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REGISTRATION NUMBER
BRN 05193963
仍注册法定持牌机构机电署注册电业承办商 · 039317法定持牌机构 · ANDASP法定持牌机构曾用名 (4)存在破产清盘呈请 (HCCW)

安达臣沥青有限公司

ANDERSON ASPHALT LIMITED

登记册核验:2026-10-22
司法管辖地:中国香港司法管辖地:中国香港

【安达臣沥青有限公司】(ANDERSON ASPHALT LIMITED)于1969-03-21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条例》(第622章)注册成立(已运营57年),法团类别为【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现状为【仍注册】。公司注册编号(CR/CRN)为【0017054】,商业登记证号(BR/BRN)为【05193963】。在法定监管资质方面,该公司获香港法定监管机构核准,持有香港法定监管机构(Erb Md)特许牌照、机电工程署注册电业承办商(EMSD)牌照(牌照编号:039317)、香港法定监管机构(Devb Supplier)牌照(牌照编号:ANDASP)、香港法定监管机构(Hyd Bitumen)特许牌照。公司法定注册办事处设于“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2号长江集团中心12楼”。在司法与清盘排查方面,经司法穿透核验,该法团涉及香港高等法院强制清盘呈请(HCCW)案件,属于重大破产清盘司法预警。

一、 机电工程署注册电业承办商官方登记背景与现状 (承办商注册编号: 039317)

中文法定名称 安达臣沥青有限公司 英文法定名称 ANDERSON ASPHALT LIMITED
企业名称沿革
(曾用名 4 个)
1969-03-21 法团成立初始名称
EVERYBODY'S LIMITED
1976-09-20 曾用法定名称 1
USHIO (HONG KONG) LIMITED
1977-03-25 曾用法定名称 2
EVERY WHERE LIMITED
1977-06-07 曾用法定名称 3
ANDERSON ASPHALT LIMITED
1977-07-26 现用法定名称
安达臣沥青有限公司ANDERSON ASPHALT LIMITED
公司注册编号 (CRN) 0017054 商业登记号码 (BRN) 05193963
成立日期 1969-03-21 公司类别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现状 仍注册 法定申报周期
2027-03-21✓ 2026年度已申报
注册办事处地址
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2号长江集团中心12楼长江集团中心 · 查看同商厦法团 →
重要控制人 (SCR) 依法备存。如需穿透实益拥有人(UBO)及持股架构,请申请商业尽调报告。

二、 机电署注册电业承办商官方存档文件查册(最新周年申报表 / 公司章程 / 董事名册 / 会计师核证副本)

项次存档日期文件编号文件名称页数收费调阅
1 2026-05-07 22002031174
NSC1股份配发申报书 (英)
2026-05-07·22002031174·4页·HK$ 20
4 HK$ 20
2 2026-04-27 22502586908
NAR1周年申报表 (2026) (英)
2026-04-27·22502586908·12页·HK$ 28
12 HK$ 28
3 2026-04-15 24002098583
ND2B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详情通知书 (英)
2026-04-15·24002098583·3页·HK$ 20
3 HK$ 20
4 2025-04-22 22802822690
NAR1周年申报表 (2025) (英)
2025-04-22·22802822690·12页·HK$ 28
12 HK$ 28
5 2025-01-14 22001724398
ND2A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通知书 (委任/停任) (英)
2025-01-14·22001724398·3页·HK$ 20
3 HK$ 20
6 2024-04-30 23202418153
NAR1周年申报表 (2024) (英)
2024-04-30·23202418153·12页·HK$ 28
12 HK$ 28
7 2023-12-27 SH000072131
BRN_REF商业登记号码作为唯一业务识别码参考文件
2023-12-27·SH000072131·1页·HK$ 20
1 HK$ 20
8 2023-08-16 24001432557
NSC1股份配发申报书 (英)
2023-08-16·24001432557·4页·HK$ 20
4 HK$ 20
9 2023-04-11 23601840099
NAR1周年申报表 (2023) (英)
2023-04-11·23601840099·12页·HK$ 28
12 HK$ 28
10 2022-04-11 23101920232
NAR1周年申报表 (2022) (英)
2022-04-11·23101920232·12页·HK$ 28
12 HK$ 28

三、 注册电业承办商商业尽职调查与工程人员穿透(工程级别范围、机电署处分与清盘呈请)

32 类香港法定监管牌照核验 持有有效机构牌照
香港法定监管机构 (Erb Md)
有效注册
法定特许牌照备存于册
机电工程署注册电业承办商 (EMSD)
有效注册
牌照号码 039317
香港法定监管机构 (Devb Supplier)
官方认可
牌照号码 ANDASP
香港法定监管机构 (Hyd Bitumen)
官方认可
法定特许牌照备存于册
法院诉讼与破产清盘排查 破产清盘呈请 (HCCW)
经香港各级法院传讯令状及破产管理署(ORO)数据库穿透排查,该法团涉及 36 宗诉讼案卷,且存在香港高等法院破产清盘呈请(HCCW),属于重大资不抵债与司法清盘预警。
官方监管处分与警示名单 未见监管处罚或警示
覆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金管局欺诈警示名录、公司注册处TCSP牌照处分、证监会纪律行动及海关合规名录,暂无公开负面记录。
注册办事处与实际经营核验 地址双语已解析
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2号长江集团中心12楼
法定注册办事处依据第622章备存 需香港持牌地址与秘书?→
香港法团全景商业尽职调查与风险排查服务
💡 法团经办人通道:若需办理本法团周年申报表 (NAR1) 补报、法定秘书托管或商业登记更正,可对接恒诚商务持牌顾问。 了解详情 →

四、 机电工程署注册电业承办商合规查册与资质常见问题解答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官方登记册最新备存记录,【安达臣沥青有限公司】于 1969-03-21 获发公司注册证书(已运营 57 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各主管部门官方名册权威校验显示,该法团现行法定地位为【仍注册 (Live / Active)】,处于合法有效存续状态(官方数据核验:2026年10月)。

该法团由香港政府各主管机构核发之法定主键如下:1. 商业登记证号 (BRN / 唯一业务识别码 UBI):【05193963】(香港政府自2023年12月27日起实施唯一业务识别码制度,该8位数字即为香港跨部门通用之官方唯一法团标识码及税务登记号);2. 公司注册编号 (CRN):【0017054】(公司注册处历史核发之法定存档文件编号)。在国际贸易、离岸银行开户合规 KYC 及跨境合同签署中,凭上述双主键可唯一锁定该法团主体。

依据香港法例,在港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不设“单一法定代表”职位,由董事会(Directors)依法行使最高管理决策职权。依据香港《公司条例》查册新安排(隐私保护制度),公众目前可查阅该法团董事之通讯地址及部分遮蔽身份证号码。如需调阅该法团完整的现任及历任董事履历、股东股权与股份配发架构(NAR1原件)、重要控制人备存登记册(SCR)及实益拥有人(UBO)多层穿透档案,须依法通过香港官方查册系统或合规尽职调查程序办理。

依据香港公司注册处官方登记档案,该法团自注册成立以来共计发生 4 次法定名称变更记录:“EVERYBODY'S LIMITED(生效于 1969-03-21)”、“USHIO (HONG KONG) LIMITED(生效于 1976-09-20)”、“EVERY WHERE LIMITED(生效于 1977-03-25)”、“ANDERSON ASPHALT LIMITED(生效于 1977-06-07)”。现用法定名称经公司注册处处长核发更名证书确认生效。排查曾用名有助于全面核验企业历史履约、司法诉讼与信贷信用全貌。

可以。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司注册处法定登记档案,【安达臣沥青有限公司】名下目前共计备存有【10】卷法定文件记录。依据《公司条例》合规要求,该法团之股权现况与高管任命由历年周年申报表(Form NAR1)、章程细则及历次董事委任通知书(Form ND2A)完整载明,支持依法调阅法定档案原件及申请受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 (AFRC) 监管之执业会计师 (CPA) CTC 法定核证副本。

经香港法定监管机构持牌数据库与司法机构交叉排查:1. 法定监管资质:该法团获香港法定监管机构核准,现行持有【香港法定监管机构 (Erb Md)、机电工程署注册电业承办商 (EMSD)(牌照号:039317)、香港法定监管机构 (Devb Supplier)(牌照号:ANDASP)、香港法定监管机构 (Hyd Bitumen)】(状态:现存持牌); 2. 司法排查(诉讼裁判与清盘呈请):排查到该法团涉及香港法院强制清盘呈请(Winding-up Petition, HCCW 案号)记录,属于重大破产清盘与资不抵债司法风险,建议立即调阅司法卷宗与债务呈请详情。

依据香港公司注册处官方登记档案,【安达臣沥青有限公司】的法定注册办事处(官方登记总部)地址备存为:“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2号长江集团中心12楼”。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658条规定,所有在港注册法团均须在香港境内设立实体注册办事处,作为接收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文、法定通知书及法院传票之法定送达处所。

在香港法例体系下,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设立企业官方网站域名备案制度。任何法团之法律主体资格均以公司注册处登记册及税务局商业登记档案为准。核实【安达臣沥青有限公司】之商业真实性,应凭其法定 8 位商业登记证号(BRN:05193963)及最新官方存盘文件核验签署权人与存续现况,避免依赖外部自建宣传网站造成风控疏漏。

五、 近似字号与同类法团速查

同行业与字号存续对比 超越 85% 同业存续周期
存续 57 年
成立于 1969-03-21

已连续存续 57 年,显著超越香港商业法团中位存续年限(约 6.5 年),具备长期法定申报记录。

同大厦注册关联企业专页 中西区 · 高密度秘书/商业集聚大厦
长江集团中心 同厦收录 754 家法团

此大厦属高密度多企共址注册节点,尽调时建议穿透同址关联法团、TCSP 持牌秘书共性及第 622 章第 658 条水牌展示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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