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司基本資料與法定註冊登記信息
| 中文法定名稱 | 新華聯合投資有限公司 | 英文法定名稱 | China United Venture Investment Limi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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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名稱沿革
(曾用名 1 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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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7-24
法團成立初始名稱 輝煌科技(控股)有限公司GLORY MARK HI-TECH (HOLDINGS) LIMITED
2022-04-28
現用法定名稱 新華聯合投資有限公司China United Venture Investment Limited | ||
| 註冊非香港公司編號 (CRN) | F0011317 | 商業登記號碼 (BRN) | 31959387 |
| 在香港註冊日期 | 2001-07-24 | 公司類別 | 註冊非香港公司 |
| 公司現狀 | 仍註冊 | 法定申報週期 | 2027-07-24✓ 2026年度已申報 |
| 在港主要營業地點 / 獲授權代表 |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48-62號上海實業大廈23樓2301-02室上海實業大廈 · 查看同商廈法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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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控制人 (SCR) | 依法備存。如需穿透實益擁有人(UBO)及持股架構,請申請商業盡調報告。 | ||
新華聯合投資 (香港交易所上市法團)
二、 註冊非香港公司官方存檔文件查冊(最新 NN3 週年申報表 / 組織規定文書 / NN7 董事名冊 / CTC核證)
| 文件名稱 | 調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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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6更改註冊非香港公司名稱申報表 (英) | |
NAR1週年申報表 (2026) (英) | |
NN6更改註冊非香港公司名稱申報表 (英) | |
DOC(英)帳目 | |
NN9更改在香港的主要營業地點通知書 (非香港公司) (英) | |
NAR1週年申報表 (2025) (英) | |
DOC(英)帳目 | |
NN8更改獲授權代表申報表 (非香港公司) (英) | |
ND2A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通知書 (委任/停任) (英) | |
NN6更改註冊非香港公司名稱申報表 (英) |
三、 商業盡職調查與風險合規排查
四、 註冊非香港公司核心檔案與法定現狀權威問答
【新華聯合投資有限公司】是合法註冊的非香港公司嗎?目前在香港的法定營運現狀如何?
是。【新華聯合投資有限公司】係依據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條例》第16部於 2001-07-24 依法登記之註冊非香港公司(已在港登記 25 年)。依據香港公司註冊處(CR)官方登記檔案最新記錄,該公司當前法定地位為【仍註冊 (Live / Active)】,在港業務處於正常合法存續狀態(數據最後核驗於:2026年10月)。
如何核驗【新華聯合投資有限公司】的唯一業務識別碼 (UBI / BRN) 與公司編號 (CR No.)?
在香港「唯一業務識別碼(UBI)」法定架構下,【新華聯合投資有限公司】具備兩組官方核驗編號:其一為稅務局商業登記署依據《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核發之8位商業登記證號碼(BRN / UBI)【31959387】;其二為香港公司註冊處核發之公司編號(CR No.)【F0011317】。兩組法定編號在官方查冊系統中互為映射,共同構成該法團之防偽身份憑證。
如何穿透核查【新華聯合投資有限公司】的現任董事名冊、股東持股比例與最終實益擁有人 (UBO)?
根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第627條及第643條規定,【新華聯合投資有限公司】之股東出資結構與高管任免分別記載於法定成員登記冊及董事登記冊。凡發生董事或公司秘書委任、辭任及資料變更,法團須於15日內向公司註冊處交付《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通知書(Form ND2A)》;而每年截至申報日之最新已發行股本與股東持股明細,則完整披露於最新年度《週年申報表(Form NAR1)》原件內。
【新華聯合投資有限公司】是否曾更改過公司名稱?其歷史曾用名有哪些?
是。依據香港公司註冊處官方登記檔案,【新華聯合投資有限公司】自註冊成立以來共計發生 1 次法定名稱變更紀錄:「輝煌科技(控股)有限公司(GLORY MARK HI-TECH (HOLDINGS) LIMITED)(生效於 2001-07-24)」。依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第107條及第109條規定,香港法團更改名稱須經股東特別決議通過並交付《更改公司名稱通知書(Form NNC2)》,自公司註冊處處長發出《公司更改名稱證明書》當日起正式生效;依據第109(4)條,更名不影響該法團原有的任何權利、義務或存續法律程序。
可以調閱【新華聯合投資有限公司】的最新非香港公司週年申報表 (NN3) 或註冊申請書 (NN1) 嗎?
可以。香港公司註冊處官方登記庫載明該註冊非香港公司之法定備存記錄(最新歸檔記錄更新至 2026-10-02:更改註冊非香港公司名稱申報表 (英))。依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第16部(第788條)規定,註冊非香港公司須於每年註冊周年日後42日內向公司註冊處處長交付週年申報表(NN3)存檔。官方存盤原件包括:最新年度非香港公司週年申報表(Form NN3 - 載明最新在港主要營業地點、獲授權代表與存續狀況)、註冊申請書(Form NN1)及秘書/董事/獲授權代表變更申報表(Form NN7 / NN8C),均附帶公司註冊處官方 ICRIS 條形碼驗證。
【新華聯合投資有限公司】是否持有法定監管牌照?是否存在法院訴訟紀錄或強制清盤呈請?
經香港法定監管機構持牌數據庫與司法機構交叉排查:1. 法定監管牌照與資格:該法團獲香港法定監管機構核准,現行持有【香港法定監管機構 (Hkex)(牌照號:08159)】(狀態:現存持牌); 2. 司法排查(訴訟裁判與清盤呈請):經香港各級法院公開傳訊令狀數據庫排查,檢索到該法團關聯【2】宗公開案件登記,排查確認未見強制清盤呈請(HCCW);涉案法院層級(高等法院 HCA / 區域法院 DCCJ)、案號、原被告主體及裁判文書可透過正式盡職調查程序調閱核實。
【新華聯合投資有限公司】的香港法定註冊辦事處地址位於哪裡?
依據香港公司註冊處官方登記檔案,【新華聯合投資有限公司】在香港主要營業地點備存為:【香港灣仔軒尼詩道48-62號上海實業大廈23樓2301-02室】。此外,官方存盤卷宗記載該法團累計有【2】次《更改註冊辦事處地址通知書》(Form NR1)歸檔紀錄。依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第16部(第791條)規定,所有註冊非香港公司均須在香港境內維持主要營業地點並於地址變更後15日內交付申報表(Form NN9),作為接收香港政府公文、法定通知書及法院法律程序文件之法定送達處所。
香港法例第622B章對【新華聯合投資有限公司】的交易文書、網站披露及主體核真有何規定?
依據香港《公司(披露公司名稱及是否有限公司)規例》(第622B章)第3及第4條法定身份披露規定:【新華聯合投資有限公司】必須在其所有業務信件、合約、發票及任何官方網站上,持續以可閱字樣清晰載明其法定註冊名稱,並於《週年申報表》(Form NAR1)或《某些其他詳情更改通知書》(Form NR2)中申報公司網站(如有)。商業合作夥伴核驗其主體真偽時,切勿僅憑外部自建網頁判斷,而應憑藉其法定編號(公司編號:F0011317,8 位商業登記號碼 BRN:31959387)調閱香港公司註冊處附帶 ICRIS 條形碼之法定存盤原件。
已連續存續 25 年,顯著超越香港商業法團中位存續年限(約 6.5 年),具備長期法定申報紀錄。
此大廈屬高密度多企共址註冊節點,盡調時建議穿透同址關聯法團、TCSP 持牌秘書共性及第 622 章第 658 條水牌展示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