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REGISTRATION NUMBER
BRN 67197357
已告解散涉及 1 宗案件

ACUMEN GLOBAL LIMITED

登記冊核驗:2026-10-16
司法管轄地:中國香港司法管轄地:中國香港

【ACUMEN GLOBAL LIMITED】於2017-01-24依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公司條例》(第622章)註冊成立,法團類別為【私人股份有限公司】。後已刊登政府憲報正式公告解散,法定現狀為【已告解散】。商業登記號碼(BR/BRN)為【67197357】。在司法涉案排查方面,香港各級法院登記有該法團關聯之【1】宗公開訴訟案卷(經核驗未見清盤呈請;案卷明細與裁判記錄歸檔於商業盡職調查報告)。

一、 公司基本資料與法定註冊登記信息

中文法定名稱 —(未登記中文名稱) 英文法定名稱 ACUMEN GLOBAL LIMITED
公司註冊編號 (CRN) —(未登記公司註冊編號) 商業登記號碼 (BRN) 67197357
成立日期 2017-01-24 公司類別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現狀 已告解散 法定解散日期 官方檔案備存
註冊辦事處地址
地址依法備存於最新週年申報表 (NAR1),支持一鍵調取官方清晰原件。
重要控制人 (SCR) 依法備存。如需穿透實益擁有人(UBO)及持股架構,請申請商業盡調報告。

二、 香港公司註冊處官方存檔文件清冊

項次存檔日期文件編號文件名稱頁數收費調閱
該企業暫未索引法定存檔文件
官方檔案正與公司註冊處公開登記冊進行實時校驗。如需加急調取特定年份申報表或歷史章程,請對接專屬合規顧問。

三、 商業盡職調查與風險合規排查

32 類香港法定監管牌照核驗 未持有特定牌照
經系統核對香港 32 類法定監管機構名冊,未登記特定受規管牌照(屬普通商貿/服務類企業)。
法院訴訟與破產清盤排查 涉及 1 宗訴訟案卷
經香港各級法院傳訊令狀及破產管理署(ORO)數據庫穿透排查,該法團涉及 1 宗公開訴訟案卷登記;排查確認未見清盤呈請(HCCW),當前司法存續與資信狀態正常。
官方監管處分與警示名單 未見監管處罰或警示
覆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憲報、金管局欺詐警示名冊、公司註冊處TCSP牌照處分、證監會紀律行動及海關合規名冊,暫無公開負面記錄。
註冊辦事處與實際經營核驗 待調閱登記冊原件解析
地址依法備存於最新週年申報表 (NAR1)。
法定註冊辦事處依據第622章備存 需香港持牌地址與秘書?→
香港法團全景商業盡職調查與風險排查服務
💡 利益相關方須知:如需調取該法團歷史清盤呈請、撤銷註冊核證或辦理恢復註冊(Restoration),可對接恒誠持牌顧問協助。 諮詢專業顧問 →

四、 法團核心檔案與法定現狀權威問答

【ACUMEN GLOBAL LIMITED】於 2017-01-24 依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依法註冊成立。根據香港政府憲報公告及公司註冊處法定登記檔案,該法團已刊登政府憲報正式公告解散,當前法定登記現狀為【已告解散 (Dissolved)】,該法團之法律人格已告終止(數據最後核驗於:2026年10月)。

該法團由香港政府核發之官方唯一法定主鍵為:商業登記證號 (BRN / 唯一業務識別碼 UBI):【67197357】。自2023年12月27日起,香港公司註冊處全面實施「唯一業務識別碼 (UBI)」第二階段,新成立之香港法團一律採用由稅務局核發之8位商業登記證號作為跨部門法定唯一識別編號,公司註冊處已不再另行核發獨立之公司註冊編號 (CRN)。在國際貿易、離岸銀行開戶合規 KYC 及跨境合同簽署中,憑該8位 UBI 即可唯一確認法團法律主體地位。

依據香港法例,在港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不設「单一法定代表」職位,由董事會(Directors)依法行使最高管理決策職權。依據香港《公司條例》查冊新安排(私隱保護制度),公眾目前可查閱該法團董事之通訊地址及部分遮蔽身份證號碼。如需調閱該法團完整的現任及歷任董事履歷、股東股權與股份配發架構(NAR1原件)、重要控制人備存登記冊(SCR)及實益擁有人(UBO)多層穿透檔案,須依法透過香港官方查冊系統或合規盡職調查程序辦理。

可以。在香港公司註冊處官方電子查冊數據庫中,【ACUMEN GLOBAL LIMITED】依法備存之法定存盤文件累計達【1】卷。可供查閱的權威官方存盤卷宗涵蓋最新交付之週年申報表(NAR1,詳盡記載股東持股比例、已發行股本結構及現任董事履歷)、法團成立文件(NNC1)與章程細則,每一卷存盤文件均附帶香港公司註冊處官方驗證條形碼。

經香港法定監管機構持牌數據庫與司法機構交叉排查:1. 法定監管牌照與資格:該法團未申領特殊行政特許牌照,且法團已依法公告解散; 2. 司法排查(訴訟裁判與清盤呈請):經香港各級法院公開傳訊令狀數據庫排查,檢索到該法團關聯【1】宗公開案件登記,排查確認未見清盤呈請(HCCW);涉案案號、原被告主體、爭議標的及裁判文書可透過正式盡職調查程序調閱核實。

依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及《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香港公司依法無須在公司註冊處或稅務局備案官方互聯網域名。鑑於【ACUMEN GLOBAL LIMITED】已依法公告解散,市面上若有任何網站聲稱代表該實體從事現行商業活動,均存在高風險。核實該商號歷史存續憑證、解散歸檔公告及商業登記歷史紀錄(BRN:67197357),唯一權威依據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法定檔案。

五、 近似字號與同類法團速查

調閱法定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