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REGISTRATION NUMBER
BRN 19444679
已告解散曾用名稱 (1)涉及 6 宗案件

Mimosa International Limited

登記冊核驗:2026-10-13
司法管轄地:中國香港司法管轄地:中國香港

【Mimosa International Limited】於1995-11-03依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公司條例》(第622章)註冊成立,法團類別為【私人股份有限公司】。後於【2022-11-25】已刊登政府憲報正式公告解散,法定現狀為【已告解散】。商業登記號碼(BR/BRN)為【19444679】。在司法涉案排查方面,香港各級法院登記有該法團關聯之【6】宗公開訴訟案卷(經核驗未見清盤呈請;案卷明細與裁判記錄歸檔於商業盡職調查報告)。

一、 公司基本資料與法定註冊登記信息

中文法定名稱 —(未登記中文名稱) 英文法定名稱 Mimosa International Limited
公司註冊編號 (CRN) —(未登記公司註冊編號) 商業登記號碼 (BRN) 19444679
成立日期 1995-11-03 公司類別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現狀 已告解散 法定解散日期 2022-11-25
註冊辦事處地址
地址依法備存於最新週年申報表 (NAR1),支持一鍵調取官方清晰原件。
重要控制人 (SCR) 依法備存。如需穿透實益擁有人(UBO)及持股架構,請申請商業盡調報告。
企業名稱沿革
(曾用名 1 個)
1995-11-03 法團成立初始名稱
CARUSO LIMITED
2020-11-26 現用法定名稱
Mimosa International Limited

二、 香港公司註冊處官方存檔文件清冊

項次存檔日期文件編號文件名稱頁數收費調閱
1 2022-11-25 40019695097
NDR3憲報正式撤銷註冊及解散公告 (第751(3)條)
2022-11-25·40019695097·1頁·HK$ 20
1 HK$ 20
2 2022-11-18 22302236077
NAR1週年申報表 (2022) (英)
2022-11-18·22302236077·8頁·HK$ 28
8 HK$ 28
3 2022-07-29 40019265701
NDR3憲報申請撤銷註冊公告 (第751(1)條) - 3個月公示期
2022-07-29·40019265701·1頁·HK$ 20
1 HK$ 20
4 2022-07-07 22101754529
NDR1不活動公司通知書 (英)
2022-07-07·22101754529·4頁·HK$ 20
4 HK$ 20
5 2022-04-13 22802362183
NAR1週年申報表 (2022) (英)
2022-04-13·22802362183·8頁·HK$ 28
8 HK$ 28
6 2022-01-26 24001256865
NR1更改註冊辦事處地址通知書 (英)
2022-01-26·24001256865·1頁·HK$ 20
1 HK$ 20
7 2022-01-26 24001256864
ND2A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通知書 (委任/停任) (英)
2022-01-26·24001256864·3頁·HK$ 20
3 HK$ 20
8 2021-11-04 22702409736
ND4公司秘書及董事辭職通知書 (英)
2021-11-04·22702409736·2頁·HK$ 20
2 HK$ 20
9 2021-03-16 23401833104
NAR1週年申報表 (2021) (英)
2021-03-16·23401833104·8頁·HK$ 28
8 HK$ 28
10 2020-11-26 40017171202
DOC公司更改名稱證明書
2020-11-26·40017171202·1頁·HK$ 20
1 HK$ 20

三、 商業盡職調查與風險合規排查

32 類香港法定監管牌照核驗 未持有特定牌照
經系統核對香港 32 類法定監管機構名冊,未登記特定受規管牌照(屬普通商貿/服務類企業)。
法院訴訟與破產清盤排查 涉及 6 宗訴訟案卷
經香港各級法院傳訊令狀及破產管理署(ORO)數據庫穿透排查,該法團涉及 6 宗公開訴訟案卷登記;排查確認未見清盤呈請(HCCW),當前司法存續與資信狀態正常。
官方監管處分與警示名單 未見監管處罰或警示
覆蓋香港特區政府憲報、金管局欺詐黑名單、公司註冊處TCSP牌照處分、證監會紀律行動及海關合規名冊,暫無公開負面記錄。
註冊辦事處與實際經營核驗 待調閱登記冊原件解析
地址依法備存於最新週年申報表 (NAR1)。
法定註冊辦事處依據第622章備存 需香港持牌地址與秘書?→
香港法團全景商業盡職調查與風險排查服務
💡 利益相關方須知:如需調取該法團歷史清盤呈請、註銷核證或辦理恢復註冊(Restoration),可對接恒誠持牌顧問協助。 諮詢專業顧問 →

四、 法團核心檔案與法定現狀權威問答

【Mimosa International Limited】於 1995-11-03 依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依法註冊成立。根據香港政府憲報公告及公司註冊處法定登記檔案,該法團已於【2022-11-25】刊登憲報正式公告解散,當前法定登記現狀為【已告解散 (Dissolved)】,該法團之法律人格已告終止(數據最後核驗於:2026年10月)。

該法團由香港政府核發之官方唯一法定主鍵為:商業登記證號 (BRN / 唯一業務識別碼 UBI):【19444679】。自2023年12月27日起,香港公司註冊處全面實施「唯一業務識別碼 (UBI)」第二階段,新成立之香港法團一律採用由稅務局核發之8位商業登記證號作為跨部門法定唯一識別編號,公司註冊處已不再另行核發獨立之公司註冊編號 (CRN)。在國際貿易、離岸銀行開戶合規 KYC 及跨境合同簽署中,憑該8位 UBI 即可唯一確認法團法律主體地位。

依據香港法例,在港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不設「法定代表人」職位,由董事會(Directors)依法行使最高管理決策職權。依據香港《公司條例》查冊新安排(私隱保護制度),公眾目前可查閱該法團董事之通訊地址及部分遮蔽身份證號碼。如需調閱該法團完整的現任及歷任董事履歷、股東股權出資架構(NAR1原件)、重要控制人備存登記冊(SCR)及實益擁有人(UBO)多層穿透檔案,須依法透過特區官方查冊系統或合規盡職調查程序辦理。

依據香港公司註冊處官方登記檔案,該法團自註冊成立以來共計發生 1 次法定名稱變更紀錄:「CARUSO LIMITED(生效於 1995-11-3)」。現用法定名稱經公司註冊處處長核發更名證書確認生效。排查曾用名有助於全面核驗企業歷史履約、司法訴訟與信貸信用全貌。

可以。經香港公司註冊處法定登記檔案核驗,該法團自成立以來已累計歸檔備存【1】卷法定存盤卷宗。依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第107條規定,本地私人公司須於每年成立周年日起計42日內向公司註冊處處長交付週年申報表(NAR1)存檔。法定存盤原件包括:最新年度週年申報表(Form NAR1 - 載明最新註冊資本、法定地址、現任董事名冊與股份出資明細)、法團成立表格(Form NNC1)及董事秘書變更申報表(Form ND2A),所有文件均具備官方登記條形碼(Barcode),具備完全法律效力。

經香港法定監管機構持牌數據庫與司法機構交叉排查:1. 法定監管牌照與資格:該法團未申領特殊行政特許牌照,且法團已依法公告解散; 2. 司法排查(訴訟裁判與清盤呈請):經香港各級法院公開傳訊令狀數據庫排查,檢索到該法團關聯【6】宗公開案件登記,排查確認未見清盤呈請(HCCW);涉案案號、原被告主體、爭議標的及裁判文書可透過正式盡職調查程序調閱核實。

依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及《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香港公司依法無須在公司註冊處或稅務局備案官方互聯網域名。鑑於【Mimosa International Limited】已依法公告解散,市面上若有任何網站聲稱代表該實體從事現行商業活動,均存在高風險。核實該商號歷史存續憑證、解散歸檔公告及商業登記歷史紀錄(BRN:19444679),唯一權威依據為特區政府法定檔案。

五、 近似字號與同類法團速查

調閱法定存檔