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REGISTRATION NUMBER
BRN 04264911
仍注册持牌保安公司 (SGSIA) · 0820机电署注册电业承办商 · 013783机电署升降机及自动梯承办商法定持牌机构 · OTISEL曾用名 (2)存在破产清盘呈请 (HCCW)

奥的斯电梯(香港)有限公司

OTIS ELEVATOR COMPANY (H.K.) LIMITED

登记册核验:2026-10-18
司法管辖地:中国香港司法管辖地:中国香港

【奥的斯电梯(香港)有限公司】(OTIS ELEVATOR COMPANY(H.K.)LIMITED)于1974-09-05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条例》(第622章)注册成立(已运营52年),法团类别为【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现状为【仍注册】。公司注册编号(CR/CRN)为【0040049】,商业登记证号(BR/BRN)为【04264911】。在法定监管资质方面,该公司获香港法定监管机构核准,持有保安及护卫业管理委员会(SGSIA)牌照(牌照编号:0820)、机电工程署注册电业承办商(EMSD)牌照(牌照编号:013783)、机电工程署注册升降机及自动梯承办商(EMSD)特许牌照、香港法定监管机构(Devb Supplier)牌照(牌照编号:OTISEL)。公司法定注册办事处设于“香港九龙湾启祥道17号高银金融国际中心13楼”。在司法与清盘排查方面,经司法穿透核验,该法团涉及香港高等法院强制清盘呈请(HCCW)案件,属于重大破产清盘司法预警。

一、 香港持牌保安公司官方登记背景与现状 (保安公司牌照编号: 0820)

中文法定名称 奥的斯电梯(香港)有限公司 英文法定名称 OTIS ELEVATOR COMPANY (H.K.) LIMITED
企业名称沿革
(曾用名 2 个)
1974-09-05 法团成立初始名称
OTIS ELEVATOR COMPANY (HONG KONG) LIMITED
1974-10-07 曾用法定名称 1
OTIS ELEVATOR COMPANY (H.K.) LIMITED
1995-06-15 现用法定名称
奥的斯电梯(香港)有限公司OTIS ELEVATOR COMPANY (H.K.) LIMITED
公司注册编号 (CRN) 0040049 商业登记号码 (BRN) 04264911
成立日期 1974-09-05 公司类别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现状 仍注册 法定申报周期
2027-09-05✓ 2026年度已申报
注册办事处地址
香港九龙湾启祥道17号高银金融国际中心13楼
重要控制人 (SCR) 依法备存。如需穿透实益拥有人(UBO)及持股架构,请申请商业尽调报告。

二、 持牌保安公司官方存档文件查册(最新周年申报表 / 公司章程 / 董事名册 / 会计师核证副本)

项次存档日期文件编号文件名称页数收费调阅
1 2026-09-17 22402461787
NAR1周年申报表 (2026) (英)
2026-09-17·22402461787·12页·HK$ 28
12 HK$ 28
2 2026-04-15 22002014225
ND2A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通知书 (委任/停任) (英)
2026-04-15·22002014225·3页·HK$ 20
3 HK$ 20
3 2025-09-22 70004977323
NAR1周年申报表 (2025) (英)
2025-09-22·70004977323·11页·HK$ 28
11 HK$ 28
4 2025-01-21 24001747909
ND2B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详情通知书 (英)
2025-01-21·24001747909·3页·HK$ 20
3 HK$ 20
5 2025-01-14 22001724047
ND2A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通知书 (委任/停任) (英)
2025-01-14·22001724047·3页·HK$ 20
3 HK$ 20
6 2025-01-10 24001740507
NR2备存公司登记册及纪录的地点通知书 (英)
2025-01-10·24001740507·2页·HK$ 20
2 HK$ 20
7 2024-10-02 22101947886
ND2B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详情通知书 (英)
2024-10-02·22101947886·4页·HK$ 20
4 HK$ 20
8 2024-09-23 23302286132
NAR1周年申报表 (2024) (英)
2024-09-23·23302286132·12页·HK$ 28
12 HK$ 28
9 2024-03-15 22602509200
NR1更改注册办事处地址通知书 (英)
2024-03-15·22602509200·1页·HK$ 20
1 HK$ 20
10 2023-12-27 SH000001699
BRN_REF商业登记号码作为唯一业务识别码参考文件
2023-12-27·SH000001699·1页·HK$ 20
1 HK$ 20

三、 持牌保安公司商业尽职调查与安全主管穿透(保安类别业务、警务处处分与司法清盘呈请)

32 类香港法定监管牌照核验 持有有效机构牌照
保安及护卫业管理委员会 (SGSIA)
现行持牌
牌照号码 0820
机电工程署注册电业承办商 (EMSD)
有效注册
牌照号码 013783
机电工程署注册升降机及自动梯承办商 (EMSD)
有效注册
法定特许牌照备存于册
香港法定监管机构 (Devb Supplier)
官方认可
牌照号码 OTISEL
法院诉讼与破产清盘排查 破产清盘呈请 (HCCW)
经香港各级法院传讯令状及破产管理署(ORO)数据库穿透排查,该法团涉及 199 宗诉讼案卷,且存在香港高等法院破产清盘呈请(HCCW),属于重大资不抵债与司法清盘预警。
官方监管处分与警示名单 未见监管处罚或警示
覆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金管局欺诈警示名录、公司注册处TCSP牌照处分、证监会纪律行动及海关合规名录,暂无公开负面记录。
注册办事处与实际经营核验 地址双语已解析
香港九龙湾启祥道17号高银金融国际中心13楼
法定注册办事处依据第622章备存 需香港持牌地址与秘书?→
香港法团全景商业尽职调查与风险排查服务
💡 法团经办人通道:若需办理本法团周年申报表 (NAR1) 补报、法定秘书托管或商业登记更正,可对接恒诚商务持牌顾问。 了解详情 →

四、 香港持牌保安公司合规查册与牌照资质常见问题解答

在跨境商业核验与法团存续合规审查中,【奥的斯电梯(香港)有限公司】经证实为依据香港《公司条例》于 1974-09-05 正式设立之法团实体(已运营 52 年)。香港官方登记公报确认其法定状态为【仍注册 (Live / Active)】,具备合法对外开展商业签约与经营之主体资格(数据核验基准:2026年10月)。

该法团由香港政府各主管机构核发之法定主键如下:1. 商业登记证号 (BRN / 唯一业务识别码 UBI):【04264911】(香港政府自2023年12月27日起实施唯一业务识别码制度,该8位数字即为香港跨部门通用之官方唯一法团标识码及税务登记号);2. 公司注册编号 (CRN):【0040049】(公司注册处历史核发之法定存档文件编号)。在国际贸易、离岸银行开户合规 KYC 及跨境合同签署中,凭上述双主键可唯一锁定该法团主体。

依据香港法例,在港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不设“单一法定代表”职位,由董事会(Directors)依法行使最高管理决策职权。依据香港《公司条例》查册新安排(隐私保护制度),公众目前可查阅该法团董事之通讯地址及部分遮蔽身份证号码。如需调阅该法团完整的现任及历任董事履历、股东股权与股份配发架构(NAR1原件)、重要控制人备存登记册(SCR)及实益拥有人(UBO)多层穿透档案,须依法通过香港官方查册系统或合规尽职调查程序办理。

依据香港公司注册处官方登记档案,该法团自注册成立以来共计发生 2 次法定名称变更记录:“OTIS ELEVATOR COMPANY (HONG KONG) LIMITED(生效于 1974-09-05)”、“OTIS ELEVATOR COMPANY (H.K.) LIMITED(生效于 1974-10-07)”。现用法定名称经公司注册处处长核发更名证书确认生效。排查曾用名有助于全面核验企业历史履约、司法诉讼与信贷信用全貌。

可以。在香港公司注册处官方电子查册数据库中,【奥的斯电梯(香港)有限公司】依法备存之法定存盘文件累计达【10】卷。可供查阅的权威官方存盘卷宗涵盖最新交付之周年申报表(NAR1,详尽记载股东持股比例、已发行股本结构及现任董事履历)、法团成立文件(NNC1)与章程细则,每一卷存盘文件均附带香港公司注册处官方验证条形码。

经香港法定监管机构持牌数据库与司法机构交叉排查:1. 法定监管资质:该法团获香港法定监管机构核准,现行持有【保安及护卫业管理委员会 (SGSIA)(牌照号:0820)、机电工程署注册电业承办商 (EMSD)(牌照号:013783)、机电工程署注册升降机及自动梯承办商 (EMSD)、香港法定监管机构 (Devb Supplier)(牌照号:OTISEL)】(状态:现存持牌); 2. 司法排查(诉讼裁判与清盘呈请):排查到该法团涉及香港法院强制清盘呈请(Winding-up Petition, HCCW 案号)记录,属于重大破产清盘与资不抵债司法风险,建议立即调阅司法卷宗与债务呈请详情。

依据香港公司注册处官方登记档案,【奥的斯电梯(香港)有限公司】的法定注册办事处(官方登记总部)地址备存为:“香港九龙湾启祥道17号高银金融国际中心13楼”。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658条规定,所有在港注册法团均须在香港境内设立实体注册办事处,作为接收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文、法定通知书及法院传票之法定送达处所。

香港商业登记制度不以互联网网站为设立或运营要件。查证【奥的斯电梯(香港)有限公司】之法人资格与对外缔约权限,权威路径为检索公司注册处最新交付之周年申报表(NAR1)及商业登记证(BRN:04264911)。以法定登记档案为准绳,系国际跨境贸易与离岸融资中识别主体真伪的标准合规准则。

五、 近似字号与同类法团速查

调阅法定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