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QUE BUSINESS IDENTIFIER / COMPANY REGISTRATION NUMBER
UBI 79183300
仍注册法定持牌机构 · TVRkWXhNMmc4PT0=法定持牌机构 · TVRmWXhNYWdkPT0=法定持牌机构 · TVQ2UXdNOFFkPT0=法定持牌机构 · TVQxUXdNNlEzPT0=法定持牌机构 · TVQzSTNOYXc1PT0=法定持牌机构 · TVQwRTFONUEyPT0=曾用名 (1)

菲悦港家雇佣中心有限公司

Wishful employment center Limited

官方最后核验:2026-09-28
尽调查册:0 次
司法管辖地:中国香港司法管辖地:中国香港

【菲悦港家雇佣中心有限公司】(Wishful employment center Limited)于2025-11-17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条例》(第622章)注册成立(今年新成立,依法合规运营中),法团类别为【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现状为【仍注册】。公司注册编号(CR/CRN)为【3662156】,商业登记证号(BR/BRN)为【79183300】。在法定监管资质方面,该公司获香港法定监管机构核准,持有香港法定监管机构(Labour Ea)牌照(牌照编号:TVRkWXhNMmc4PT0=)、香港法定监管机构(Labour Ea)牌照(牌照编号:TVRmWXhNYWdkPT0=)、香港法定监管机构(Labour Ea)牌照(牌照编号:TVQ2UXdNOFFkPT0=)、香港法定监管机构(Labour Ea)牌照(牌照编号:TVQxUXdNNlEzPT0=)、香港法定监管机构(Labour Ea)牌照(牌照编号:TVQzSTNOYXc1PT0=)、香港法定监管机构(Labour Ea)牌照(牌照编号:TVQwRTFONUEyPT0=)。公司法定注册办事处设于“香港中环利源西街辉文大厦8楼801室”。

一、 公司法定登记资料与商业登记证现状核验

中文法定名称 菲悦港家雇佣中心有限公司 英文法定名称 Wishful employment center Limited
公司注册编号 (CRN) 3662156 商业登记号码 (BRN) 79183300
成立日期 2025-11-17 公司类别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现状 仍注册 法定申报周期
2026-11-17
注册办事处地址
香港中环利源西街辉文大厦8楼801室香港中环利源西街辉文大厦 · 查看同大厦法团 →
重要控制人 (SCR) 依法备存。如需穿透实益拥有人(UBO)及持股架构,请申请商业尽调报告。
企业名称沿革
(曾用名 1 个)
2025-11-17 法团成立初始名称
如愿雇佣中心有限公司Wishful employment center Limited
2025-12-11 现用法定名称
菲悦港家雇佣中心有限公司Wishful employment center Limited

二、 公司注册处官方存档文件查册(法团成立表格 / 董事变更表 / 会计师核证)

💡
法定存档提示:该法团属于今年新成立公司(存续未满1年)。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107条,新成立法团首份周年申报表(NAR1)将于成立满一周年交付。如需穿透查册创始股东出资、首任董事及法定地址,请调阅下方官方盖印【法团成立表格 (Form NNC1)】原件或公司章程(A&A)。
项次存档日期文件编号文件名称页数收费调阅
1 2025-12-11 40025278401
DOC公司更改名称证明书
2025-12-11·40025278401·1页·HK$ 20
1 HK$ 20
2 2025-12-11 23402470475
NNC2(英) 更改公司名称通知书
2025-12-11·23402470475·1页·HK$ 20
1 HK$ 20
3 2025-11-17 70005141631
A&A(英)组织章程细则
2025-11-17·70005141631·18页·HK$ 33
18 HK$ 33
4 2025-11-17 70005141630
NNC1(英) 法团成立表格(股份有限公司)
2025-11-17·70005141630·8页·HK$ 28
8 HK$ 28
5 2025-11-17 40025119815
CI公司注册证明书
2025-11-17·40025119815·1页·HK$ 20
1 HK$ 20

三、 商业尽职调查与司法诉讼、行政处分风险排查

32 类香港法定监管牌照核验 持有有效机构牌照
香港法定监管机构 (Labour Ea)
现行持牌
牌照号码 TVRkWXhNMmc4PT0=
香港法定监管机构 (Labour Ea)
现行持牌
牌照号码 TVRmWXhNYWdkPT0=
香港法定监管机构 (Labour Ea)
现行持牌
牌照号码 TVQ2UXdNOFFkPT0=
香港法定监管机构 (Labour Ea)
现行持牌
牌照号码 TVQxUXdNNlEzPT0=
香港法定监管机构 (Labour Ea)
现行持牌
牌照号码 TVQzSTNOYXc1PT0=
香港法定监管机构 (Labour Ea)
现行持牌
牌照号码 TVQwRTFONUEyPT0=
法院诉讼与破产清盘排查 无公开涉诉记录
比对 100万+ 企业诉讼与清盘数据库,未检索到针对该法团的公开涉诉或清盘呈请(HCCW)。
官方监管处分与警示名单 未见监管处罚或警示
覆盖香港特区政府宪报、金管局欺诈黑名单、公司注册处TCSP牌照处分、证监会纪律行动及海关合规名录,暂无公开负面记录。
注册办事处与实际经营核验 地址双语已解析
香港中环利源西街辉文大厦8楼801室
法定注册办事处依据第622章备存 需香港持牌地址与秘书?→
香港法团全景商业尽职调查与风险排查服务
💡 法团经办人通道:若需办理本法团周年申报表 (NAR1) 补报、法定秘书托管或商业登记更正,可对接恒诚商务持牌顾问。 了解详情 →

四、 香港公司商业查册与尽调合规常见疑问解答

【菲悦港家雇佣中心有限公司】系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于 2025-11-17 依法注册成立之合法法团(今年新成立)。依据香港公司注册处(CR)官方登记档案最新记录,该法团当前法定地位为【仍注册 (Live / Active)】,处于正常合法存续状态(数据最后核验于:2026年9月)。

该法团由香港政府各主管机构核发之法定主键如下:1. 商业登记证号 (BRN / 唯一业务识别码 UBI):【79183300】(香港政府自2023年12月27日起实施唯一业务识别码制度,该8位数字即为香港跨部门通用之官方唯一法团标识码及税务登记号);2. 公司注册编号 (CRN):【3662156】(公司注册处历史核发之法定存档文件编号)。在国际贸易、离岸银行开户合规 KYC 及跨境合同签署中,凭上述双主键可唯一锁定该法团主体。

依据香港法例,在港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不设“法定代表人”职位,由董事会(Directors)依法行使最高管理决策职权。依据香港《公司条例》查册新安排(隐私保护制度),公众目前可查阅该法团董事之通讯地址及部分遮蔽身份证号码。如需调取该法团完整的现任及历任董事履历、股东股权出资架构(NAR1原件)、重要控制人备存登记册(SCR)及实益拥有人(UBO)多层穿透报告,可通过 86hc.com 在线申请出具正式《商业尽职调查全本报告》。

依据香港公司注册处官方登记档案,该法团自注册成立以来共计发生 1 次法定名称变更记录:“如愿雇佣中心有限公司(生效于 2025-11-17)”。现用法定名称经公司注册处处长核发更名证书确认生效。排查曾用名有助于全面核验企业历史履约、司法诉讼与信贷信用全貌。

可以。因【菲悦港家雇佣中心有限公司】属于今年新成立公司(存续未满1年),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107条规定,其首份周年申报表(NAR1)将于成立满一周年时交付。当前穿透该法团股权架构、首任董事及法定注册地址的权威法定文件为【法团成立表格 (Form NNC1)】。您可于 86hc.com 即时调阅官方盖印的 NNC1 表格原件(详尽载明创始股东持股明细、首任董事身份资料、法定注册地址与秘书信息)及公司章程(A&A)。支持 15~30 分钟极速出件及香港执业会计师 CTC 法定核证副本。

经香港法定监管机构持牌数据库与司法机构交叉排查:1. 法定监管资质:该法团获香港法定监管机构核准,现行持有【香港法定监管机构 (Labour Ea)(牌照号:TVRkWXhNMmc4PT0=)、香港法定监管机构 (Labour Ea)(牌照号:TVRmWXhNYWdkPT0=)、香港法定监管机构 (Labour Ea)(牌照号:TVQ2UXdNOFFkPT0=)、香港法定监管机构 (Labour Ea)(牌照号:TVQxUXdNNlEzPT0=)、香港法定监管机构 (Labour Ea)(牌照号:TVQzSTNOYXc1PT0=)、香港法定监管机构 (Labour Ea)(牌照号:TVQwRTFONUEyPT0=)】(状态:在册持牌); 2. 司法排查(诉讼裁判与清盘呈请):经比对本站收录的 100万+ 香港企业诉讼与清盘案卷,暂未检索到该法团的公开涉诉或清盘呈请(HCCW)记录。

依据香港公司注册处官方登记底册,【菲悦港家雇佣中心有限公司】的法定注册办事处(官方登记总部)地址备存为:“香港中环利源西街辉文大厦8楼801室”。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658条规定,所有在港注册法团均须在香港境内设立实体注册办事处,作为接收特区政府公文、法定通知书及法院传票之法定送达处所。

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及《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香港私人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无须在公司注册处或税务局备案官方互联网域名。核实香港企业之法定主体资格、存续状况及授权经营权限,唯一权威依据为特区政府法定登记归档文件——包括法团成立表格 (NNC1)、公司注册证明书 (CI)、最新年度周年申报表 (NAR1) 以及由税务局核发之 8 位商业登记证号(BRN:79183300)。海外买家及商业伙伴应以官方注册处出具之法定底册作为商业尽职调查依据,防范虚假外贸交易与网络冒名诈骗。

五、 近似字号与同类法团速查

调阅官方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