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司基本资料与法定注册信息
| 中文法定名称 | 云博景盛有限公司 | 英文法定名称 | YUN BO JING SHENG LIMITED |
|---|---|---|---|
| 公司注册编号 (CRN) | —(未登记公司注册编号) | 商业登记号码 (BRN) | 81350933 |
| 成立日期 | 2026-10-08 | 公司类别 |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现状 | 仍注册 | 法定申报周期 | 2027-10-08首届申报 (成立当年毋须提交) |
| 注册办事处地址 | 香港沙田坳背湾街37-39号峰达工业大厦10楼07室峰达工业大厦 · 查看同商厦法团 → | ||
|---|---|---|---|
| 重要控制人 (SCR) | 依法备存。如需穿透实益拥有人(UBO)及持股架构,请申请商业尽调报告。 | ||
二、 公司注册处官方存档文件查册(法团成立表格 / 董事变更表 / 会计师核证)
| 文件名称 | 调阅 |
|---|---|
A&A组织章程细则 (英) | |
NNC1法团成立表格 (股份有限公司) (英) | |
CI公司注册证书 |
三、 商业尽职调查与司法诉讼、行政处分风险排查
四、 香港公司商业查册与尽调合规常见疑问解答
【云博景盛有限公司】是合法注册的香港公司吗?目前法定运营现状如何?
【云博景盛有限公司】系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于 2026-10-08 依法注册成立之合法法团(今年新成立)。依据香港公司注册处(CR)官方登记档案最新记录,该法团当前法定地位为【仍注册 (Live / Active)】,依法具备独立法人主体资格与民事权利能力(数据最新核验于:2026年10月)。
【云博景盛有限公司】的商业登记证号码 (BRN) 是多少?是否有公司注册编号 (CRN)?
该法团由香港政府核发之官方唯一法定主键为:商业登记证号 (BRN / 唯一业务识别码 UBI):【81350933】。自2023年12月27日起,香港公司注册处全面实施「唯一业务识别码 (UBI)」第二阶段,新成立之香港法团一律采用由税务局核发之8位商业登记证号作为跨部门法定唯一识别编号,公司注册处已不再另行核发独立之公司注册编号 (CRN)。在国际贸易、离岸银行开户合规 KYC 及跨境合同签署中,凭该8位 UBI 即可唯一确认法团法律主体地位。
谁是【云博景盛有限公司】的法定董事?如何调取其股东出资名册与重要控制人 (SCR/UBO)?
依据香港法例,在港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不设“法定代表人”职位,由董事会(Directors)依法行使最高管理决策职权。依据香港《公司条例》查册新安排(隐私保护制度),公众目前可查阅该法团董事之通讯地址及部分遮蔽身份证号码。如需调阅该法团完整的现任及历任董事履历、股东股权出资架构(NAR1原件)、重要控制人备存登记册(SCR)及实益拥有人(UBO)多层穿透档案,须依法通过特区官方查册系统或合规尽职调查程序办理。
如何查册【云博景盛有限公司】的首任董事与创始股东?可以调阅法团成立表格 (NNC1) 吗?
可以。因【云博景盛有限公司】存续未满1年,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107条规定,其首份周年申报表(NAR1)将于成立满一周年时交付。目前官方档案库已备存其初始设立卷宗(累计备存【1】卷法定记录)。当前穿透该法团股权架构、首任董事及法定登记地址的权威法定文件为【法团成立表格 (Form NNC1)】与公司组织章程细则(A&A),均具备官方条形码登记凭证,支持出具受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 (AFRC) 监管之执业会计师 CTC 核证副本。
【云博景盛有限公司】是否持有法定监管牌照?是否存在法院诉讼记录或破产清盘呈请?
经香港法定监管机构持牌数据库与司法机构交叉排查:1. 法定监管资质:经香港法定监管机构持牌数据库全面检索(涵盖金管局 HKMA、证监会 SFC、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 TCSP、海关 MSO/DPMS 等),该法团未申领特殊行政特许牌照,属于一般股份有限公司; 2. 司法排查(诉讼裁判与清盘呈请):经比对香港司法机构公开传讯令状数据库,暂未检索到该法团的公开涉诉或清盘呈请(HCCW)记录。
【云博景盛有限公司】的香港官方注册办事处(法定总部地址)位于哪里?
依据香港公司注册处官方登记底册,【云博景盛有限公司】的法定注册办事处(官方登记总部)地址备存为:“香港沙田坳背湾街37-39号峰达工业大厦10楼07室”。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658条规定,所有在港注册法团均须在香港境内设立实体注册办事处,作为接收特区政府公文、法定通知书及法院传票之法定送达处所。
【云博景盛有限公司】在香港特区有备案官方网站吗?如何核实企业真实性?
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及《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香港私人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无须在公司注册处或税务局备案官方互联网域名。核实香港企业之法定主体资格、存续状况及授权经营权限,唯一权威依据为特区政府法定登记归档文件——包括法团成立表格 (NNC1)、公司注册证明书 (CI)、最新年度周年申报表 (NAR1) 以及由税务局核发之 8 位商业登记证号(BRN:81350933)。海外买家及商业伙伴应以官方注册处出具之法定底册作为商业尽职调查依据,防范虚假外贸交易与网络冒名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