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QUE BUSINESS IDENTIFIER / COMPANY REGISTRATION NUMBER
UBI 09579575
仍注册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 (DPMS) · A-B-23-12-03443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 (DPMS) · A-B-23-12-03443(T02)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 (DPMS) · A-B-23-12-03443(T05)曾用名 (2)

时间廊钟表有限公司

CITY CHAIN COMPANY LIMITED

官方最后核验:2026-09-19
尽调查册:0 次
司法管辖地:中国香港司法管辖地:中国香港

【时间廊钟表有限公司】(CITY CHAIN COMPANY LIMITED)于1985-03-22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条例》(第622章)注册成立(已运营41年),法团类别为【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现状为【仍注册】。公司注册编号(CR/CRN)为【0148731】,商业登记证号(BR/BRN)为【09579575】。在法定监管资质方面,该公司获香港法定监管机构核准,持有香港海关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DPMS)牌照(牌照编号:A-B-23-12-03443)、香港海关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DPMS)牌照(牌照编号:A-B-23-12-03443(T02))、香港海关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DPMS)牌照(牌照编号:A-B-23-12-03443(T05))。公司法定注册办事处设于“香港新蒲岗太子道东698号宝光商业中心27楼”。

一、 海关注册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官方登记背景与现状 (注册证明书编号: A-B-23-12-03443)

中文法定名称 时间廊钟表有限公司 英文法定名称 CITY CHAIN COMPANY LIMITED
公司注册编号 (CRN) 0148731 商业登记号码 (BRN) 09579575
成立日期 1985-03-22 公司类别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现状 仍注册 法定申报周期
2027-03-22✓ 2026年度已申报
注册办事处地址
香港新蒲岗太子道东698号宝光商业中心27楼宝光商业中心 · 查看同大厦法团 →
重要控制人 (SCR) 依法备存。如需穿透实益拥有人(UBO)及持股架构,请申请商业尽调报告。
企业名称沿革
(曾用名 2 个)
1985-10-23 法团成立初始名称
时间廊钟表有限公司CITY CHAIN COMPANY LIMITED
1985-03-22 曾用法定名称 1
UNICRANE INVESTMENTS LIMITED
1985-08-20 现用法定名称
CITY CHAIN COMPANY LIMITED

二、 海关注册贵金属交易商官方存档文件查册(最新周年申报表 / 公司章程 / 董事名册 / 会计师核证副本)

项次存档日期文件编号文件名称页数收费调阅
1 2026-03-31 70005591929
NAR1(英) 周年申报表 (2026)
2026-03-31·70005591929·12页·HK$ 28
12 HK$ 28
2 2025-03-31 70004494441
NAR1(英) 周年申报表 (2025)
2025-03-31·70004494441·12页·HK$ 28
12 HK$ 28
3 2025-03-21 70004468840
ND2B(英) 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详情通知书
2025-03-21·70004468840·3页·HK$ 20
3 HK$ 20
4 2025-02-28 22702855127
ND2A(英) 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通知书(委任/ 停任)
2025-02-28·22702855127·3页·HK$ 20
3 HK$ 20
5 2025-01-17 23302339143
ND2A(英) 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通知书(委任/ 停任)
2025-01-17·23302339143·3页·HK$ 20
3 HK$ 20
6 2024-11-15 23402294365
ND2A(英) 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通知书(委任/ 停任)
2024-11-15·23402294365·3页·HK$ 20
3 HK$ 20
7 2024-03-26 22402200907
NAR1(英) 周年申报表 (2024)
2024-03-26·22402200907·12页·HK$ 28
12 HK$ 28
8 2024-01-16 23502089969
ND2A(英) 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通知书(委任/ 停任)
2024-01-16·23502089969·4页·HK$ 20
4 HK$ 20
9 2023-12-27 SH000227213
BRN_REF商业登记证号作为唯一业务识别码参考文件 (UBI)
2023-12-27·SH000227213·1页·HK$ 20
1 HK$ 20
10 2023-12-18 23502079449
ND2A(英) 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通知书(委任/ 停任)
2023-12-18·23502079449·4页·HK$ 20
4 HK$ 20

三、 海关注册贵金属交易商商业尽职调查与合规主任穿透(注册类别资质、反洗钱内控与司法清盘呈请)

32 类香港法定监管牌照核验 持有有效机构牌照
香港海关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 (DPMS)
现行持牌
牌照号码 A-B-23-12-03443
香港海关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 (DPMS)
现行持牌
牌照号码 A-B-23-12-03443(T02)
香港海关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 (DPMS)
现行持牌
牌照号码 A-B-23-12-03443(T05)
法院诉讼与破产清盘排查 未见涉案 · 未见清盘
经香港各级法院公开传讯令状及破产管理署(ORO)数据库穿透排查,未见针对该法团的公开诉讼案件,未见清盘呈请(HCCW),司法存续状态良好。
官方监管处分与警示名单 未见监管处罚或警示
覆盖香港特区政府宪报、金管局欺诈黑名单、公司注册处TCSP牌照处分、证监会纪律行动及海关合规名录,暂无公开负面记录。
注册办事处与实际经营核验 地址双语已解析
香港新蒲岗太子道东698号宝光商业中心27楼
香港法团全景商业尽职调查与风险排查服务

四、 海关注册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合规查册与资质常见问题解答

【时间廊钟表有限公司】系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于 1985-03-22 依法注册成立之合法法团(已运营 41 年)。依据香港公司注册处(CR)官方登记档案最新记录,该法团当前法定地位为【仍注册 (Live / Active)】,处于正常合法存续状态(数据最后核验于:2026年9月)。

该法团由香港政府各主管机构核发之法定主键如下:1. 商业登记证号 (BRN / 唯一业务识别码 UBI):【09579575】(香港政府自2023年12月27日起实施唯一业务识别码制度,该8位数字即为香港跨部门通用之官方唯一法团标识码及税务登记号);2. 公司注册编号 (CRN):【0148731】(公司注册处历史核发之法定存档文件编号)。在国际贸易、离岸银行开户合规 KYC 及跨境合同签署中,凭上述双主键可唯一锁定该法团主体。

依据香港法例,在港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不设“法定代表人”职位,由董事会(Directors)依法行使最高管理决策职权。依据香港《公司条例》查册新安排(隐私保护制度),公众目前可查阅该法团董事之通讯地址及部分遮蔽身份证号码。如需调取该法团完整的现任及历任董事履历、股东股权出资架构(NAR1原件)、重要控制人备存登记册(SCR)及实益拥有人(UBO)多层穿透报告,可通过 86hc.com 在线申请出具正式《商业尽职调查全本报告》。

依据香港公司注册处官方登记档案,该法团自注册成立以来共计发生 1 次法定名称变更记录:“UNICRANE INVESTMENTS LIMITED(生效于 1985-3-22)”。现用法定名称经公司注册处处长核发更名证书确认生效。排查曾用名有助于全面核验企业历史履约、司法诉讼与信贷信用全貌。

可以。86hc.com 全量索引香港公司注册处官方登记存档库,支持在线即时调阅该法团官方归档法定文件。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107条规定,本地私人公司须于每年成立周年日起计42日内向公司注册处处长交付周年申报表(NAR1)存档。您可于在线极速调阅的原件包括:最新年度周年申报表(Form NAR1 - 载明最新注册资本、法定地址、董事名册与股份出资明细)、法团成立表格(Form NNC1 / NC1 - 初始设立法定文件)、公司组织章程细则(Articles of Association)及董事秘书变更申报表(Form ND2A)。同时支持 15~30 分钟极速出具注册处归档文件及申请香港执业资深会计师(CPA Practising)法定核证副本(CTC)。

经香港法定监管机构持牌数据库与司法机构交叉排查:1. 法定监管资质:该法团获香港法定监管机构核准,现行持有【香港海关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 (DPMS)(牌照号:A-B-23-12-03443)、香港海关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 (DPMS)(牌照号:A-B-23-12-03443(T02))、香港海关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 (DPMS)(牌照号:A-B-23-12-03443(T05))】(状态:在册持牌); 2. 司法排查(诉讼裁判与清盘呈请):经香港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区域法院及破产管理署(ORO)穿透排查,未见公开诉讼案卷记录,未见强制清盘呈请(HCCW)记录。

依据香港公司注册处官方登记底册,【时间廊钟表有限公司】的法定注册办事处(官方登记总部)地址备存为:“香港新蒲岗太子道东698号宝光商业中心27楼”。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658条规定,所有在港注册法团均须在香港境内设立实体注册办事处,作为接收特区政府公文、法定通知书及法院传票之法定送达处所。

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及《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香港私人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无须在公司注册处或税务局备案官方互联网域名。核实香港企业之法定主体资格、存续状况及授权经营权限,唯一权威依据为特区政府法定登记归档文件——包括法团成立表格 (NNC1)、公司注册证明书 (CI)、最新年度周年申报表 (NAR1) 以及由税务局核发之 8 位商业登记证号(BRN:09579575)。海外买家及商业伙伴应以官方注册处出具之法定底册作为商业尽职调查依据,防范虚假外贸交易与网络冒名诈骗。

五、 近似字号与同类法团速查

调阅官方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