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司法定登記資料與商業登記證 (BR) 現狀核驗
| 中文法定名稱 | 中國葡萄酒進出口有限公司 | 英文法定名稱 | CHINESE WINE IMPORT & EXPORT COMPANY LIMITED |
|---|---|---|---|
| 公司註冊編號 (CRN) | —(未登記公司註冊編號) | 商業登記號碼 (BRN) | 81321451 |
| 成立日期 | 2026-09-30 | 公司類別 |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現狀 | 仍註冊 | 法定申報週期 | 2027-09-30首屆申報 (成立當年毋須提交) |
| 註冊辦事處地址 | 香港九龍觀塘成業街19-21號成業工業大廈9樓24室成業工業大廈 · 查看同商廈法團 → | ||
|---|---|---|---|
| 重要控制人 (SCR) | 依法備存。如需穿透實益擁有人(UBO)及持股架構,請申請商業盡調報告。 | ||
二、 公司註冊處官方存檔文件查冊(法團成立表格 NNC1 / 公司章程 / ND2A 董事名冊 / CTC核證副本)
| 文件名稱 | 調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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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C1法團成立表格 (股份有限公司) (英) | |
A&A組織章程細則 (英) | |
CI公司註冊證明書 |
三、 商業盡職調查與司法訴訟排查(法院訴訟、清盤呈請、重要控制人 SCR 穿透與債務排查)
四、 香港公司查冊與商業登記證查詢常見問題解答 (FAQ)
【中國葡萄酒進出口有限公司】是合法註冊的香港公司嗎?目前法定營運現狀如何?
是。【中國葡萄酒進出口有限公司】係依據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條例》於 2026-09-30 依法註冊成立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今年新成立)。依據香港公司註冊處(CR)官方登記冊最新記錄,該法團當前法定地位為【仍註冊 (Live / Active)】,依法具備獨立法人主體資格與完整民事締約能力(數據最新核驗於:2026年10月)。
【中國葡萄酒進出口有限公司】的商業登記證號碼 (BRN) 是多少?是否有獨立的公司註冊編號 (CRN)?
該法團由香港主管部門核發之官方唯一法定主鍵為:商業登記證號碼 (BRN / 唯一業務識別碼 UBI):【81321451】。自2023年12月27日起,香港公司註冊處全面實施「唯一業務識別碼 (UBI)」第二階段,新成立之香港法團一律採用由稅務局商業登記署核發之8位商業登記證號碼作為跨部門法定唯一識別編號,公司註冊處已不再另行核發獨立之舊制公司註冊編號 (CRN)。
誰是【中國葡萄酒進出口有限公司】的首任董事與創始股東?如何核驗其初始股權出資架構?
依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香港有限公司不設「法人代表」職位,由董事會(第643條)依法行使管理職權。鑑於【中國葡萄酒進出口有限公司】於 2026-09-30 成立未滿一周年,尚未屆滿首份週年申報表(NAR1)法定交付期,查驗其創辦成員持股比例、首任董事名冊及法定公司秘書,應直接調閱其在公司註冊處存盤之《法團成立表格(Form NNC1)》(如有後續增發股份或董事變更,則同步調閱《股份配發申報表 Form NSC1》及《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通知書 Form ND2A》)。
如何查冊【中國葡萄酒進出口有限公司】的首任董事與創始股東?可以調閱法團成立表格 (NNC1) 嗎?
可以。因【中國葡萄酒進出口有限公司】存續未滿1年,依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第662條規定,其首份週年申報表(NAR1)將於成立滿一周年日起計42日內交付。目前官方登記冊已備存其初始設立卷宗(累計備存【3】卷法定記錄(最新歸檔記錄更新至 2026-09-30:法團成立表格 (股份有限公司) (英)))。當前穿透該法團股權架構、首任董事及法定註冊辦事處的權威法定文件為【法團成立表格 (Form NNC1)】與組織章程細則(A&A),均附帶官方 ICRIS 條形碼登記憑證,支援線上調閱官方影像原件。
【中國葡萄酒進出口有限公司】是否持有法定監管牌照?是否存在法院訴訟紀錄或強制清盤呈請?
經香港法定監管機構持牌數據庫與司法機構交叉排查:1. 法定監管牌照與資格:經香港法定監管機構持牌數據庫全面檢索(涵蓋金管局 HKMA、證監會 SFC、公司註冊處 TCSP、海關 MSO/DPMS、保監局 IA 等),該法團未申領特殊金融或受規管行業牌照,屬於一般商業法團; 2. 司法排查(訴訟裁判與清盤呈請):經比對香港司法機構公開傳訊令狀數據庫及破產管理署(ORO)清盤名冊,當前公開索引中暫未檢索到該法團的民事興訟令狀(HCA/DCCJ)或強制清盤呈請(HCCW)紀錄。
【中國葡萄酒進出口有限公司】的香港法定註冊辦事處地址位於哪裡?
依據香港公司註冊處官方登記檔案,【中國葡萄酒進出口有限公司】的法定註冊辦事處地址備存為:【香港九龍觀塘成業街19-21號成業工業大廈9樓24室】。依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第658條規定,在港成立之法團須在香港境內維持註冊辦事處作為接收政府公文及法院傳票之法定送達處所,地址如有變更須於15日內交付《更改註冊辦事處地址通知書》(Form NR1)。同時,依據《公司(披露公司名稱及是否有限公司)規例》(第622B章)第3條,法團須在註冊辦事處持續以可閱字樣展示其註冊名稱(包括實體水牌或合規電子水牌系統)。
與【中國葡萄酒進出口有限公司】簽署跨境商業合約時,如何核驗香港公司印章效力與董事簽署權?
依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第127條規定,香港已廢除強制使用金屬法團印章(鋼印)之規定;【中國葡萄酒進出口有限公司】(公司編號:待官方備存核驗,8 位商業登記號碼 BRN:81321451)在簽立商業合約或契據時,可由唯一董事(如屬單一董事公司),或由兩名董事、或一名董事連同一名公司秘書親筆簽署即具完全法律約束力。由於香港政府不設企業商業圖章(小圓章/長條章)登記制度,交易對手在簽約前務必調閱該公司最新交付之《週年申報表》(Form NAR1)及《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通知書》(Form ND2A),核實簽字自然人是否為現任註冊董事。
設立未滿 3 年,建議重點穿透法團成立表格 (NNC1) 實繳股本、首任董事與註冊辦事處真實性。
此大廈屬高密度多企共址註冊節點,盡調時建議穿透同址關聯法團、TCSP 持牌秘書共性及第 622 章第 658 條水牌展示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