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QUE BUSINESS IDENTIFIER / NON-HK COMPANY REGISTRATION NO.
UBI 09663439
仍註冊金管局認可機構 (HKMA)

CATHAY BANK

官方最後核驗:2026-09-21
盡調查冊:0
司法管轄地:中國香港司法管轄地:中國香港

【CATHAY BANK】,係依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公司條例》(第622章)第16部註冊之非香港公司。註冊非香港公司編號(CR/CRN)為【F0015278】,商業登記證號(BR/BRN)為【09663439】,法團類別為【註冊非香港公司】。該非香港公司於 早期 依法在香港登記(今年新成立,依法合規營運中),目前法定登記現狀為【仍註冊】。 在法定監管牌照與資格方面,該公司獲香港法定監管機構核准,持有香港金融管理局 (HKMA)特許牌照。 公司在香港的主要營業地點設於「香港尖沙咀廣東道25號港威‍​​‌‌‌​​​​​‌‌​‌‌​​‌​​‌​​​​‌​​​​‌‌​​‌‌‌​‌​​​‌‌​​‌​​​‌‌​​​‌​​‌‌​‌‌​​​‌​‌‌‌​​​‌‌​‌‌‌​​‌‌​​‌‌​​‌‌‌​‌​​​‌‌​​‌​​​‌‌​‌‌​​​‌‌​​​​​​‌‌‌​​‌​​‌‌​​‌​​​‌‌​‌​​​​‌‌‌​‌​​​‌‌​​‌‌​​‌‌‌​​‌​​‌‌​​​​​​‌‌​‌​‌​​‌‌​‌​‌​​‌‌​​‌​​​‌‌​​​​大廈2座30樓3008室」。

一、 金管局法定認可機構(AI)/儲值支付官方登記背景與現狀

中文法定名稱 —(未登記中文名稱) 英文法定名稱 CATHAY BANK
商業登記號碼 (BR/BRN) 09663439 註冊非香港公司編號 (CRN) F0015278
公司類別 註冊非香港公司 在香港註冊日期 早期歷史檔案
公司現狀 仍註冊 法定申報週期 每年定期申報
在港主要營業地點 / 獲授權代表
香港尖沙咀廣東道25號港威‍​​‌‌‌​​​​​‌‌​‌‌​​‌​​‌​​​​‌​​​​‌‌​​‌‌‌​‌​​​‌‌​​‌​​​‌‌​​​‌​​‌‌​‌‌​​​‌​‌‌‌​​​‌‌​‌‌‌​​‌‌​​‌‌​​‌‌‌​‌​​​‌‌​​‌​​​‌‌​‌‌​​​‌‌​​​​​​‌‌‌​​‌​​‌‌​​‌​​​‌‌​‌​​​​‌‌‌​‌​​​‌‌​​‌‌​​‌‌‌​​‌​​‌‌​​​​​​‌‌​‌​‌​​‌‌​‌​‌​​‌‌​​‌​​​‌‌​​​​大廈2座30樓3008室港威大廈 · 查看同商廈法團 →
重要控制人 (SCR) 依法備存。如需穿透實益擁有人(UBO)及持股架構,請申請商業盡調報告

二、 金管局認可機構官方存檔文件查冊(法團成立表格 NNC1 / ND2A 董事變更表 / CTC核證)

項次存檔日期文件編號文件名稱頁數收費調閱
該企業暫未索引官方存檔文件
官方檔案正與公司註冊處進行實時校驗。如需加急調取特定年份申報表或歷史章程,請直聯專屬合規顧問。

三、 金管局認可機構(AI)/儲值支付商業盡職調查與最高行政人員(CE)履職穿透(三級制認可業務、資本充足率、紀律處分與司法清盤呈請)

32 類香港法定監管牌照核驗 持有有效機構牌照
香港金融管理局 (HKMA)
現有持牌
法定特許牌照備存於冊
法院訴訟與破產清盤排查 未見涉案 · 未見清盤
經香港各級法院公開傳訊令狀及破產管理署(ORO)數據庫穿透排查,未見針對該法團之公開訴訟案件,未見清盤呈請(HCCW),司法存續狀態良好。
官方監管處分與警示名單 未見監管處罰或警示
覆蓋香港特區政府憲報、金管局欺詐黑名單、公司註冊處TCSP牌照處分、證監會紀律行動及海關合規名冊,暫無公開負面記錄。
在港主要營業地點與代表核驗 地址雙語已解析
香港尖沙咀廣東道25號港威‍​​‌‌‌​​​​​‌‌​‌‌​​‌​​‌​​​​‌​​​​‌‌​​‌‌‌​‌​​​‌‌​​‌​​​‌‌​​​‌​​‌‌​‌‌​​​‌​‌‌‌​​​‌‌​‌‌‌​​‌‌​​‌‌​​‌‌‌​‌​​​‌‌​​‌​​​‌‌​‌‌​​​‌‌​​​​​​‌‌‌​​‌​​‌‌​​‌​​​‌‌​‌​​​​‌‌‌​‌​​​‌‌​​‌‌​​‌‌‌​​‌​​‌‌​​​​​​‌‌​‌​‌​​‌‌​‌​‌​​‌‌​​‌​​​‌‌​​​​大廈2座30樓3008室
香港法團全景商業盡職調查與風險排查服務

四、 金管局認可機構(AI)/儲值支付持牌合規查冊與牌照資質常見問題解答 (FAQ)

合規在冊。【CATHAY BANK】為香港金融管理局(Hong Kong Monetary Authority, HKMA)依法認可之法定機構/儲值支付工具持牌人(牌照/認可編號:官方登記備存),受香港法例第155章《銀行業條例》或第584章《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嚴格監管。依據金管局官方認可機構名冊最新核驗,該機構持牌現狀為【認可有效 / 活躍持牌 (Active)】(數據最後核驗於:2026年9月),在港具備法定存款吸收、信貸投放、結算或儲值支付工具營運資格。

依據香港法例第155章《銀行業條例》實施之「三級制認可機構體系」及第584章:1. 【持牌銀行(Licensed Bank)】:獲准經營全功能商業銀行業務,可接受任何金額及期限之公眾活期、儲蓄及定期存款,並受金管局「存款保障計劃」法定覆蓋;2. 【有限制牌照銀行(Restricted Licence Bank)】:主要經營商人銀行及批發資本市場業務,依法僅可接受港幣 500,000 元或以上的任何期限大額定期存款;3. 【接受存款公司(Deposit-taking Company)】:主要從事專項消費金融及貿易融資,依法僅可接受港幣 100,000 元或以上且期限不少於 3 個月之定期存款;4. 【儲值支付工具(SVF)持牌人】:受第584章管轄,獲准在港營運數碼錢包、預付卡及網絡儲值支付工具。86hc.com 穿透直連金管局登記冊,精準核驗其法定註冊類別與業務限制條件。

依據香港法例第155章第71條規定,所有金管局認可機構必須任命至少一名最高行政人員(Chief Executive)及至少一名候補行政人員(Alternate Chief Executive),且其委任必須經金管局總裁事先書面審批;所有控權人(大股東與最終實益擁有人)必須持續符合「適當人選測試(Fit & Proper Criteria)」。在資本監管方面,認可機構必須嚴格遵守巴塞爾協定III資本充足比率(CAR)及法定流動性覆蓋比率(LCR),維持實收資本不低於法定門檻(持牌銀行最低繳足股本為3億港元)。86hc.com 支援穿透核驗其香港公司註冊處最新董事會(ND2A)、法定審計申報及重要控制人登記冊(SCR)。

依據香港法例第155章第44條,金管局認可機構在港設立之主要營業處所及每一處本地分行(Local Branch),均須經金管局正式核准並刊載於公眾登記冊。依據香港法例第622B章,機構必須在核准之主要辦事處與所有營業分行清晰展示法定註冊全稱之實體或電子水牌。未經金管局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未獲授權處所以「銀行」或「認可機構」名義招攬公眾存款。86hc.com 支援即時比對【CATHAY BANK】於金管局備案之本地營業分行地址、公司註冊處(CR)註冊辦事處及稅務局(BRN)商業登記地址,確保營業處所合法合規。

香港對金融與銀行業實施嚴苛的刑事法律震懾。依據香港法例第155章《銀行業條例》第12條及第97條,任何人在香港非認可機構而在業務過程中接受公眾存款,或在未獲批情況下使用「銀行(Bank)」、「Banking」或其衍生詞作為名稱或商標,即屬嚴重刑事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 5,000,000 港元及監禁 5 年。此外,金管局有權依法行使暫時吊銷、撤銷認可或委派接管人進駐之法定權力。經 86hc.com 系統對香港金管局官方警告名單、欺詐網站通報及執法名冊比對,【CATHAY BANK】目前無公開生效之撤銷認可或司法處分記錄,各項數據備案正常。

閣下可透過 86hc.com 官方直連系統即時調閱【CATHAY BANK】在香港公司註冊處與稅務局存檔的全套法定影像檔案。核心必調存檔文件包括:1. 最新年度《週年申報表(Form NN1)》,完整披露該機構最新的實收股本、股東股權結構、現任董事會全體成員及公司秘書名冊;2. 《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通知書(Form ND2A)》,查驗高管架構異動;3. 公司章程細則。所有調檔文件均具備官方 ICRIS 存檔條形碼(Barcode),保證 100% 官方真實出證,並可加急出具香港執業資深會計師(CPA Practising)法定核證副本(CTC),供境內外跨境銀團貸款、監管穿透審查、訴訟保全及評級機構盡調使用。

五、 近似字號與同類法團速查

調閱官方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