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司法定登記資料與商業登記證 (BR) 現狀核驗
| 中文法定名稱 | 中國創新工程有限公司 | 英文法定名稱 | China Innovation Engineering Limited |
|---|---|---|---|
企業名稱沿革
(曾用名 1 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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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8
法團成立初始名稱 中國軟件工程有限公司China Software Engineering Limited
2018-04-20
現用法定名稱 中國創新工程有限公司China Innovation Engineering Limited | ||
| 公司註冊編號 (CRN) | 2457122 | 商業登記號碼 (BRN) | 66967248 |
| 成立日期 | 2016-11-28 | 公司類別 |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現狀 | 仍註冊 | 法定申報週期 | 2026-11-28 |
| 註冊辦事處地址 | 香港尖沙咀廣東道17號環球金融中心13A樓06室環球金融中心 · 查看同商廈法團 → | ||
|---|---|---|---|
| 重要控制人 (SCR) | 依法備存。如需穿透實益擁有人(UBO)及持股架構,請申請商業盡調報告。 | ||
二、 公司註冊處官方存檔文件查冊(最新 NAR1 週年申報表 / 公司章程 / ND2A 董事名冊 / CTC核證副本)
| 文件名稱 | 調閱 |
|---|---|
NAR1週年申報表 (2020) | |
NAR1週年申報表 (2019) | |
NAR1週年申報表 (2018) | |
NSC1股份配發申報書 (英) | |
SPEC特別決議 (英) | |
A&A組織章程細則 (英) | |
NAA1(英) 公司章程細則修改通知書 | |
DOC公司更改名稱證明書 | |
NNC2因公司名稱的指示而更改名稱通知書 (英) | |
ND4公司秘書及董事辭職通知書 |
三、 商業盡職調查與司法訴訟排查(法院訴訟、清盤呈請、重要控制人 SCR 穿透與債務排查)
四、 香港公司查冊與商業登記證查詢常見問題解答 (FAQ)
如何核驗【中國創新工程有限公司】的合法法團地位與香港公司註冊處最新現狀?
經香港公司註冊處法定檔案核驗,【中國創新工程有限公司】為依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於 2016-11-28 正式設立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已運營 9 年)。官方登記冊確認其現行法定狀態為【仍註冊 (Live / Active)】,具備合法對外開展商業簽約與營運之主體資格(數據核驗基準:2026年10月)。
【中國創新工程有限公司】在香港稅務局與公司註冊處的法定登記編號分別是什麼?
經香港公司註冊處與稅務局商業登記署官方名冊核對,【中國創新工程有限公司】之法定識別碼為:商業登記證號碼(BRN / UBI)【66967248】及公司註冊編號(CR No.)【2457122】。商業合作夥伴在審查外貿提單、形式發票或執行合規盡職調查時,建議同時核驗該8位 BRN 與公司編號以防範同名混淆。
如何查驗【中國創新工程有限公司】的董事會成員、公司秘書及股權控制架構?
在跨境商業盡調與銀行合規 KYC 審查中,穿透【中國創新工程有限公司】之治理層與實益控制權(持股逾25%之最終實益擁有人 UBO)需交叉核驗三類法定檔案:1. 最新《週年申報表(Form NAR1)》以鎖定已發行股本與登記股東持股比例;2. 申報日後最新交付之《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通知書(Form ND2A)》及《股份配發申報表(Form NSC1)》以捕捉期後異動;3. 依據第622章第653H條備存之重要控制人登記冊(SCR)穿透多層離岸控股鏈。
【中國創新工程有限公司】是否曾更改過公司名稱?其歷史曾用名有哪些?
是。依據香港公司註冊處官方登記檔案,【中國創新工程有限公司】自註冊成立以來共計發生 1 次法定名稱變更紀錄:「中國軟件工程有限公司(China Software Engineering Limited)(生效於 2016-11-28)」。依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第107條及第109條規定,香港法團更改名稱須經股東特別決議通過並交付《更改公司名稱通知書(Form NNC2)》,自公司註冊處處長發出《公司更改名稱證明書》當日起正式生效;依據第109(4)條,更名不影響該法團原有的任何權利、義務或存續法律程序。
【中國創新工程有限公司】在公司註冊處備存有哪些官方登記檔案可供查閱?
在香港公司註冊處官方電子查冊索引庫中,【中國創新工程有限公司】依法備存之法定存盤文件累計達【10】卷(最新歸檔記錄更新至 2020-11-30:週年申報表 (2020))。可供調閱的權威官方存盤卷宗涵蓋最新交付之週年申報表(依據《公司條例》第662條存檔之 Form NAR1,詳盡記載股東持股比例、股本結構及現任董事及公司秘書履歷)、法團成立表格(NNC1)與章程細則,每一卷存盤文件均附帶香港公司註冊處官方驗證條形碼。
【中國創新工程有限公司】是否持有法定監管牌照?是否存在法院訴訟紀錄或強制清盤呈請?
經香港法定監管機構持牌數據庫與司法機構交叉排查:1. 法定牌照狀態:檢索香港各法定監管機構公開紀錄冊確認,【中國創新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無特殊金融監管或專營牌照登記,依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及《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以一般商業機構模式營運; 2. 司法排查(訴訟裁判與清盤呈請):經香港各級法院公開傳訊令狀數據庫排查,檢索到該法團關聯【1】宗公開案件登記,排查確認未見強制清盤呈請(HCCW);涉案法院層級(高等法院 HCA / 區域法院 DCCJ)、案號、原被告主體及裁判文書可透過正式盡職調查程序調閱核實。
【中國創新工程有限公司】在公司註冊處登記的法定註冊地址與司法文書送達處所為何?
【中國創新工程有限公司】在香港公司註冊處備存之法定註冊辦事處地址為:【香港尖沙咀廣東道17號環球金融中心13A樓06室】。依循香港法例第622章第658條及第622B章第3條規定,該處所為該法團備存法定登記冊供查閱、展示法定名稱水牌以及接收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公文與司法程序文書的唯一法定登記地址。
在開展跨境貿易、商業授信或合作前,如何對【中國創新工程有限公司】執行標準合規盡職調查?
在與【中國創新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編號:2457122,8 位商業登記號碼 BRN:66967248)開展跨境貿易結算、大宗採購或商業授信前,依循香港普通法慣例之標準機構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涵蓋四大核心維度:1. 主體存續與雙號核驗:比對公司註冊處存續狀態(第622章)與稅務局商業登記證狀態(第310章);2. 股本與簽署權穿透:調閱最新《週年申報表》(Form NAR1)及《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通知書》(Form ND2A),核實已發行股本、股東持股比例與現任董事名單;3. 資產抵押與押記排查:依據《公司條例》第622章第8部(第334條)檢索《押記登記冊》(Form NM1),排查公司資產是否存在銀行浮動押記或固定抵押;4. 司法涉訴排查:檢索高等法院強制清盤呈請(HCCW)及民事訴訟紀錄。
存續滿 9 年,已跨越香港法團中位存續門檻(約 6.5 年),歷經多輪週年申報表 (NAR1) 續期。
此大廈屬高密度多企共址註冊節點,盡調時建議穿透同址關聯法團、TCSP 持牌秘書共性及第 622 章第 658 條水牌展示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