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法定持牌法团身份与受规管活动核验(1-10类金融牌照与中央编号 CE No. 穿透)
依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SFO)第114条,任何人在香港未获发牌而经营受规管活动,即属严重刑事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 500 万港元及监禁 7 年!证监会将金融牌照严格划分为第1至10类受规管活动:核心包括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涵盖公募/私募基金经理、对冲基金与全权委托家族办公室)、第1类(证券交易,涵盖股票经纪券商与承销配售机构)、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投顾咨询与股票研究)及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IPO 保荐人 Sponsor)。86hc.com 穿透直连证监会官方公众登记册,实时核验机构法定名称、中央编号(CE Number)、牌照生效现状及获准业务边界,坚决阻断无牌金融黑中介与假冒持牌机构欺诈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