定年份申報表或歷史章程,請對接專屬合規顧問。

三、 商業盡職調查與司法訴訟排查(法院訴訟、清盤呈請、重要控制人 SCR 穿透與債務排查)

32 類香港法定監管牌照核驗 未持有特定牌照
經系統核對香港 32 類法定監管機構名冊,未登記特定受規管牌照(屬普通商貿/服務類企業)。
法院訴訟與破產清盤排查 無公開涉訴記錄
比對 100萬+ 企業訴訟與清盤數據庫,未檢索到針對該法團的公開涉訴或清盤呈請(HCCW)。
官方監管處分與警示名單 未見監管處罰或警示
覆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憲報、金管局欺詐警示名冊、公司註冊處TCSP牌照處分、證監會紀律行動及海關合規名冊,暫無公開負面記錄。
註冊辦事處與實際經營核驗 地址雙語已解析
UNIT 08, 12/F., CDW BUILDING,, 388 CASTLE PEAK ROAD, TSUEN WAN, HONG KONG
法定註冊辦事處依據第622章備存 需香港持牌地址與秘書?→
香港法團全景商業盡職調查與風險排查服務
💡 法團經辦人通道:若需辦理本法團週年申報表 (NAR1) 補報、法定秘書託管或商業登記更正,可對接恒誠商務持牌顧問。 瞭解詳情 →

四、 香港公司查冊與商業登記證查詢常見問題解答 (FAQ)

是。【國泰君安投資基金開放式基金型公司】係依據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IVA部於 1913-05-05 依法設立之開放式基金型公司(已運營 113 年)。依據香港證監會與公司註冊處官方檔案最新記錄,該基金公司當前法定地位為【仍註冊 (Live / Active)】,處於正常合法存續狀態(數據最後核驗於:2026年8月)。

該基金公司由香港主管機構核發之法定主鍵如下:1. 商業登記證號碼 (BRN / 唯一業務識別碼 UBI):【74929985】;2. 開放式基金型公司註冊編號 (OFC No.):【OF0000126】(依據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IVA部核發)。

依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不設內地式「法定代表人」職位,由董事會(Directors,第643條)依法行使最高經營管理與對外授權簽署職權。在公司註冊處查冊新安排下,公眾登記冊依法展示董事之法定通訊地址及部分遮蔽識別號碼。如需核實【國泰君安投資基金開放式基金型公司】完整之現任及歷任董事名冊(Form ND2A)、全體股東持股比例(Form NAR1)及重要控制人登記冊(SCR,第622章第12部第2A分部),須透過調閱官方存檔卷宗或合規盡職調查程序辦理。

依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香港法團交付之法團成立表格(NNC1)、歷年週年申報表(第662條 NAR1)及董事秘書變更通知書(ND2A)均由香港公司註冊處依法備存。針對線上電子索引尚待同步或涉及早期歷史微縮膠片之檔案,可委託合規顧問向香港公司註冊處申請專項人工查冊調卷。

經香港法定監管機構持牌數據庫與司法機構交叉排查:1. 法定監管牌照與資格:經香港法定監管機構持牌數據庫全面檢索(涵蓋金管局 HKMA、證監會 SFC、公司註冊處 TCSP、海關 MSO/DPMS、保監局 IA 等),該法團未申領特殊金融或受規管行業牌照,屬於一般商業法團; 2. 司法排查(訴訟裁判與清盤呈請):經比對香港司法機構公開傳訊令狀數據庫及破產管理署(ORO)清盤名冊,當前公開索引中暫未檢索到該法團的民事興訟令狀(HCA/DCCJ)或強制清盤呈請(HCCW)紀錄。

依據香港公司註冊處官方登記檔案,【國泰君安投資基金開放式基金型公司】的法定註冊辦事處地址備存為:【UNIT 08, 12/F., CDW BUILDING,, 388 CASTLE PEAK ROAD, TSUEN WAN, HONG KONG】。依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第658條規定,在港成立之法團須在香港境內維持註冊辦事處作為接收政府公文及法院傳票之法定送達處所,地址如有變更須於15日內交付《更改註冊辦事處地址通知書》(Form NR1)。同時,依據《公司(披露公司名稱及是否有限公司)規例》(第622B章)第3條,法團須在註冊辦事處持續以可閱字樣展示其註冊名稱(包括實體水牌或合規電子水牌系統)。

依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第127條規定,香港已廢除強制使用金屬法團印章(鋼印)之規定;【國泰君安投資基金開放式基金型公司】(公司編號:OF0000126,8 位商業登記號碼 BRN:74929985)在簽立商業合約或契據時,可由唯一董事(如屬單一董事公司),或由兩名董事、或一名董事連同一名公司秘書親筆簽署即具完全法律約束力,且須依第622B章第4條在所有合約、交易文書及官方網站清晰載明法定註冊名稱。由於香港政府不設企業商業圖章(小圓章/長條章)備案制度,交易對手在簽約前應調閱該公司最新交付之《週年申報表》(Form NAR1)、《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通知書》(Form ND2A)及第334條《押記登記冊》(Form NM1),核實簽字自然人是否為現任註冊董事並排查資產抵押紀錄。

五、 近似字號與同類法團速查

同行業與字號存續對比
超越 85% 同業存續週期
存續 113 年資深長青法團成立於 1913-05-05

已連續存續 113 年,顯著超越香港商業法團中位存續年限(約 6.5 年),具備長期法定申報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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