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司基本資料與法定註冊登記信息
| 中文法定名稱 | 鼎亮恆昇(香港)有限公司 | 英文法定名稱 | DENLEAD HENGSHENG (HK) LIMI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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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註冊編號 (CRN) | —(未登記公司註冊編號) | 商業登記號碼 (BRN) | 81442162 |
| 成立日期 | 2026-10-23 | 公司類別 |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現狀 | 仍註冊 | 法定申報週期 | 2027-10-23首屆申報 (成立當年毋須提交) |
| 註冊辦事處地址 | 香港深水埗區大南西街1008號華匯廣場11樓15室華匯廣場 · 查看同商廈法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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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控制人 (SCR) | 依法備存。如需穿透實益擁有人(UBO)及持股架構,請申請商業盡調報告。 | ||
二、 香港公司註冊處官方存檔文件清冊
| 文件名稱 | 調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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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企業暫未索引法定存檔文件
官方檔案正與公司註冊處公開登記冊進行實時校驗。如需加急調取特定年份申報表或歷史章程,請對接專屬合規顧問。 | ||||||
三、 商業盡職調查與風險合規排查
四、 法團核心檔案與法定現狀權威問答
如何核驗【鼎亮恆昇(香港)有限公司】的合法法團地位與香港公司註冊處最新現狀?
經香港公司註冊處法定檔案核驗,【鼎亮恆昇(香港)有限公司】為依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於 2026-10-23 正式設立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今年新成立)。官方登記冊確認其現行法定狀態為【仍註冊 (Live / Active)】,具備合法對外開展商業簽約與營運之主體資格(數據核驗基準:2026年10月)。
【鼎亮恆昇(香港)有限公司】的商業登記證號碼 (BRN) 是多少?是否有獨立的公司註冊編號 (CRN)?
該法團由香港主管部門核發之官方唯一法定主鍵為:商業登記證號碼 (BRN / 唯一業務識別碼 UBI):【81442162】。自2023年12月27日起,香港公司註冊處全面實施「唯一業務識別碼 (UBI)」第二階段,新成立之香港法團一律採用由稅務局商業登記署核發之8位商業登記證號碼作為跨部門法定唯一識別編號,公司註冊處已不再另行核發獨立之舊制公司註冊編號 (CRN)。
誰是【鼎亮恆昇(香港)有限公司】的首任董事與創始股東?如何核驗其初始股權出資架構?
依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香港有限公司不設「法人代表」職位,由董事會(第643條)依法行使管理職權。鑑於【鼎亮恆昇(香港)有限公司】於 2026-10-23 成立未滿一周年,尚未屆滿首份週年申報表(NAR1)法定交付期,查驗其創辦成員持股比例、首任董事名冊及法定公司秘書,應直接調閱其在公司註冊處存盤之《法團成立表格(Form NNC1)》(如有後續增發股份或董事變更,則同步調閱《股份配發申報表 Form NSC1》及《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通知書 Form ND2A》)。
如何調取【鼎亮恆昇(香港)有限公司】在香港公司註冊處的法定存盤卷宗與歷史檔案?
依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香港法團交付之法團成立表格(NNC1)、歷年週年申報表(第662條 NAR1)及董事秘書變更通知書(ND2A)均由香港公司註冊處依法備存。針對線上電子索引尚待同步或涉及早期歷史微縮膠片之檔案,可委託合規顧問向香港公司註冊處申請專項人工查冊調卷。
【鼎亮恆昇(香港)有限公司】在香港司法機構及法定監管名冊中是否有涉訴或清盤風險?
經香港法定監管機構持牌數據庫與司法機構交叉排查:1. 法定牌照狀態:檢索香港各法定監管機構公開紀錄冊確認,【鼎亮恆昇(香港)有限公司】名下無特殊金融監管或專營牌照登記,依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及《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以一般商業機構模式營運; 2. 司法排查(訴訟裁判與清盤呈請):經穿透檢索香港司法機構案件登記冊與《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2章)清盤呈請名冊,暫未發現【鼎亮恆昇(香港)有限公司】存在未決強制清盤呈請或公開商業訴訟紀錄。
【鼎亮恆昇(香港)有限公司】在公司註冊處登記的法定註冊地址與司法文書送達處所為何?
【鼎亮恆昇(香港)有限公司】在香港公司註冊處備存之法定註冊辦事處地址為:【香港深水埗區大南西街1008號華匯廣場11樓15室】。依循香港法例第622章第658條及第622B章第3條規定,該處所為該法團備存法定登記冊供查閱、展示法定名稱水牌以及接收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公文與司法程序文書的唯一法定登記地址。
在開展跨境貿易、商業授信或合作前,如何對【鼎亮恆昇(香港)有限公司】執行標準合規盡職調查?
在與【鼎亮恆昇(香港)有限公司】(公司編號:待官方備存核驗,8 位商業登記號碼 BRN:81442162)開展跨境貿易結算、大宗採購或商業授信前,依循香港普通法慣例之標準機構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涵蓋四大核心維度:1. 主體存續與雙號核驗:比對公司註冊處存續狀態(第622章)與稅務局商業登記證狀態(第310章);2. 股本與簽署權穿透:調閱最新《週年申報表》(Form NAR1)及《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通知書》(Form ND2A),核實已發行股本、股東持股比例與現任董事名單;3. 資產抵押與押記排查:依據《公司條例》第622章第8部(第334條)檢索《押記登記冊》(Form NM1),排查公司資產是否存在銀行浮動押記或固定抵押;4. 司法涉訴排查:檢索高等法院強制清盤呈請(HCCW)及民事訴訟紀錄。
設立未滿 3 年,建議重點穿透法團成立表格 (NNC1) 實繳股本、首任董事與註冊辦事處真實性。
此大廈屬高密度多企共址註冊節點,盡調時建議穿透同址關聯法團、TCSP 持牌秘書共性及第 622 章第 658 條水牌展示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