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QUE BUSINESS IDENTIFIER / COMPANY REGISTRATION NUMBER
UBI 76203729
处长拟剔除公示中法定持牌机构 · HOKLAS204法定持牌机构 · HOKLAS231法定持牌机构 · HOKLAS299法定持牌机构 · HOKLAS311法定持牌机构 · HOKLAS835S法定持牌机构 · HOKLAS841S法定持牌机构 · HOKLAS868P法定持牌机构 · HKCAS002法定持牌机构 · HKCAS032法定持牌机构 · HKCAS033法定持牌机构 · HKIAS026法定持牌机构 · HKIAS044

苍穹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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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最后核验:2026-09-26
尽调查册:0 次
司法管辖地:中国香港司法管辖地:中国香港

【苍穹贸易有限公司】(NULL)于2024-02-06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条例》(第622章)注册成立,法团类别为【私人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已向香港公司注册处提交第751(1)条撤销注册申请,法定现状为【申请撤销注册中】。公司注册编号(CR/CRN)为【3366945】,商业登记证号(BR/BRN)为【76203729】。在法定监管资质方面,该公司获香港法定监管机构核准,持有香港认可处认可实验所(HKAS)牌照(牌照编号:HOKLAS204)、香港认可处认可实验所(HKAS)牌照(牌照编号:HOKLAS231)、香港认可处认可实验所(HKAS)牌照(牌照编号:HOKLAS299)、香港认可处认可实验所(HKAS)牌照(牌照编号:HOKLAS311)、香港认可处认可实验所(HKAS)牌照(牌照编号:HOKLAS835S)、香港认可处认可实验所(HKAS)牌照(牌照编号:HOKLAS841S)、香港认可处认可实验所(HKAS)牌照(牌照编号:HOKLAS868P)、香港认可处认可实验所(HKAS)牌照(牌照编号:HKCAS002)、香港认可处认可实验所(HKAS)牌照(牌照编号:HKCAS032)、香港认可处认可实验所(HKAS)牌照(牌照编号:HKCAS033)、香港认可处认可实验所(HKAS)牌照(牌照编号:HKIAS026)、香港认可处认可实验所(HKAS)牌照(牌照编号:HKIAS044)。公司法定注册办事处设于“香港葵涌大连排道162-170号金龙工业中心2座4楼I-1室”。

一、 香港认可处官方认可现况与实验所资质核查 (实验所认可编号: HOKLAS204)

中文法定名称 苍穹贸易有限公司 英文法定名称 NULL
公司注册编号 (CRN) 3366945 商业登记号码 (BRN) 76203729
成立日期 2024-02-06 公司类别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现状 处长拟剔除公示中 法定申报周期 处长拟剔除审理中 (NAR1暂停交付)
注册办事处地址
香港葵涌大连排道162-170号金龙工业中心2座4楼I-1室金龙工业中心 · 查看同商厦法团 →
重要控制人 (SCR) 依法备存。如需穿透实益拥有人(UBO)及持股架构,请申请商业尽调报告。

二、 香港认可处实验所官方存档文件查册(最新周年申报表 / 公司章程 / 董事名册 / 会计师核证副本)

项次存档日期文件编号文件名称页数收费调阅
1 2024-02-06 40021663898
CI公司注册证明书
2024-02-06·40021663898·1页·HK$ 20
1 HK$ 20
2 2024-02-06 70003562068
NNC1法团成立表格 (股份有限公司)
2024-02-06·70003562068·8页·HK$ 28
8 HK$ 28
3 2024-02-06 70003562069
A&A(英)组织章程细则
2024-02-06·70003562069·18页·HK$ 33
18 HK$ 33

三、 官方认可实验所商业尽职调查与批准签署人穿透(检测认证范围、认可处处分与清盘呈请)

32 类香港法定监管牌照核验 持有有效机构牌照
香港认可处认可实验所 (HKAS)
官方认可
牌照号码 HOKLAS204
香港认可处认可实验所 (HKAS)
官方认可
牌照号码 HOKLAS231
香港认可处认可实验所 (HKAS)
官方认可
牌照号码 HOKLAS299
香港认可处认可实验所 (HKAS)
官方认可
牌照号码 HOKLAS311
香港认可处认可实验所 (HKAS)
官方认可
牌照号码 HOKLAS835S
香港认可处认可实验所 (HKAS)
官方认可
牌照号码 HOKLAS841S
香港认可处认可实验所 (HKAS)
官方认可
牌照号码 HOKLAS868P
香港认可处认可实验所 (HKAS)
官方认可
牌照号码 HKCAS002
香港认可处认可实验所 (HKAS)
官方认可
牌照号码 HKCAS032
香港认可处认可实验所 (HKAS)
官方认可
牌照号码 HKCAS033
香港认可处认可实验所 (HKAS)
官方认可
牌照号码 HKIAS026
香港认可处认可实验所 (HKAS)
官方认可
牌照号码 HKIAS044
法院诉讼与破产清盘排查 未见涉案 · 未见清盘
经香港各级法院公开传讯令状及破产管理署(ORO)数据库穿透排查,未见针对该法团的公开诉讼案件,未见清盘呈请(HCCW),司法存续状态良好。
官方监管处分与警示名单 未见监管处罚或警示
覆盖香港特区政府宪报、金管局欺诈黑名单、公司注册处TCSP牌照处分、证监会纪律行动及海关合规名录,暂无公开负面记录。
注册办事处与实际经营核验 地址双语已解析
香港葵涌大连排道162-170号金龙工业中心2座4楼I-1室
香港法团全景商业尽职调查与风险排查服务

四、 香港认可处认可实验所合规查册与检测资质常见问题解答

【苍穹贸易有限公司】于 2024-02-06 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依法注册成立。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最新公告,该法团目前已提交第751(1)条撤销注册申请,法定登记现状为【申请撤销注册中 (Deregistration Pending)】(数据最后核验于:2026年9月)。

该法团由香港政府各主管机构核发之法定主键如下:1. 商业登记证号 (BRN / 唯一业务识别码 UBI):【76203729】(香港政府自2023年12月27日起实施唯一业务识别码制度,该8位数字即为香港跨部门通用之官方唯一法团标识码及税务登记号);2. 公司注册编号 (CRN):【3366945】(公司注册处历史核发之法定存档文件编号)。在国际贸易、离岸银行开户合规 KYC 及跨境合同签署中,凭上述双主键可唯一锁定该法团主体。

依据香港法例,在港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不设“法定代表人”职位,由董事会(Directors)依法行使最高管理决策职权。依据香港《公司条例》查册新安排(隐私保护制度),公众目前可查阅该法团董事之通讯地址及部分遮蔽身份证号码。如需调取该法团完整的现任及历任董事履历、股东股权出资架构(NAR1原件)、重要控制人备存登记册(SCR)及实益拥有人(UBO)多层穿透报告,可通过 86hc.com 在线申请出具正式《商业尽职调查全本报告》。

经香港公司注册处全息法定登记档案穿透核验,该法团自成立注册至今,未曾发生过任何法定公司名称变更记录,自设立起持续沿用现用注册名称。

可以。86hc.com 全量索引香港公司注册处官方登记存档库,支持在线即时调阅该法团官方归档法定文件。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107条规定,本地私人公司须于每年成立周年日起计42日内向公司注册处处长交付周年申报表(NAR1)存档。您可于在线极速调阅的原件包括:最新年度周年申报表(Form NAR1 - 载明最新注册资本、法定地址、董事名册与股份出资明细)、法团成立表格(Form NNC1 / NC1 - 初始设立法定文件)、公司组织章程细则(Articles of Association)及董事秘书变更申报表(Form ND2A)。同时支持 15~30 分钟极速出具注册处归档文件及申请香港执业资深会计师(CPA Practising)法定核证副本(CTC)。

经香港法定监管机构持牌数据库与司法机构交叉排查:1. 法定监管资质:该法团历史曾获批【香港认可处认可实验所 (HKAS)(牌照号:HOKLAS204)、香港认可处认可实验所 (HKAS)(牌照号:HOKLAS231)、香港认可处认可实验所 (HKAS)(牌照号:HOKLAS299)、香港认可处认可实验所 (HKAS)(牌照号:HOKLAS311)、香港认可处认可实验所 (HKAS)(牌照号:HOKLAS835S)、香港认可处认可实验所 (HKAS)(牌照号:HOKLAS841S)、香港认可处认可实验所 (HKAS)(牌照号:HOKLAS868P)、香港认可处认可实验所 (HKAS)(牌照号:HKCAS002)、香港认可处认可实验所 (HKAS)(牌照号:HKCAS032)、香港认可处认可实验所 (HKAS)(牌照号:HKCAS033)、香港认可处认可实验所 (HKAS)(牌照号:HKIAS026)、香港认可处认可实验所 (HKAS)(牌照号:HKIAS044)】,惟因法团已告解散,该法定监管资质现已注销失效; 2. 司法排查(诉讼裁判与清盘呈请):经香港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区域法院及破产管理署(ORO)穿透排查,未见公开诉讼案卷记录,未见强制清盘呈请(HCCW)记录。

依据香港公司注册处官方登记底册,【苍穹贸易有限公司】的法定注册办事处(官方登记总部)地址备存为:“香港葵涌大连排道162-170号金龙工业中心2座4楼I-1室”。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658条规定,所有在港注册法团均须在香港境内设立实体注册办事处,作为接收特区政府公文、法定通知书及法院传票之法定送达处所。

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及《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香港私人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无须在公司注册处或税务局备案官方互联网域名。核实香港企业之法定主体资格、存续状况及授权经营权限,唯一权威依据为特区政府法定登记归档文件——包括法团成立表格 (NNC1)、公司注册证明书 (CI)、最新年度周年申报表 (NAR1) 以及由税务局核发之 8 位商业登记证号(BRN:76203729)。海外买家及商业伙伴应以官方注册处出具之法定底册作为商业尽职调查依据,防范虚假外贸交易与网络冒名诈骗。

五、 近似字号与同类法团速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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