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REGISTRATION NUMBER
BRN 39591357

获利得有限公司

WARDLY TECH LIMITED

登记册核验:2026-10-15
司法管辖地:中国香港司法管辖地:中国香港

【获利得有限公司】(WARDLY TECH LIMITED)于2008-06-20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条例》(第622章)注册成立(已运营18年),法团类别为【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现状为【仍注册】。公司注册编号(CR/CRN)为【1249448】,商业登记证号(BR/BRN)为【39591357】。公司法定注册办事处设于“香港观塘区励业街5号振业工业大厦3楼C室”。在司法涉案排查方面,香港各级法院登记有该法团关联的【1】宗公开诉讼案卷(经核验未见清盘呈请;案卷明细与裁判记录归档于商业尽职调查报告)。

一、 公司基本资料与法定注册信息

中文法定名称 获利得有限公司 英文法定名称 WARDLY TECH LIMITED
公司注册编号 (CRN) 1249448 商业登记号码 (BRN) 39591357
成立日期 2008-06-20 公司类别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现状 仍注册 法定申报周期
2026-06-20
注册办事处地址
香港观塘区励业街5号振业工业大厦3楼C室振业工业大厦 · 查看同商厦法团 →
重要控制人 (SCR) 依法备存。如需穿透实益拥有人(UBO)及持股架构,请申请商业尽调报告。

二、 香港公司注册处官方存档文件清册

项次存档日期文件编号文件名称页数收费调阅
1 2018-12-21 40014414989
TERM终止从登记册剔除通知书 (异议成立/维持注册)
2018-12-21·40014414989·1页·HK$ 20
1 HK$ 20
2 2018-12-07 40014346583
745(2)宪报拟剔除公司公告 (第745(2)(b)条) - 3个月公示抗辩期
2018-12-07·40014346583·1页·HK$ 20
1 HK$ 20
3 2018-10-24 40014105090
DOC处长考虑将公司从登记册剔除参考文件 (拟启动除名)
2018-10-24·40014105090·1页·HK$ 20
1 HK$ 20
4 2015-10-26 22801206934
ND2A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通知书 (委任/停任)
2015-10-26·22801206934·3页·HK$ 20
3 HK$ 20
5 2015-07-28 23401224443
NAR1周年申报表 (2015)
2015-07-28·23401224443·9页·HK$ 28
9 HK$ 28
6 2014-07-17 22801028704
NAR1周年申报表 (2014)
2014-07-17·22801028704·9页·HK$ 28
9 HK$ 28
7 2013-06-28 23400958410
NAR1周年申报表 (2013)
2013-06-28·23400958410·9页·HK$ 28
9 HK$ 28
8 2012-06-25 23400836339
NAR1周年申报表 (2012)
2012-06-25·23400836339·9页·HK$ 28
9 HK$ 28
9 2011-06-28 22100641264
NAR1周年申报表 (2011)
2011-06-28·22100641264·9页·HK$ 28
9 HK$ 28
10 2010-06-28 23400551966
NAR1周年申报表 (2010)
2010-06-28·23400551966·9页·HK$ 28
9 HK$ 28

三、 商业尽职调查与司法诉讼、行政处分风险排查

32 类香港法定监管牌照核验 未持有特定牌照
经系统核对香港 32 类法定监管机构名录,未登记特定受规管牌照(属普通商贸/服务类企业)。
法院诉讼与破产清盘排查 涉及 1 宗诉讼案卷
经香港各级法院传讯令状及破产管理署(ORO)数据库穿透排查,该法团涉及 1 宗公开诉讼案卷登记;排查确认未见清盘呈请(HCCW),当前司法存续与资信状态正常。
官方监管处分与警示名单 未见监管处罚或警示
覆盖香港特区政府宪报、金管局欺诈黑名单、公司注册处TCSP牌照处分、证监会纪律行动及海关合规名录,暂无公开负面记录。
注册办事处与实际经营核验 地址双语已解析
香港观塘区励业街5号振业工业大厦3楼C室
法定注册办事处依据第622章备存 需香港持牌地址与秘书?→
香港法团全景商业尽职调查与风险排查服务
💡 法团经办人通道:若需办理本法团周年申报表 (NAR1) 补报、法定秘书托管或商业登记更正,可对接恒诚商务持牌顾问。 了解详情 →

四、 香港公司商业查册与尽调合规常见疑问解答

【获利得有限公司】系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于 2008-06-20 依法注册成立之合法法团(已运营 18 年)。依据香港公司注册处(CR)官方登记档案最新记录,该法团当前法定地位为【仍注册 (Live / Active)】,依法具备独立法人主体资格与民事权利能力(数据最新核验于:2026年10月)。

该法团由香港政府各主管机构核发之法定主键如下:1. 商业登记证号 (BRN / 唯一业务识别码 UBI):【39591357】(香港政府自2023年12月27日起实施唯一业务识别码制度,该8位数字即为香港跨部门通用之官方唯一法团标识码及税务登记号);2. 公司注册编号 (CRN):【1249448】(公司注册处历史核发之法定存档文件编号)。在国际贸易、离岸银行开户合规 KYC 及跨境合同签署中,凭上述双主键可唯一锁定该法团主体。

依据香港法例,在港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不设“法定代表人”职位,由董事会(Directors)依法行使最高管理决策职权。依据香港《公司条例》查册新安排(隐私保护制度),公众目前可查阅该法团董事之通讯地址及部分遮蔽身份证号码。如需调阅该法团完整的现任及历任董事履历、股东股权出资架构(NAR1原件)、重要控制人备存登记册(SCR)及实益拥有人(UBO)多层穿透档案,须依法通过特区官方查册系统或合规尽职调查程序办理。

可以。经香港公司注册处法定登记档案核验,该法团自成立以来已累计归档备存【1】卷法定存盘卷宗。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107条规定,本地私人公司须于每年成立周年日起计42日内向公司注册处处长交付周年申报表(NAR1)存档。法定存盘原件包括:最新年度周年申报表(Form NAR1 - 载明最新注册资本、法定地址、现任董事名册与股份出资明细)、法团成立表格(Form NNC1)及董事秘书变更申报表(Form ND2A),所有文件均具备官方登记条形码(Barcode),具备完全法律效力。

经香港法定监管机构持牌数据库与司法机构交叉排查:1. 法定监管资质:经香港法定监管机构持牌数据库全面检索(涵盖金管局 HKMA、证监会 SFC、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 TCSP、海关 MSO/DPMS 等),该法团未申领特殊行政特许牌照,属于一般股份有限公司; 2. 司法排查(诉讼裁判与清盘呈请):经香港各级法院公开令状数据库排查,检索到该法团关联【1】宗公开案件登记,排查确认未见清盘呈请(HCCW);涉案案号、原被告主体、争议标的及裁判文书可通过正式尽职调查程序调阅核实。

依据香港公司注册处官方登记底册,【获利得有限公司】的法定注册办事处(官方登记总部)地址备存为:“香港观塘区励业街5号振业工业大厦3楼C室”。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658条规定,所有在港注册法团均须在香港境内设立实体注册办事处,作为接收特区政府公文、法定通知书及法院传票之法定送达处所。

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及《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香港私人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无须在公司注册处或税务局备案官方互联网域名。核实香港企业之法定主体资格、存续状况及授权经营权限,唯一权威依据为特区政府法定登记归档文件——包括法团成立表格 (NNC1)、公司注册证书 (CI)、最新年度周年申报表 (NAR1) 以及由税务局核发之 8 位商业登记证号(BRN:39591357)。海外买家及商业伙伴应以官方注册处出具之法定底册作为商业尽职调查依据,防范虚假外贸交易与网络冒名诈骗。

五、 近似字号与同类法团速查

调阅法定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