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法定註冊電業承辦商身份與業務範圍核驗(高低壓電力裝置安裝與維修界定)
依據香港法例第406章《電力條例》(Electricity Ordinance)第34條,任何人在香港經營從事固定電力裝置的規劃、安裝、保養、測試或修理業務,必須註冊為「註冊電業承辦商(Registered Electrical Contractor, REC)」。無牌承接電力裝置工程即屬刑事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 50,000 港元及監禁 6 個月!86hc.com 直連機電工程署官方名冊,實時核驗承辦商註冊編號、生效期限、營業處所地址及當前在冊現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