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REGISTRATION NUMBER
BRN 81225974
仍註冊

投資人關係夥伴股份有限公司

Investability Limited

登記冊核驗:2026-10-08
司法管轄地:中國香港司法管轄地:中國香港

【投資人關係夥伴股份有限公司】(Investability Limited)於2026-09-15依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公司條例》(第622章)註冊成立(今年新成立,依法合規營運中),法團類別為【公眾股份有限公司】,法定現狀為【仍註冊】。商業登記號碼(BR/BRN)為【81225974】。

一、 公司基本資料與法定註冊登記信息

中文法定名稱 投資人關係夥伴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法定名稱 Investability Limited
公司註冊編號 (CRN) —(未登記公司註冊編號) 商業登記號碼 (BRN) 81225974
成立日期 2026-09-15 公司類別 公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現狀 仍註冊 法定申報週期
2027-09-15首屆申報 (成立當年毋須提交)
註冊辦事處地址
地址依法備存於最新週年申報表 (NAR1),支持一鍵調取官方清晰原件。
重要控制人 (SCR) 依法備存。如需穿透實益擁有人(UBO)及持股架構,請申請商業盡調報告。

二、 香港公司註冊處官方存檔文件清冊

💡
法定存檔提示:該法團屬於今年新成立公司(存續未滿1年)。依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第107條,新成立法團首份週年申報表(NAR1)將於成立滿一周年交付。如需穿透查冊創始股東出資、首任董事及法定地址,請調閱下方官方蓋印【法團成立表格 (Form NNC1)】原件或公司組織章程(A&A)。
項次存檔日期文件編號文件名稱頁數收費調閱
1 2026-09-15 70006205031
A&A組織章程細則 (英)
2026-09-15·70006205031·18頁·HK$ 33
18 HK$ 33
2 2026-09-15 70006205030
NNC1法團成立表格 (股份有限公司) (英)
2026-09-15·70006205030·8頁·HK$ 28
8 HK$ 28
3 2026-09-15 40027171091
CI公司註冊證明書
2026-09-15·40027171091·1頁·HK$ 20
1 HK$ 20

三、 商業盡職調查與風險合規排查

32 類香港法定監管牌照核驗 未持有特定牌照
經系統核對香港 32 類法定監管機構名冊,未登記特定受規管牌照(屬普通商貿/服務類企業)。
法院訴訟與破產清盤排查 無公開涉訴記錄
比對 100萬+ 企業訴訟與清盤數據庫,未檢索到針對該法團的公開涉訴或清盤呈請(HCCW)。
官方監管處分與警示名單 未見監管處罰或警示
覆蓋香港特區政府憲報、金管局欺詐黑名單、公司註冊處TCSP牌照處分、證監會紀律行動及海關合規名冊,暫無公開負面記錄。
註冊辦事處與實際經營核驗 待調閱登記冊原件解析
地址依法備存於最新週年申報表 (NAR1)。
法定註冊辦事處依據第622章備存 需香港持牌地址與秘書?→
香港法團全景商業盡職調查與風險排查服務
💡 法團經辦人通道:若需辦理本法團週年申報表 (NAR1) 補報、法定秘書託管或商業登記更正,可對接恒誠商務持牌顧問。 瞭解詳情 →

四、 法團核心檔案與法定現狀權威問答

【投資人關係夥伴股份有限公司】係依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例第622章《公司條例》於 2026-09-15 依法註冊成立之合法法團(今年新成立)。依據香港公司註冊處(CR)官方登記檔案最新記錄,該法團當前法定地位為【仍註冊 (Live / Active)】,依法具備獨立法人主體資格與民事權利能力(數據最新核驗於:2026年10月)。

該法團由香港政府核發之官方唯一法定主鍵為:商業登記證號 (BRN / 唯一業務識別碼 UBI):【81225974】。自2023年12月27日起,香港公司註冊處全面實施「唯一業務識別碼 (UBI)」第二階段,新成立之香港法團一律採用由稅務局核發之8位商業登記證號作為跨部門法定唯一識別編號,公司註冊處已不再另行核發獨立之公司註冊編號 (CRN)。在國際貿易、離岸銀行開戶合規 KYC 及跨境合同簽署中,憑該8位 UBI 即可唯一確認法團法律主體地位。

依據香港法例,在港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不設「法定代表人」職位,由董事會(Directors)依法行使最高管理決策職權。依據香港《公司條例》查冊新安排(私隱保護制度),公眾目前可查閱該法團董事之通訊地址及部分遮蔽身份證號碼。如需調閱該法團完整的現任及歷任董事履歷、股東股權出資架構(NAR1原件)、重要控制人備存登記冊(SCR)及實益擁有人(UBO)多層穿透檔案,須依法透過特區官方查冊系統或合規盡職調查程序辦理。

可以。因【投資人關係夥伴股份有限公司】存續未滿1年,依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第107條規定,其首份週年申報表(NAR1)將於成立滿一周年時交付。目前官方檔案庫已備存其初始設立卷宗(累計備存【1】卷法定記錄)。當前穿透該法團股權架構、首任董事及法定登記地址的權威法定文件為【法團成立表格 (Form NNC1)】與公司組織章程細則(A&A),均具備官方條形碼登記憑證,支援出具香港執業會計師 CTC 核證副本。

經香港法定監管機構持牌數據庫與司法機構交叉排查:1. 法定監管牌照與資格:經香港法定監管機構持牌數據庫全面檢索(涵蓋金管局 HKMA、證監會 SFC、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 TCSP、海關 MSO/DPMS 等),該法團未申領特殊行政特許牌照,屬於一般股份有限公司; 2. 司法排查(訴訟裁判與清盤呈請):經比對香港司法機構公開傳訊令狀數據庫,暫未檢索到該法團的公開涉訴或清盤呈請(HCCW)記錄。

依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及《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香港私人股份有限公司依法無須在公司註冊處或稅務局備案官方互聯網域名。核實香港企業之法定主體資格、存續狀況及授權經營權限,唯一權威依據為特區政府法定登記存檔文件——包括法團成立表格 (NNC1)、公司註冊證明書 (CI)、最新年度週年申報表 (NAR1) 以及由稅務局核發之 8 位商業登記證號(BRN:81225974)。海外買家及商業夥伴應以官方註冊處出具之法定底冊作為商業盡職調查依據,防範虛假外貿交易與網絡冒名詐騙。

五、 近似字號與同類法團速查

調閱法定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